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兆豐洗錢案 北檢查無犯罪事證全案偵結

作者: lolylolyosu (3-1次元)   2017-05-22 11:53:11
※ 引述《fakon (做好做滿不行!)》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LTN
: 2.完整新聞標題:
: 兆豐洗錢案 北檢查無犯罪事證全案偵結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行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今天全案偵

: ,查無兆豐銀相關人員及本國人涉有幫助洗錢等犯罪事證,今天予以簽結。
: 北檢偵辦兆豐銀違反美方反洗錢法遭重罰1.8億美元(約57億新台幣)案,針對去年11

: 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9次會議紀錄,公布101至103年間,兆豐銀

: 約分行與巴拿馬市箇朗、巴拿馬兩間分行,匯款交易總筆數共17033筆;北檢上月公布

: 部分調查結果,認定查無不法。
: 檢方調查,所有交易中,有17027筆是其他同業經由紐約分行清算付款之轉匯款;僅6筆

: 兆豐銀其他海外分行的非台籍客戶,以紐約分行為中間付款行進行匯款,匯款人均非兆

: 銀客戶,無法得知匯款人國籍。
: 檢方針對「受款人」、「匯款行」、「非台籍受款人有台籍最終受益人」三部分中,屬

: 國籍為條件進行清查,依匯款目的與數額逐筆分析。
: 就受款人部分,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有18筆交易,受款人為本國籍,但匯款國別不是台

: ;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有179筆,匯款國別是台灣的佔94筆。
: 就匯款行部分,由本國銀行匯往箇朗分行有42筆,受款人均非台籍;由本國銀行匯往巴

: 馬分行有211筆,94筆受款人是台籍。關於非台籍受款人有台籍最終受益人的部分,紐

: 與箇朗分行交易中,本國籍有931筆,但匯款行國別都不是台灣;與巴拿馬分行交易中

: 本國籍有185筆,55筆的匯款行國別是台灣。清查相關匯款交易後,查無不法。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74999
: 5.備註:
: 正直與善良都回來了~~~(* ̄▽ ̄)/‧☆*"`'**-/
對照第一銀行ATM盜領案,
安德魯等人關入監獄後還要被驅逐出境,
聽起來格外諷刺。
有鑒於小市民賺錢不易,
銀行洗錢行之有年,
我認為應該新增檢舉獎金,
讓年輕人們起來抓洗錢。
抓洗錢->累積獎金->
選立法委員->修法監督洗錢。
另外一種暴力法,
國際駭客->駭入銀行電腦->
所有帳戶金額改成999999->
其它人瘋狂提領。
來看看這些損失會算誰的。
每次去超商,
都會看到有年輕人為了錢去當車手。
既然給警察抓到都要被關,
不如做對人民有益的事,
看貨幣制度是否會崩潰。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說不定幾年後就會有全民英雄出來了。
(不要說我說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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