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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遭性侵求援 3路人不理
半裸狂奔才脫險 專家嘆:人性冷漠「房思琪」會變多
2017年05月13日
【張沛森╱桃園報導】世態炎涼!桃園一名女子,去年7月晚上遛狗時,遭一名男子以雨
衣蒙頭押到草叢性侵,過程中她從雨衣縫隙看到附近有3名路人,裸著下半身掙脫求救時
,3路人竟快速逃離拒伸援手,被害人只好朝有燈光的方向狂奔,向當地工廠保全求助,
事後警方循線逮捕色狼,桃園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色狼4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性侵男子朱浩銳(40歲)是新北巿列管的性侵犯,平日住在新北市,但工作地
點在桃園中壢,去年7月16日凌晨,他在中壢一家工廠附近見被害人(25歲)正在遛狗,
且四下無人,竟拿出藍黃色雨衣從背後強行蓋住被害人頭部及身體,恐嚇她:「我身上有
武器,如果你尖叫或亂動,我就會傷害你!」
雨衣蒙頭強擄
事發當時被罩著雨衣的受害人驚慌不知所措,朱男喝令她坐在機車前座,將她載到附近一
處較偏僻停車場後抱下車,要求被害人散步混淆她的方向感,隨後在停車場附近草叢內,
強脫被害人褲子性侵得逞。
過程中,被害人從雨衣縫隙瞥見附近有3個路人,其中1人離她很近,有2個在稍遠處,她
顧不得自己下半身赤裸,趁機用力推開朱男,朝離她最近的路人求救,未料路人被嚇跑,
她轉向較遠的另2名路人求救,但2人看到她竟也轉頭跑離,她只好死命朝有燈光方向狂奔
,到一家工廠警衛室求救,保全幫她報警並拿衣服讓她遮蔽下半身。
警方根據被害人描述逮捕朱男,但朱男矢口否認犯行,「被害人身上根本沒驗出我的DNA
」,還提出不在場證明;但被害人在法庭上清楚指證:「他的樣子,一輩子也忘不了!」
法官認為朱男撫摸、指侵,沒驗出DNA很正常,且朱男不在場時間點兜不攏,說詞未獲採
信,昨判他4年6月徒刑。
避免二度傷害
針對3名路人見死不救,台大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淑慧批評,人性冷漠讓人遺憾
:「若今天是『房思琪』向你求救;你若不理她,那麼社會上『房思琪』會愈來愈多!」
她指出,對性侵被害者適時伸援手,不僅能讓她脫離侵犯,也可避免她因人性冷漠而造成
二度傷害。
民眾張小姐氣憤表示,三更半夜看到女子光著下半身在呼救,「一定是發生什麼大事,不
伸出援手讓人很心寒!」
王小姐也直指,這3名路人做法令人不解,「萬一沒逃掉,豈非再度羊入虎口?」
記下特徵車號
桃園市警局婦幼隊提醒,發現類似案件時,民眾可能擔心影響自身安危,這時可用手機報
警,並記下嫌犯特徵、交通工具車號、型別,以利警方追緝。
民眾遇犯罪發生時如何施援
●在確保雙方都安全的前提下,協助被害人報警
●記下歹徒特徵、交通工具車號等,以利警方追緝
●大聲喊叫「抓小偷,抓強盜」吸引他人注意,或高喊「警察來了」,嚇阻歹徒進一步侵
害
●若與友人同行,可利用隨手可取的木棒、器物,逼嚇歹徒離開被害人
●以汽機車等交通工具逼近,打遠光燈或高鳴喇叭嚇阻歹徒
資料來源:桃園市警局婦幼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