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反對通姦除罪化的人的心態?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7-05-18 19:35:32
※ 引述《ronnyvvang (榮尼主)》之銘言:
: 反對通姦除罪化的起手式
: 跟反對多元成家的有87像
: 一開始先舉如果是你的家人被xx
: 這些人心態是怎樣?
: 自己怕得要命
: 根本是魯蛇心態
: 通姦入刑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婚姻中之一方與他人性交侵害他方之配偶權.
走刑事路線, 雖為告訴乃論, 但仍由檢察官進行起訴.
走民事路線, 須由他方自行提告, 通常需支付律師費.
兩者比較之下, 前者顯然對他方較為有利.
且就刑度上, 通姦即使成罪, 刑度也不高.
其限制之人權(一年以下之人身自由或罰金)
難謂高於受侵害之配偶權.
故現行通姦罪有存在之利基, 無廢除之必要.
不過我很好奇支持廢除一方的理由是什麼.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7-05-18 19:36:00
大女權主義作祟咩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5-18 19:36:00
人妻刺激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5-18 19:37:00
通常都是第三者被罰 夫妻選擇原諒啊而且你也要替自己想想萬一哪天你督人妻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05-18 19:41:00
結果都是不會被關頂多拿到錢 節省司法資源 這種破事跟社會公益是有屁關係 連裁判費都不付要國家幫你家夫妻感情不好主持公道
作者: hn14127940 (hn14127940)   2017-05-18 19:48:00
為什麼不要通姦可告訴,但一告訴不能針對女方,而是要以比例分配,男方承擔70%罪刑,女方30% 多寡可以討論這樣既避開外遇對象吃虧,又能保障不外遇者的權益翻譯:外遇老婆提起告訴老公就不能閃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17-05-18 19:50:00
誹謗罪也一直研議要廢除喔 無限上綱到殺人罪章就更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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