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沒有通姦罪不修改的八卦?

作者: stratege (摸那乳到)   2017-05-20 09:58:01
※ 引述《goipait (GoGo)》之銘言:
: 法律對於通姦罪的定義不知道為什麼變成
: 一定要性器官結合,
: 檢察官和法官還要查驗性器官,
: 很不方便,
: 依照台灣人的個性,
: 應該要改成只要配偶跟小三或小王傳 LINE 或簡訊,
: 就算通姦
: 這樣法官也不用查驗性器官,
: 大家都輕鬆
: 有沒有八卦?
姦就是修桿
通姦就是已婚者跟配偶以外的人修桿
所以你不能證明修桿之情事發生
通姦就無法定罪
有很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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