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覺得林奕含是由愛生恨嗎?

作者: oftisa (oo)   2017-05-17 11:52:03
最大的問題就是法匠平常最愛講法條,但是真的遇到問題又讓罪犯逃脫
不管是頂新,還是最近的胡椒鹽摻工業鎂竟判無罪
南檢第一時間就出來說告不成,難怪林家過了這麼久都沒告陳國星
但是明明就有靠權勢性交的法條,這時候法匠又看不到了
所謂的權勢,並不需要用強迫威脅的
像陳國星案依靠他是老師帶給學生崇拜感的權勢當然也算
不管錯誤的解釋要有威脅恐嚇,或是一定要是學校老師;都是不對的
居然還會有人帶風向,說補習班的學生才是老闆,老師還要怕學生
講這種話不是白癡就是相關人士派出來的工讀生故意帶風向
老師倫理本來就應該嚴格規範,但是陳國興想推給婚外情,居然還有工讀生出來代風向
違反老師倫理就是藉勢藉端,這才是正確的法條解讀
就是因為法匠亂詮釋,才會造成家屬不敢告;不但告不成,反而更羞恥
※ 引述《trc4231 (dick)》之銘言:
: 我真的不明白八卦版裡總還是有些人刻意將事情的焦點扭曲,不著痕跡的在幫狼師說話。
: 我不認為才16歲的女生會以當第三者搶別人老公為目的,通常那個年紀的女學生頂多是崇
: 拜、喜歡一個人,最多只是談個小戀愛,這樣的愛情的快去的也快,離開補習班進了大學
: 後,很快就會將感情轉移到同輩的異性上。然而,狼師卻利用小女生們對他的崇拜,把握
: 上大學前的感情空窗期,創造獨處的機會,佔有女學生們的第一次,讓女學生們誤解了那
: 是愛(或被迫接受雙方是有愛的),受害者被迫成了第三者,而非主動要成為第三者。
: 在訪談中,林奕含所要控訴的並不是該名老師對她始亂終棄,而是這些補習班老師們不斷
: 利用權勢、金錢、個人魅力、知識等來創造機會和他們挑選出的學生發生關係。女學生們
: 最多只是喜歡老師,和老師出去約個會,但不代表第一次出去約會就是想做愛。即便是男
: 生,也很少會在第一次和喜歡的女生出去約會時就和她做愛,女生通常也不會願意(當然
: 少數以一夜情為目的人例外)。當時林因為尚未知道老師的真實面目,不知道他長期用同
: 樣的方式來騙取女學生的信任和感情。在沒有心理準備下發生了性關係(一個情場老手懂
: 得如何製造天時、地利各種條件來誘使女方不得不發生關係,所以林才稱其為誘姦)。最
: 後林在認清老師的真面目後才會崩潰,因為平時在課堂上所認識的那個人並不是他所以為
: 的那個人。
: 整件事情的重點不該是放在林奕含對該名老師的愛恨情仇,而是一個已婚且有小孩的教育
: 工作者不論是什麼理由都不該去染指他的學生(即使是女學生愛慕老師也不行)。他自稱是
: 合意性交,問題是你一個已婚的人有什麼資格和老婆以外的人合意性交? 更何況是一個才
: 16歲沒有戀愛經驗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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