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許智傑-會說服行政院調整加班時間

作者: fategg (nothinG)   2017-05-22 23:46:37

如果魯弟沒記錯
當時加班一小時用四小時計算
有一個解釋是因為考量到 上班的時間成本問題
平常上班八小時 通勤花一小時
周六叫你加班一小時 還是得通勤花一小時
為了比較弱勢的一方(對比雇主 相對弱勢 應該沒人有意見吧)
就用這個方式軟性要求雇主不要讓員工六日來加班
如果硬要 就要補貼人家上班通勤時間成本
結果現在...
好吧 看來又要轉彎了
民眾繼續智力測驗囉
反正是心中最軟(弱)的一塊 沒選舉食之無味 選舉前棄之可惜 個個當寶
※ 引述《taxuan ()》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 可能有選區(好像是高雄的委員)勞工反應,想加班也無法
: 希望把加班時間弄的彈性一點,否則僱主請低薪臨時工,對正職勞工是雙輸
: 正職勞工就沒有加班費可以領惹
: 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ifongshan/
: FB內容:
: 21位立委連署修一例一休,「工時帳戶」單月最多加班54小時
: http://www.storm.mg/article/270422
: (智傑共同提案修勞基法),何欣純等21位綠委共同提案連署修正《勞基法》,原本規定的單月加班工時46小時,改以3個月為1期的工時帳戶計算,允許單月最多加班54小時。
: ,同時也取消原本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工時,以4小時、8小時或12小時為計算單位」,改回歸實際工時核實計算。換句話說,原本《勞基法》第24條規定休息日加班1小時以4小時計,草案中則改回加班1小時就算1小時工時。
: ,年度特休假應休未休之日數,目前規定雇主應發給工資,也改為可由雇主發給工資,或勞工得請求累計至隔年使用,累計以2年度為期限。
: 許智傑舉例,有些產業在一例一休上路後,周末不敢讓員工加班,反而是雇用薪資更低的臨時工,員工想加班也無法,基層有聲音希望調整,他會盡力說服行政院。
作者: gca00631 (囧)   2017-05-22 23:48:00
之前看過有人抱怨新制老闆強迫加滿四小時,事情做完也沒辦法提早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