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聽障朋友到飲料店打工遭職場霸凌與歧視

作者: safelove (安全的愛)   2017-05-13 12:45:43
這故事告訴我們,好人當一半比當壞人更慘......
本來老闆好心,想說給聽障人士一個機會,
結果其他員工出車禍,人力需要調配,
才發現這個聽障人士真的沒啥用,
薪水沒比人家低,能做的事情卻比人家少,
不能外送不能接電話,就只能讀唇語幫客人點飲料。
啊不就幸虧還在試用期,沒用的東西當然趕快包一包。
你說老闆很壞嗎?
真的很壞就連試用都不給你了啦!
結果因為一念之仁,後來雙方不歡而散,
還要被貼上FB黑,然後過幾天等著上蘋果被公審,
是啊,你朋友聽障好可憐,現在出一口氣很爽,
然後更沒有老闆敢給身心障礙者試用的機會了。
什麼叫尊重?就是把身心障礙者也當一般人啦,
大家都能做的工作,你卻做不好,
當然不可能給你好臉色看啊,
要自己出社會獨立自主,本來就要扛這個壓力。
結果你現在不要尊重,反而要人家給你特權,
你的能力可以比人家差,但你的薪水不能比人家少,
這不就是所謂的身心障礙者自助餐嗎?
你覺得爽的都要,你覺得不爽的都不要。
講實在點的,你去做3天,老闆只給你2天的薪水,
乍看之下好像很過分,
可是仔細想想,像你朋友那樣的工作能力,
給足你2天份的薪水已經仁慈了,
真的照一分錢一分貨的概念,你朋友頂多值拿一天半。
我知道有很多法條,都在保障身心障者的工作機會,
但也請你們別仗著法條,就理直氣壯的當個草莓廢物,
或許因為你們的身心障礙,可以讓這些「好人當一半」的老闆吞下去,
賠你一筆錢,然後在電視上懺悔的痛哭流涕。
但看在其他老闆眼裡,只是抹煞其他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機會,
或許你習慣當廢物,沒有待在溫室就活不下去,
本來就注定找不到工作,所以對你沒差,
可是還有一些身心障礙人士,非常肯吃苦、非常有抗壓力,
腦袋只想著我要做的跟其他人一樣好,不需要特權和同情,
這種真正值得幫助的身心障礙者,卻反而被你們搞得更難求職了。
勸你們跟總公司投訴,私下去跟老闆要錢要道歉就好,
否則硬要鬧上媒體,真的只有你們當事人爽,
然後其他身心障礙者卻要倒楣了。
※ 引述《p72401 (陽的)》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未滿20字 一行文 退文
: 首次發文,不知道分類選爆掛對不對...
: 我朋友有聽覺障礙
: 平常基本上我和他日常對談都還蠻OK的
: 看他前兩天在飲料店找到櫃台的工讀機會
: 結果第三天就看到臉書說他被解雇了
: 以下內容都是他自己打的,先幫他把店名蓋起來:
: 請大家告訴大家
: 凡聽覺障礙者要去飲料店面試請小心
: 請注意東區延吉街、西門、以及基隆這三個地區的連鎖手搖飲加盟店
: 該老闆在人力銀行說可以讓身心障礙的職員上前求職
: 但卻在自己營運管理不當情況下,刻意為難我這身心障礙職員。
: 原先投遞履歷以及面試的階段,都已經確切交代可能無法接電話
: 錄用前跟我說聽力溝通並不成問題,還有LINE的對話紀錄保證他會給予足夠的學習時間
: 但才不到三天的短短時間,他就因為自己管理人力方面發生意外(負責外送的同事車禍受
: 傷)。
: 他當天首先看了我眼後問我,記得你不會騎摩托車
: 也沒有駕照對不對? 我就點了點頭說對。他就當下用老闆的身分指派我
: 今天什麼都不要做,就是在後台接電話。我當下有跟他提起職務再設計的方法
: 說我家裡有電話擴音的設備,可以明天帶來
: 但他仍然用口語威脅說,如果我今天下班結束前電話接不成功,這份工作就有會不保。
: 我工作的班是全天班,從早上九點到晚間十點半,那時候我不斷地接電話
: 從早上九點就這麼樣的被她使喚去跑腿,做原先跟我職務無關的打雜事項
: 然後再繼續這麼樣的,在我努力撐到下午兩點半的時候,給我前兩天的工錢要我走人。
: 請大家告訴大家,我們聽覺障礙者要小心,就算雇主在你求職階段
: ,跟你掛保證說可以容許你的聽覺障礙,但也絕對千萬不能百分百的相信,要懂得自己保
: 護自己,才不會像我昨天,很難過很自責不斷在國父紀念館捷運站前的雨中大哭。聽不到
: 的這件事,絕對絕對不是我們身心障礙者的錯,要檢討的是,把身心障礙這個弱勢身分拿
: 來當要脅攻擊手法的惡雇主。
: 以上
: 我剛有查了一下試用期確實不用事先通知就可以解雇
: 但是我朋友只收到前兩天的工資
: 還被要求制服要送洗完送回去給老闆
: 不管怎樣第三天的錢還是要給,對吧!?
: 請各位如果身邊也有聽障朋友一定要請他們多加小心,謝謝!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7-05-13 12:46:00
假好心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7-05-13 12:47:00
就技安理論 千萬不要當一般好人
作者: top1683 (我魯 故我在)   2017-05-13 12:47:00
垃圾老闆
作者: nec123 (Ting)   2017-05-13 12:47:00
台灣每家公司有統編的都是營利單位不是慈善單位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3 12:48:00
這老闆一看就知道沒經驗的 有經驗的會用其他理由不用這種自找麻煩而已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7-05-13 12:50:00
很多都掛假徵人 連一般人都超凹
作者: h08094493333 (harison916)   2017-05-13 12:53:00
中肯,這本來就是工作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7-05-13 13:02:00
除了薪水部分其他都認同
作者: isu0911   2017-05-13 13:14:00
同意樓上,說好的薪水還是要給,其他蠻同意的
作者: Mesenne (心火)   2017-05-13 13:31:00
中肯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5-13 13:32:00
推feywen 只能看出老闆是第一次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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