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綜所稅 列舉額上限 幾十年未改過?

作者: dogdogbus (廢材叔)   2017-05-22 04:11:13
不抽這些死勞工的錢
難道去抽財團喔?
薪資所得都是老闆直接報給國稅局
勞工想逃都沒辦法逃
拿多少抽多少死豬價
財團的錢到處藏 抽都抽不到
※ 引述《cyshowen (嘉義秀伊恩)》之銘言:
: (1) 保險扣除額 2.4萬/人 ~ 2001年到現在未變
: 沒有物價指數和資料可以比較
: 但保險至少要跟 所得收入成正比
: 2001年 GDP 13108
: 2016年 GDP 22044
: 保險扣除額應該 要 4萬/人 才合理
: (2) 租屋扣除額 列舉上限 12萬/年 ~ 2001年到現在未變
: 曾有立委提出,但後來就沒消沒息...
: 2014新聞 自住房租扣除 擬增至16萬
: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4933071324.html
: 2001年房價所得比 4.5
: 2017年房價所得比少為 9,
: 個人認為,應該要有 24萬/報稅戶 租屋扣除額才合理。
: 這應該所有人最有感!
: (3) 教育學費 與 幼兒學前 每人25000, 身心障礙 128000 ~ 也是十幾年沒變更
: 出生人口
: 2001 26萬人
: 2016 20萬人
: 除了政府 育兒津貼,私校補助 等補貼以外,
: 不考慮物價,小孩就算讀國立小學,國中,高中,
: “至少”也要可以抵扣 32500/人 和 166400/人,才合理。
: 蔡英文總統 與其在那邊 自誇 租賃專法 和 社會住宅,
: 不如先降稅,社會大眾才比較有感。
作者: et134226 (YAMOTO)   2017-05-22 06:48:00
摳窮人的錢
作者: kuominj   2017-05-22 07:49:00
為什麼賣檳榔的,市場賣菜的都不用繳稅太不合理,只抽勞工的稅,還要二代健保,抽稅抽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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