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 陳星也有可能根本不是無辜的
即便沒有足夠證據 只能判他無罪 仍不能代表他是無辜的
證據也只能佐證 不能改變事實 只是現在事實已經無法查證了
只是如果不是工讀生 不知道幫他開脫的意義何在
對了 我不是說你 勿對號入座
※ 引述《jason748 (傑哥我要)》之銘言:
: 如題,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學的基本原則
: 事件爆發吵到現在,也根本拿不出任何刑事法意義上的
: 證據證明陳星有罪,還是一樣只有那本根本不知是真是假的小說,稍微質疑一下就扣你工
: 讀生帽子叫你去看小說,有沒有可能陳興根本就是無辜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