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完整新聞標題:
6月3日補班日 月初到職者仍須上班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5日電)今年端午節在星期二(5/30),許多公司星期一(5/29)
都會彈性休假,讓員工在星期六(6/3)補班。勞動部說,6月1日到職的勞工,3日當天仍
要上班,且雇主不需給加班費或補假。
端午節4天連假就快到了,其中5月29日是許多公司挪移6月3日的休假,就有不少雇主跟勞
工提出疑問,那如果是今年5月30日後到職的勞工,6月3日到底算休假還是上班日。
對此,勞動部今天解釋,若公司原則上是上一至五的班,僅這一週變動,即使新進的員工
仍需照公司的班表走,因此勞工當天仍要上班。
勞動部說,當天勞工上班仍屬於正常工時,且也在一週40小時的工時範圍內,因此雇主也
不需給加班費或補休。
勞動部舉例,就像1月2日到職的員工,不能主張1月1日的假沒放到,要補假一樣。
不過勞動部也提醒,勞資雙方在到職前就應該說明清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5250315-1.aspx
5.備註:
不愧是總統表姊的勞動部,假沒放到但是要幫老闆補免錢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