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事件是不是八卦版史風向最亂的一次

作者: mskk (mskk)   2017-05-13 23:20:58
覺得鄉民標準浮動
反課綱時都是一些學生 都未成年比較多 許多都是高中生出來反課綱
怎麼就說高中生思慮成熟 要尊重意見?
然後林奕含跟陳國星就說 林奕含才17歲思慮不成熟是被誘姦 被騙上床
遇到周杰倫跟17歲的坤凌 就不說坤凌被周杰倫誘姦 反過頭來說是周杰倫被坤凌誘姦
就說周杰倫是亞洲天王 誰不想跟他在一起 所以是坤凌誘姦周杰倫
遇到17歲的法國總統馬克隆跟他已婚的42歲高中老師 又說她們那時候雖然不倫戀
但是事後有結婚 這是真愛 所以當時也不算誘姦
??? 所以如果陳國星事後跟原配離婚 跟林奕含結婚這就是真愛 所以當初就不算誘姦?
我還以為誘姦的定義是要在行為的當下的形況
怎麼會用結果去反推行為當下是不是誘姦?
陳國星聲明稿也很清楚說 是因為林女的父母發現才分開
也就是說陳國星想要跟林女結婚也不行 是林女父母發現阻止交往
在說陳國星家裡也很有錢 月入三百萬 想跟他在一起的女學生這麼多
怎麼不說林奕含誘姦陳國星????
坤凌誘姦周杰倫這種話都說得出來???
某些鄉民根本沒有標準 某些噁心的宅宅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rat5566 (卍 Greatest rat 5566 卍)》之銘言:
: : =10638 種不同風向.族群.意見組合
: : 這是不是創下八卦版有史以來
: : 風向最亂 族群最雜 意見最多元
: : 的事件呢?
: 其實這不是風向問題 是智力問題
: 如果今天可以光憑單方面說法
: 連證物都不需要就可以把人定罪 那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 差不多是回到戒嚴時代 說你是匪諜就可以直接把你拖去槍斃的程度
: 可是有些人就沒有想那麼多 就覺得看了一本小說或幾篇網誌
: 或聽了一些人在那邊哭來哭去
: 哭得好像當年台灣上演梁山伯與祝英台還是鐵達尼號時一樣
: 就覺得今天台灣應該要倒退回那個說你有罪就有罪的戒嚴時代
: 大家都說男人精蟲衝腦時什麼事情都不會想
: 現在這班失智列車上的人是什麼在衝腦我就不曉得了
: 然後最智障的是 如果只是自己想要搞全民公審 獵巫 誅九族的話就算了
: 蠢沒關係 失智沒關係
: 結果是不跟著耍蠢你就變成工讀生
: 法律跟自己站不同邊沒關係 只要把法律修成自己要的樣子就好
: 幹 公審就公審 獵巫就獵巫 誅九族就誅九族
: 自己搭失智列車就算了 不要智障到逼全國人來一起搭失智列車好不好
: 就不要修完改天換自家的人莫名其妙被抓出去說幹嫩妹要槍斃
: 到時又來哭什麼司法迫害
: 討論這件事情時 很多人還說什麼
: 師生戀噁心 應該要立法禁止 以犯罪行為處理
: 然後前幾天 議員質詢林萬億跟林全是不是狼師時 賴清德爆氣 板上也一堆人都好森七七
: 林萬億何許人也? 來看一下當年的新聞
: 不倫戀差30歲 蔡英文智囊偷吃嫩助理 林萬億被抓姦 2周後助陣《十年政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903/33642883/
: 林萬億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台北縣副縣長,被視為民進黨社福政策的第一把交椅,
: 也是蔡英文問鼎下屆總統倚重的智囊,黨內昨聞訊皆十分訝異。
: 和他開房間的沈詩涵,4年前碩士論文的指導教授正是林,沈畢業後擔任林的研究助理。
:
作者: serdar (serdar)   2017-05-13 23:21:00
所以林醫師說的9年前誘姦,到底是誰啦
作者: KissMeMoMo (阿尼古)   2017-05-13 23:22:00
這種父母只會利用愚民幫他公審 有證據趕快去告啦
作者: MyDarling (stO)   2017-05-13 23:22:00
看來你相信陳的聲明稿全是真的,林寫的幾萬字都假的?
作者: holioholio (holio)   2017-05-13 23:23:00
工讀生累了嗎 你一連發兩篇內容一樣的文 要扣錢啦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13 23:23:00
小說本來就是假的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3 23:23:00
一直用同一個帳號發同樣內容的文 沒有用啊
作者: uhmeiouramu (優文老祖)   2017-05-13 23:23:00
人家4女森 比較感性 懂?
作者: funkD (放可)   2017-05-13 23:23:00
是馬克宏去右肩他老婆喔 當初他老婆可是結婚生子惹
作者: adarkair (路人)   2017-05-13 23:23:00
這是第幾篇了= = 內容還一模一樣
作者: serdar (serdar)   2017-05-13 23:24:00
陳星都搬家不教了,心裡有鬼嗎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7-05-13 23:24:00
其實兇手是圖書館裡打手槍那位 她那次沒能逃掉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13 23:24:00
正常人都可以很明白的分辨幻想跟現實 事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3 23:24:00
而且帳號這麼短 記性不用太好都容易記 怎麼這麼傻
作者: MyDarling (stO)   2017-05-13 23:25:00
陳為了脫罪發的聲明更假,林還有日記內容可跟現實對照
作者: KissMeMoMo (阿尼古)   2017-05-13 23:25:00
真的假的告下去就知道 很難嗎 跟鄉民一樣只會嘴
作者: mskk (mskk)   2017-05-13 23:26:00
神經病寫的日記跟小說還能判人有罪
作者: KissMeMoMo (阿尼古)   2017-05-13 23:27:00
自殺的人寫個日記就能當證據好好笑趕快找其他受害者吧
作者: serdar (serdar)   2017-05-13 23:28:00
學歷造假的人,說的話有幾分能信?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3 23:28:00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13 23:28:00
你在現場?不然你怎麼知道小說是真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13 23:30:00
我們在討論證據 結果你的證據是小說?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7-05-13 23:30:00
這位根本就是那個整天亂罵的kaka7788 xifaka
作者: MyDarling (stO)   2017-05-13 23:30:00
陳的操守明顯有問題,相信一個疑似性侵犯的聲明才好笑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5-13 23:33:00
我不信法國沒酸民說是誘姦.不倫
作者: Ghad (mayasvi)   2017-05-13 23:33:00
bullshit 「陳國星想要跟林女結婚」 <== 你在說夢話喔?!
作者: mskk (mskk)   2017-05-13 23:45:00
去查IP就知道我跟xifaka不一樣 沒有重複過 論點一樣不行???挖妳們這些看小說辦案的 才是同一個人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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