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釋字748

作者: EOMing (敏)   2017-05-24 23:09:48
釋字第 748 號 理由書
逾期未完成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
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以經營共同生活為目的,
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得依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
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並於登記二人間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
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在這里可能延伸一些問題點
發生法律上配偶關係之效力
係指?
從下句之 行使配偶之權利及負擔配偶之義務
看來 似乎不包括 姻親關係之開展?
而僅限于 婚姻之普通效力
諸如 本姓冠姓 同居義務 住所設定
日常家務代理 家庭生活費用分擔..等?
且財產制之效力 是否又有在所及範圍內?
作者: zxzxzzzx (PPN)   2017-05-24 23:10:00
他們沒想那麼多啦,只要用過屁眼就是朋友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7-05-24 23:10:00
異性戀婚姻有什麼,同性就有,很難理解?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5-24 23:12:00
也只是再拋出問題。問題從來不在觀念,而是施行上的窒礙。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17-05-24 23:14:00
應該是婚姻一般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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