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銘言:
: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21/890188/
: 桃園一名醫師14年前搭機認識一名空姐,經熱烈追求展開交往,但醫師3年後與另名女
子
: 結婚生子,卻隱瞞已婚持續與空姐熱戀,直到2012年醫師帶妻女赴美旅遊,引起空姐懷
疑
: ,要求見對方父母,醫師才坦承已婚、並故意疏離,空姐不滿醫師隱瞞已婚事實,痛罵
「
: 害我浪費十年青春!」並以侵害其貞操權提告求償,桃園地院昨判醫師須賠償空姐150
萬
: 元。
: 判決指出,這名醫師(51歲)2002年搭機與當時在機上執勤的空姐(46歲)結識,兩人
陷
: 入熱戀,雙方因職業關係,空姐並未過問林姓醫師的交友狀況,也沒見過其家人,沒想
到
: 交往3年後,醫師就與另一名女子結婚,還生了一個女兒,醫師卻隱瞞已婚身分,繼續
和
: 空姐交往。直到2012年底,醫師向空姐謊稱要到美國找親友、順道旅遊1個月,其實卻
是
: 帶著妻女出遊;空姐自稱,醫師出國期間,常夢到他帶著不同女子遊山玩水,感到不對
勁
: ,因此醫師返國後,就要求醫師提供赴美旅遊照片,醫師卻藉故推託,她便下最後通牒
:
: 「再不拿出照片,就要去見你父母。」醫師自知再也瞞不住了,就以簡訊坦承已婚生子
。
: 空姐得知後難過不已,想找醫師理論,對方卻避不見面,空姐無奈在2014年12月寄存證
信
: 函要求出面解決,但醫師依然神隱,傅女與律師商量後,去年6月以貞操權遭侵害為由
,
: 向法院提告要求損害賠償。出庭控訴,14年前是以結婚為前提與醫師交往,醫師後來卻
隱
: 瞞已婚事實,浪費她多年青春,也無法面對親友,甚至錯過生育兒女的時機,讓她身心
嚴
: 重受創。醫師出庭辯稱,當初交往時是付出真心,後來發現兩人不適合,還說「我跟她
交
: 往3年後和別人結婚,我仍想和她保持朋友關係,開始沒講清楚,是因為我想繼續關心
她
: ,才會一直拖下去!」空姐卻提示兩人通聯資料,內容包括空姐問:「你用欺騙的方式
,
: 卑劣無恥。」醫師回說:「睡妳十幾年,哪一次不是妳情我願?」空姐:「你跟我說你
已
: 婚,我會『妳情我願』嗎?」醫師回說:「難道我有拿著刀槍逼妳陪我睡嗎?」法官認
為
: 醫師與空姐交往時,確實隱瞞已婚身分,嚴重侵害空姐的貞操權,判林男須賠償空姐15
0
: 萬元。律師陳亮佑指出,「貞操」在法律面的解釋是指「性行為之自主決定」,也就是
個
: 人對於和他人發生性行為,有自主決定的權利;性行為對象是否已婚,因涉及該性 交
行
: 為是否為民事、刑事法秩序所容許,在一般情形下,隱匿已婚事實致對方不知情而同意
性
: 交,即有害於貞操權,得請求損害賠償。陳亮佑並表示,醫師妻子若知悉傅女與丈夫之
間
: 關係,也可以對空姐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但空姐若以不知醫生已婚身分、自己也是被
害
: 人為由抗辯,醫師妻子勝訴的機會不大。(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發稿時間: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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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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