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事件是不是八卦版史風向最亂的

作者: coffeesnake (咖啡蛇29-6號)   2017-05-14 14:28:12
感謝你提出不同的看法
理性溝通和討論是很好的
不過我覺得你誤解了我部分的意思
可能是我沒表達好
※ 引述《darkhearo (darkhearo)》之銘言:
: 道德上面
: 我們可以很確認陳興是一定站不住腳的
: 這一點我覺得大家的共識是相同的
: 但是譴責他道德犯錯
: 是否法律上也錯呢
: 從這邊開始
: 我覺得鄉民有幾個分歧點出現了
: 1.雙方是合意性交還是性侵?
: 一部分的人認為是師生戀
: 一部分的人認為是小說寫的性侵
: 一部分的人認為如果沒有性侵的證據,不能指控
: 陳興強姦(他們本身也有可能認為強姦是
: 事實,但必須證據說話的理性派)
我認為陳星若被判刑
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
我也不能接受法院沒證據就判他有罪
: 2. 林女的自殺,我覺得這邊是更大的一個盲點
: 目前並沒有明顯的說明出
: 林女的自殺原因是什麼
: 社會大眾接受到的
: 只有林父的說詞
: 說是誘姦造成
: 再加上林女的自殺
: 所以很容易造成人心裡上輕易就接受這樣的說法
: 但是什麼是誘姦?
: 是不倫戀還是性侵愛上
: 林父不肯說清楚
: 這部分也是分岐點
: 一部分的人全盤接受這說法
: 一部分的人懷疑是有別的原因造成自殺
: 一部分的人認為是憂鬱症輕生
: 一部分的人認為要看證據才能確認(遺書)
: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去思考過這部分
: 如果大家是要幫林女伸張公義
: 為何她會自殺
: 那不是更應該要完善證據找出真正的兇手嗎
: 而不是片面的就說是陳興造成的
: 這樣可能只會讓真正的原因被埋沒
其實林的自殺就是個悲劇
對我而言影響就是我因此注意到這件事
不然其實我不會去推論她為何自殺
我比較在乎她寫的小說、部落格等真實度有多少
: 3. 林父跟陳興的態度
: 一個人是片面透過他人放話就神隱,證據也不
: 提不出來
: 一個人是搞消失不肯出面替自己辯駁
: 雙方的態度才更是霧裡看花
: 這也是鄉民的爭執點之一
: 只是我無法同意你說的
: 選擇相信林家的傷害
: 比起相信陳興的傷害
: 誰輕誰重
: 這樣的判斷就是用感情在辦案了
: 你忘記小模事件了嗎
: 當時她母親可是很沈重壓力
: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 真的不能隨便指控人的
其實我沒有想辦案
甚至沒有想譴責陳
我原文有提到我站在相信林、譴責陳的立場
似乎有點傳達錯誤、模糊了大家的焦點
我的重點只有
林的小說與現實連結有多少?
這裡並非指林是否真的遭遇到這樣的事情
李國華是否就是陳星
而是林寫的東西
是否真實存在於社會各個陰暗的角落
因為這次事件
有網友出來分享告狼師的心路歷程
我們才知道性侵案多難打
因為這次事件
才捅出林彥騷擾女學生的不良行為
因為這次事件
人本才會在節目上講以前處理過的類案
而這些血淚刻出的經驗
如果普世風向是『林從頭到尾都在亂講』
則會變得沒有價值
這才是我願意相信林最大的主因
其實陳到底有沒有被定罪
我已經不太在乎了
其實仔細想
相信林與陳無辜並非互斥的
畢竟林未曾指名道姓是陳幹的
只是若相信林的言論
則陳勢必受到波及(就像現在一樣)
這樣的錯誤損失期望值我個人是可以接受的
畢竟社會如果真的錯怪陳
他是可以替自己平反的
就像吳笛、漢陞、立航一樣
他們都被影射
但都跳出來捍衛自己的人格
(反觀陳的聲明就非常不像在捍衛自己
比較像脫罪之詞)
目前風向已經很少燒到他們了
總結一句話就是
我相信林的遭遇=/=我相信陳有罪
只是過程陳會被質疑而已
希望大家可以體會出這兩者的差異
然後我要說一下
我也是追求真相派的
只是我認為追求真相和相信林沒有衝突
我只是認為法律判決
必須先假設被告無罪
而在這件事上
社會追求真相
也必須先假設林說的是真的
(並非先假設陳有罪)
鄉民能做的不多
但確實也達成不少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們沒有證據不能辦案
卻可以讓有能力辦案的檢警動起來
讓握有證據的人站出來
甚至是自行推論出疑點供調查
我舉一個之前舉過的例子
如果你是一位老師
有一天你出了一份美勞作業給小朋友們
題目是『我的家庭』
交作業時
其中一位小朋友畫的是爸爸在床上壓著他
這時身為老師的你
也未握有任何小朋友被侵犯的證據
你有的就是一幅畫
請問你會不會以『畫的可能是真的』為出發點來處理?
你你會不會抓小朋友來諮商?
會不會通報社會局?
即使這些行為可能導致小朋友的父親遭懷疑
即使小朋友可能童言童語害了爸爸
我想應該大家都會吧
因為大家都知道這件事
『相信沒有而其實有』的危害
比起
『相信有而其實沒有』要嚴重很多
而且你還會希望你相信有但卻被打臉
這就是我上篇文要表達的重點
希望大家能理解
最後如果還有不同的意見一樣歡迎提出討論
有理性的討論和思辨都是好事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14 14:29:00
推推
作者: kita (kita)   2017-05-14 14:31:00
大概意思是:不相信林的話他太可憐了?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14 14:32:00
相信有 然後會調查 法院會辯論 哪裡傷害了又不是只有小說 還有杯子小姐文章跟黑特南女文
作者: HPJC (台南我的家)   2017-05-14 14:33:00
作者: kita (kita)   2017-05-14 14:34:00
我覺得你的『相信沒有而其實有』都很輕描淡寫帶過講錯了, 是『相信有而其實沒有』你都只討論到一面而且你這邊講錯了吧, 你寫『相信有而其實沒有』危害比較大?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7-05-14 14:37:00
所以你到底肛讀生還74團 講清楚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5-14 14:38:00
你情感跟理性的矛盾就是相信遭遇而沒有罪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4 14:39:00
我的想法跟你很相近 本來對於這件事是否為真實只是抱持觀
作者: phaq (廢客)   2017-05-14 14:39:00
工讀生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7-05-14 14:39:00
『相信沒有而其實有』是實質的傷害,怎麼會說是比較不嚴重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4 14:40:00
事實上我不是挺林派 而是反廢物派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5-14 14:40:00
至於世界上是不是有書中描述的情狀? 版上提的一些判決就是啊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14 14:43:00
罵生病的人是廢物 這是什麼心態阿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5-14 14:43:00
推分享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5-14 14:43:00
硬要從小說跟現實連結超好笑 小說永遠都不可能是現實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14 14:43:00
無罪的可能性那麼大,是有什麼好矛盾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5-14 14:44:00
相信你被強暴但強暴的人無罪XD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5-14 14:45:00
d大, 沒有人說生病的人是廢物, 那也不是這篇的意念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4 14:45:00
大家當然知道小說不會是現實XD 至少也沒人在罵名為李國華的人 廢話喔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14 14:46:00
什麼時候法律可以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判決一個人有罪?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14 14:46:00
小說不全都真的也不全是假的啊,這點家屬說過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5-14 14:47:00
罵李的是現實派啊以書中情節罵書中人物正常啊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4 14:47:00
法律不能在沒證據的情況下判決一個人有罪 不過八卦板常常在沒證據的情況下罵人 總是這樣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14 14:47:00
現在有判陳什麼罪?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5-14 14:48:00
但是看完小說罵現實人物就跟看完電視劇罵演員有87%像啊....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4 14:48:00
喔 這裡還常因匿名發言罵現實中的台女呢 這像什麼?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14 14:48:00
陳腥本來就該罵啊,已婚男老師跟未成年女學生發生關係不該罵?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5-14 14:49:00
相信遭遇 那當然就該相信行為人是有罪的差別在於能不能制裁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4 14:49:00
有人又要扯證據 只好再貼了 #1P5DNwLP (Gossiping)https://goo.gl/wA5wTs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5-14 14:50:00
嘴賤手賤啊真好笑這兩派人有哪一派比較有腦嗎?你相信變態神父? XDDD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5-14 14:52:00
拿神父那種崩潰文當證據哦愈崩潰證明力愈強
作者: kita (kita)   2017-05-14 14:59:00
所以說你的『相信有而其實沒有』都很輕描淡寫阿今天如果換輕點的案件你又要站到『相信有而其實沒有』那邊?上面又打錯了 是『相信沒有而其實有』, 怎麼一直打錯XD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14 15:02:00
原PO我支持你的氣度 很多ID其實都懂你想說什麼 可是卻選擇不想看懂 只挑幾個字在鑽來鑽去
作者: ImBBCALL (摳機)   2017-05-14 15:03:00
阻止??在ptt上沒有人能阻止誰發言好嗎叫別人別沒證據亂罵叫阻止喔因為我被神父針對這件事罵過,膝反射就回文了,sorry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7-05-14 15:30:00
反正死人就一定是受害者嘛 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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