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星的聲明稿 就改變了風向?

作者: goldsingle (BE A FULLSER)   2017-05-11 03:07:46
鄉民就是理盲無知啊
單就林小姐個人而言
除非有辦法清楚指證
他跟陳星發生關係是在16歲以前
否則依法論法 陳星當然畜牲但無罪
反而林小姐生前還有可能被陳星老婆告
要法辦陳星 除非
1.陳星有搞其他學生 在16歲以下或者非合意性交
2.日盛社確有不法行為 而陳星確定為負責人
但林俊憲看起來又是政客而己 很懷疑他的指控
否則依無罪推定 陳星道德很差 但無罪
麻煩鄉民收起你們的理盲無知 學習法治精神好嗎
作者: i5lo (哎哎哎哎哎)   2017-05-11 03:08:00
好ㄉ
作者: Rrrxddd (RRXD)   2017-05-11 03:08:00
ㄉ好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7-05-11 03:08:00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11 03:08:00
你誰?什麼咖 護航前多讀書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05-11 03:09:00
跟我想的差不多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7-05-11 03:10:00
本來就4阿
作者: joey89116 (寶寶王)   2017-05-11 03:10:00
我4覺得陳星200%有問題 但真的是無從證實他的罪 有種無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5-11 03:11:00
你會被噓工讀生 喪盡天良之類的 先幫補
作者: tmac0003 (麥可雷迪)   2017-05-11 03:11:00
你是不是把日創社和日勝生mix在一起了?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7-05-11 03:20:00
補習班都不能產生師生戀情? 沒有對價關係卻還這麼嚴苛重點只是婚外情吧
作者: patchiang13 (腦包江)   2017-05-11 03:23:00
重點還是年齡跟手法吧,如果不是強迫又滿18,法律真的不能怎麼樣。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1 03:25:00
補習班老師又不是學校老師 權力對價個屁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30:00
這篇除了很嗆以外基本上沒說錯啊女方再怎麼痛苦就是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制裁對方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7-05-11 03:31:00
法律上可以無罪推定啊......道德上依舊可以判他有罪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11 03:57:00
道德讓牠身敗名裂 我覺得牠根本就無所謂吧 牠比較怕其他有可能讓牠入獄的事件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3:59:00
對阿 不要臉就天下無敵 他根本不怕道德被判刑orz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11 04:04:00
陳星還欠兩篇聲明稿 ㄧ是假學歷 二是標案 希望跟律師討論好了 也要趕快發 不要忘了!
作者: youchen12 (宸)   2017-05-11 04:05:00
標案最好無罪 只是政府上下交相賊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7-05-11 04:33:00
日盛社是什麼啦 名字都打錯
作者: ntlutw (Louis888)   2017-05-11 05:34:00
親友團滾啦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11 06:49:00
作者: cttw19 (Ian Lee)   2017-05-11 06:50:00
一般社會觀感 只要是老師 管你是學校的還是補習班的跟未成年學生有男女感情 都是很差的 所以你看陳的聲明很刻意地避開這點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7-05-11 07:11:00
無罪你說了算???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35:00
學英美陳星也無罪好嗎補習班老師不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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