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陳星的聲明稿 就改變了風向?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2:43:27
連續看到好幾篇16歲以上 合意性交 就是無罪
而且林女明顯犯了通姦罪 等等的文章
我突然很想問 大家都這麼相信陳星的話喔?
他就出來說這樣一個片面之詞 整個聲明稿看起來就像是設計好的
真的有人相信?@@
2個月的婚外情 就2個月 你信?@@
大學才開始的戀情->滿16歲 所以沒有違反性自主 且沒有師生關係 因此沒有利用權勢
而且他老婆已經原諒他->等於沒人會告他通姦
所有的說詞 都那麼剛好 逃過所有可能的法律責任
這不是想很久擬好的說詞?
怎麼他出來講講話 風向就變了.... 好像越來越多人覺得是林女活該.....
甚至連母豬這種惡毒的話都說出來了...
可是 陳男說的就完全是事實?
是拉 我知道如果真如他所說 那法律上他真的沒有責任(除非他老婆要告他)
他大概只有道德上會被譴責
所以若那是事實 他就真的沒罪
可是 真是這樣嗎?
疑問1.他們真的在林女滿16歲才發生第一次性關係?
疑問2.假設真的滿16歲好了,林女在第一次被那位老師接近試圖發展性關係的時候
難道不可能因為害怕而不敢抗拒,但其實他是非自願的,接著就被性侵了
可是他害怕而不敢說出去,後來因為陳男花言巧語,幽默風情,讓林女漸漸愛上他
這種案例社會上不少吧?
可是如果真是這樣,那第一次他是真的性侵了,那是事實,
只是林女太傻 沒有馬上報案
我知道這些都是假設 但確實也非常有可能是真的 只是 現在可能死無對證了沒錯拉
不過 我還是很疑惑 為何會那麼多人相信陳男的說詞
還是 只是因為 不相信也沒辦法 因為根本不可能找得到證據(或者說 太難)
所以 只好裝作陳男說的都是對的?.....
可是 如果不相信 只是無奈根本治不了他 那又何必要替他講話?
那看起來所有關鍵都那麼巧可以避開責任的說詞..... 我真的吞不下去...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5-11 02:43:00
我安靜的像宇宙如果說這是愛 請你鬆開我肩膀
作者: ZaneTrout (帥氣火迷)   2017-05-11 02:44:00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作者: Rrrxddd (RRXD)   2017-05-11 02:44:00
如果說這是愛 我情願去流浪
作者: omit18 (胖海)   2017-05-11 02:44:00
不然你有辦法治他嗎?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11 02:44:00
不信 但還是在等打臉 最了解內情的父母應該要出來講兩句
作者: ph18   2017-05-11 02:45:00
這種聲明稿 就是意圖使人相信啊
作者: ggyy338 (屌哥大蛋捲)   2017-05-11 02:45:00
林父母那邊應該才知道他是不是在說謊
作者: nagisaK (na)   2017-05-11 02:45:00
連遊行都辦不起來了 ㄏㄏ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7-05-11 02:45:00
寫來騙自己的,如果是真的就不用神隱10幾天,立刻就會出
作者: mayjan   2017-05-11 02:45:00
陳星運氣好 遇到無能政府 有救
作者: i5lo (哎哎哎哎哎)   2017-05-11 02:45:00
父母不硬起來,能怎辦呢(攤手)
作者: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17-05-11 02:45:00
就死無對證
作者: f9999 (foo)   2017-05-11 02:45:00
雖然很多人會玻璃心碎,但是那個誰說的才是實話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11 02:45:00
他等於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沒有證據怎麼辦他?
作者: dotzai (kobe)   2017-05-11 02:46:00
再等等
作者: mayjan   2017-05-11 02:46:00
法務部現在忙著追殺阿扁 前幾天的公文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7-05-11 02:46:00
寫再多 櫃台小妹還是不會多看幾眼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7-05-11 02:46:00
他這個聲明稿 婚外情的部分跟小說吻合 但不代表沒誘姦
作者: KIDDLEE (KIDD)   2017-05-11 02:46:00
你先給我證據先
作者: roccqqck (ccqq)   2017-05-11 02:46:00
就腦X才信啊 但沒證據你也拿他沒輒
作者: f9999 (foo)   2017-05-11 02:46:00
違法沒抓到就無罪,抓到才算數
作者: ryama (XD)   2017-05-11 02:46:00
目前就是如前幾篇無罪,除非有新證據
作者: ilovesumika (ilovesumika)   2017-05-11 02:46:00
剛看有個人跑出來說他是林奕含從小死黨,信誓旦旦說
作者: jiayuan (jiayuan)   2017-05-11 02:46:00
當然是小說比較值得相信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11 02:46:00
父母不硬起來就沒機會治牠!! 我是不信牠的說詞啦~
作者: KIDDLEE (KIDD)   2017-05-11 02:47:00
什麼叫誘姦?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2:47:00
我常常對我的精神科醫生說:「現在開始我真不寫了。」
作者: ilovesumika (ilovesumika)   2017-05-11 02:47:00
問台北人,公關公司,跟台南林奕含是從小死黨的或然
作者: GPX2020 (ㄒㄒ)   2017-05-11 02:47:00
講真的自己比一下兩造哪邊的情節比較離奇,我相信比較不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7-05-11 02:47:00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7-05-11 02:47:00
他的聲明反而加重小說的可能性 反正法律制裁是很難了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2:47:00
本來就婚外情 願打願挨
作者: creampie123 (ass phuc)   2017-05-11 02:48:00
火已經滅了 沒人想繼續追了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11 02:48:00
奕含很可惜。但唯有其他受害者願意站出來才有辦法定案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7-05-11 02:48:00
八九年了耶,真違法為什麼這麼久沒告。
作者: KIDDLEE (KIDD)   2017-05-11 02:48:00
用小說能定罪我切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2:48:00
這麼多年,我還不如拿把刀衝進去殺了他。真的。」……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11 02:48:00
警大教授都在小說辦案惹 工讀生森77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2017-05-11 02:49:00
合理推測當初林家跟陳星有私了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2:49:00
說用小說不能定罪的人 沒有一個整本看完 笑死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05-11 02:49:00
作者: KIDDLEE (KIDD)   2017-05-11 02:49:00
”初戀”樂園還有問題嗎?
作者: tung780413 (小童)   2017-05-11 02:49:00
小說和父母聲明都可以全盤相信嗎? 坐等對質
作者: hiinnlive (正妹)   2017-05-11 02:49:00
依你的邏輯 那我幹嘛相信你說的話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11 02:49:00
雖然沒鐵證 但可以把小說寫得這麼寫實不是受過一般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05-11 02:49:00
死無對證了,他當然隨便說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11 02:50:00
上害的人寫得出來的...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2017-05-11 02:50:00
當初晨星老婆用提告威脅 林家出錢擺平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7-05-11 02:50:00
不會因為聲明稿改變看法,但是會因為林父母遲不出面
作者: KIDDLEE (KIDD)   2017-05-11 02:50:00
小說算證據?笑死XD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7-05-11 02:50:00
你不知道母豬教徒忍很久了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2:50:00
怕甚麼啦 那麼怕這本小說喔 非的奇怪耶
作者: gnc (白毫烏龍茶)   2017-05-11 02:50:00
水管和yahoo的留言絕大多數不相信陳 相信陳都在ptt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7-05-11 02:51:00
活著時也沒有看到控訴呀,不用拖死無對證。
作者: livewater (螢幕比本人帥)   2017-05-11 02:51:00
就算林女還活著,出來指認都很難定罪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7-05-11 02:51:00
老實說,其他受害者站出來指證也需要很大的勇氣…在這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7-05-11 02:51:00
誰在乎陳星啊......他已被社會宣判死刑
作者: KIDDLEE (KIDD)   2017-05-11 02:51:00
大多數?很多人只是不想講而已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7-05-11 02:51:00
律師沒有名字 醒醒吧 你沒有律師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11 02:51:00
疑點重重 即使不能定牠罪 牠人格早毀了~~~
作者: livewater (螢幕比本人帥)   2017-05-11 02:52:00
物證早就沒了,除非陳師像宗瑞哥腦殘自拍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11 02:52:00
作者早就說過了...ˊ_>ˋ 有證據的性侵都沒事了
作者: KIDDLEE (KIDD)   2017-05-11 02:52:00
PTT看台灣喔…
作者: poplc   2017-05-11 02:52:00
陳興帶完風向 你不也在帶風向 顆顆
作者: rubyrubyruby (ruru)   2017-05-11 02:52:00
聲明稿太精緻了,每一句話都藏著會脫罪的說詞,和暗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11 02:53:00
惡人永遠不覺得自己錯~~~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2:53:00
作者: KIDDLEE (KIDD)   2017-05-11 02:53:00
脫罪?到底要告他什麼阿??誘姦??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2:54:00
林女小劇場好多 十年才搞一堆風波 其實很多被害妄想
作者: ballball520 ((球球))   2017-05-11 02:54:00
比較想知道標案....怎麼都沒消息了?
作者: drigo   2017-05-11 02:54:00
安啦~~ 再過幾天媒體不會追這件事了 陳星安全下庄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2:55:00
誘姦只是用姦掩蓋自己被誘的合意性交
作者: titian1495   2017-05-11 02:55:00
標案高調,信他的也太呵呵了
作者: livewater (螢幕比本人帥)   2017-05-11 02:55:00
新聞熱度已經在退燒,如果沒有其他受害者出來
作者: duck78803139   2017-05-11 02:55:00
鬼才會信他的聲明稿!但是受害者家屬不多提些相關證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2:55:00
有人說 都那麼多年了 為何不告 不報案
作者: clyukimo (我是L)   2017-05-11 02:55:00
看到假風向亂吹,我就更能理解和同情林了
作者: drigo   2017-05-11 02:55:00
除了之前倪敏然自殺, 媒體炒作了一個月外, 還有哪個自殺案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11 02:56:00
不寫書出來 不會有書 上法庭告的 只會拿到判決書
作者: drigo   2017-05-11 02:56:00
有熱度超過一星期的? 林自殺報導快兩星期
作者: patchiang13 (腦包江)   2017-05-11 02:56:00
聲明稿有給確切時間,只要林家有證據可以戳破就一槍斃命了。但目前雙方都沒證據證明自己是對的
作者: titian1495   2017-05-11 02:57:00
還女學生到追把持不住咧,噁
作者: zone0317 (哈哈你活該)   2017-05-11 02:57:00
書會有出版社印出來賣 但判決書不會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11 02:57:00
推樓上
作者: cosmosET (嗯?)   2017-05-11 02:57:00
不是完全相信他+1 只不過目前也沒其他受害者跳出來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7-05-11 02:58:00
林女是能考上醫科的人 智商應該不低 不要把她想的那麼笨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11 02:58:00
從頭到尾都不相信陳 但是父母態度太軟不知道在幹嘛
作者: kphuang ( )   2017-05-11 02:58:00
工讀生在帶風向而已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11 02:59:00
所謂的真相 不過是現有事實拼湊出來的 洪案有真相? 沒阿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2:59:00
就是父母不出聲 背後...大家想想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2:59:00
父母可能也沒有更多的證據 唉
作者: Vicky1016 (蜜雪)   2017-05-11 03:00:00
IQ跟EQ是兩回事一堆被騙財騙色的都嘛高學歷
作者: a77520601 (睡衣)   2017-05-11 03:00:00
作者: CGZB (ZB)   2017-05-11 03:00:00
可能治不了罪吧,但該查的還是要查,視之畜生也不會改變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3:00:00
林女精神疾病很嚴重 講的話可信度也不知道有幾成
作者: Balthier (12)   2017-05-11 03:00:00
#1P1iaDVo 還很多人回去推文說甚麼朝聖 說甚麼幫噓文的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3:00:00
不信,但是家屬不提供更多證據也只能閉嘴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00:00
內情應該不適一兩句就結論的, 醫生世家經歷什麼很難想像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01:00
吧?
作者: reallife (ray)   2017-05-11 03:01:00
作者: Balthier (12)   2017-05-11 03:02:00
那種推文跟濫噓的有甚麼兩樣 完全不動腦筋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3:02:00
版上那些郭冠英們就別理他們了,這些人就只是想激怒別人來刷存在感而已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7-05-11 03:03:00
歧視精神病的,可以去看看林的臉書,歡迎從頭看到尾
作者: funkD (放可)   2017-05-11 03:04:00
你拿不出任何證據 林家人也沒站出來打臉 那風向當然這樣吹
作者: ccm0916 (沒事多喝水)   2017-05-11 03:04:00
可能有證據的沒拿出來,旁觀的就選相信的相信啊
作者: chienmowe   2017-05-11 03:04:00
假設授課補教師學歷造假 但已過多年 可有退費管道
作者: skizard ( )   2017-05-11 03:05:00
林父母自己都不硬起來 難怪林會自殺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05:00
性侵的部分本來就沒證據 但是標案的部分不一定了
作者: querencia (當地球停止轉動)   2017-05-11 03:05:00
林家應該買兇解決陳國星較快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5-11 03:05:00
反正兩邊都提不出有力證據 只追著一邊打不是很白癡?
作者: Je1981 (平淡如菊)   2017-05-11 03:05:00
不知道怎麼說,未必會是陳說得一樣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11 03:06:00
推樓樓上兩邊都沒證據 所以不想繼續幻想zzZZZ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7-05-11 03:07:00
板上很多人說過了啦:不管他說不說或說什麼 誰都不會信 XD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7-05-11 03:07:00
裡面有一篇就是在講你們這些人,太多文章顯示林奕含早就嗅到這個社會的不友善,所以生前為什麼不站出來?站出來而後再被輿論壓垮?會有多少人聽到他有精神疾病就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11 03:07:00
不是信他 但至少他出面了但林家沒有
作者: mftd (Mda)   2017-05-11 03:07:00
寫悲慘的書讓自己沈浸在悲慘世界 活著時輪迴 過世了能放
作者: Balthier (12)   2017-05-11 03:07:00
我只是覺得很好笑 陳國星神隱了10幾天才發聲明稿 就一堆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7-05-11 03:07:00
會說母豬那種水準的人 聲明出來前早就說過了 跟那沒啥關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07:00
林奕含有提到PTT的不友善...
作者: Balthier (12)   2017-05-11 03:08:00
人信了 相信就算了 還要用那種嘲諷語氣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5-11 03:08:00
信的不是我 他發聲明稿之前我就一直嘲諷了
作者: tadshift2 (煞氣的毛)   2017-05-11 03:08:00
因為他有錢有勢有背景而且強姦之前都算好了,加上鄉民三分鐘熱度不是第一天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7-05-11 03:08:00
其實超過追訴期妨害家庭也不能告了 但林的父母一樣店店
作者: mamamia0419 (Shao)   2017-05-11 03:09:00
摸花豆,林就死了隨意他說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7-05-11 03:09:00
昨天有新聞提到妨害家庭追訴期6個月
作者: Balthier (12)   2017-05-11 03:09:00
關我屁事? 你幹嘛自己跳進洞裡來? 你想強調你不是白癡?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09:00
當醫生的人會笨? 只是實情苦衷不是一般人想的到的吧?
作者: Romances (Romances)   2017-05-11 03:10:00
「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真是諷刺喔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7-05-11 03:10:00
誘怎麼定義?XD 「追」一個人的各種言行全都算是「誘」吧
作者: Caiboruei (CAI)   2017-05-11 03:10:00
權勢是最迷人的不是嗎?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17-05-11 03:10:00
9.2實力,背後運作,讓人敬畏
作者: imaclone (毫無反應就是個@@)   2017-05-11 03:10:00
他都假學歷了還有人相信他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7-05-11 03:10:00
就自助餐業者啊,滿嘴的林女單方面說法不可信,可陳星的片面之詞卻信的不要不要的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3:11:00
林女十年都不告了 愛上加害人是他家的事 別人喊啥燒
作者: AppleWatch5 (氵卓月)   2017-05-11 03:11:00
然後你超信小說跟他父母的幾句話
作者: Romances (Romances)   2017-05-11 03:11:00
陳星可能變成那些人的偶像了吧
作者: chara117yun (小野馬)   2017-05-11 03:11:00
還是不信 而且就算是交往 不代表誘姦就不成立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11:00
若非當事人自殺及衛福部公文 鄉民不會認真看待這事
作者: pantani (我也想當綠手指)   2017-05-11 03:11:00
其實鄉民該說能說的都說了 材料就這些 也無法多做什麼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7-05-11 03:11:00
林奕含不管是生前站出來,或者死後家人站出來,她都會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7-05-11 03:11:00
只有%%過程死無對證 但交往始末還是能聽父母怎麼說
作者: Caiboruei (CAI)   2017-05-11 03:11:00
女作家最失敗的地方,就是她自殺了
作者: wassabi (哇)   2017-05-11 03:11:00
人都死了 多說無益
作者: Romances (Romances)   2017-05-11 03:12:00
陳星:帥、有錢、玩嫩妹,標準偶像架勢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12:00
因為這些都是心證 人沒死的話 鄉民不會覺得有參考性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3:12:00
不告就是她自己因素最大 別人還要當柯南
作者: Caiboruei (CAI)   2017-05-11 03:13:00
是女學生迷戀權勢,還是老師仗勢權勢?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3:13:00
嘲諷鄉民就算了,羞辱死者幹嘛?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13:00
鄉民也是窺見陳星背後的結構勢力才開始當一回事的
作者: liujd (liujd)   2017-05-11 03:14:00
之前買書的可以退嗎= = 根本就是玩不贏別人就寫書抹黑= =
作者: Romances (Romances)   2017-05-11 03:14:00
這件事情告訴大家9.2的後臺有多硬,今天林,以後是臺灣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14:00
聲明刻意強調16歲及18歲, 為什麼?
作者: Caiboruei (CAI)   2017-05-11 03:14:00
女作家自殺,就沒有人繼續替她說話
作者: Caiboruei (CAI)   2017-05-11 03:15:00
小說是死的,無證據可言
作者: Romances (Romances)   2017-05-11 03:15:00
臺灣也是玩不起中國的,這件事情可以窺探
作者: jasonlin1993 (仙人掌)   2017-05-11 03:15:00
人死了事情的真相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現在什麼證據都沒有我們什麼也不能做,林奕含什麼也沒有解釋清楚就走了,陳星的話固然有可能是謊話,但我們怎麼能確定林與其家屬說的又是真的,更別論鄉民們只是從小說與其他資訊推理了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3:16:00
找個肥宅來誘看看 直接被吉 我看兩人就是婚外情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7-05-11 03:17:00
覺得是抹黑就退書啊,林奕含本人應該也不希望你「認為
作者: wassabi (哇)   2017-05-11 03:17:00
不管是真是假 批評母豬真的很沒品@@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7-05-11 03:17:00
不是事實她直接告到陳星脫褲進去被肛就好了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17:00
所以應該注意陳背後的權力結構 這才會有真憑實據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17:00
想當鍵盤柯南 已經沒有證據了阿 路都已經堵死了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7-05-11 03:18:00
有需要搞什麼寫小說自殺嗎? 就是知道自己是錯的
作者: justeit   2017-05-11 03:18:00
工讀生?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18:00
治不了他阿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7-05-11 03:19:00
質疑死者是不行的 死人不會說話也不會反駁 讓我們聲討晨星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11 03:19:00
認為她寫書抹黑想退書?人家寫的本來就是小說,怪自己把
作者: ALENDA   2017-05-11 03:19:00
人家有請社群媒體行銷專家啊,誰曉得請了多少個,連律師都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19:00
導致休學重度憂鬱所以硬凹??? 某人才硬凹吧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19:00
煩死了 害我前幾天這麼憂鬱 文字真的會殺人 readmoo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3:19:00
女的發現男只是玩咖 見笑轉生氣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20:00
訪談+陳星聲明 彷彿風向就變了 結案了啦 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20:00
我是看不出寫小說自殺跟知道自己是錯的有什麼關聯啦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11 03:20:00
這種事吵什麼風向。就小說、一當事人已亡、父母誰知說的
作者: ALENDA   2017-05-11 03:20:00
不努力幫陳星洗白,明天換自己的名字在ptt或臉書熱門怎麼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11 03:21:00
真假,檢察官要追查人證物證很難。
作者: ALENDA   2017-05-11 03:21:00
辦?唇齒相依呀~~~~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7-05-11 03:21:00
真是被強姦 再加個未成年 告下去牢飯吃不完
作者: willion003   2017-05-11 03:21:00
不信又如何,這邊就目前死巷子,直接打日創還比較有意義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22:00
林有高中同學 大學室友 朋友 前男友 丈夫 最後父母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7-05-11 03:22:00
這女的居然不做? 我確實是不知真相 但如果這女的是
作者: soulfully (soulfulness)   2017-05-11 03:22:00
出書自殺是在利用同情心硬拗…?這種話也講得出來,利用同情心可以利用到毀了自己的生命,我看林奕含比所有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5-11 03:22:00
不信啊,阿家屬不出來打臉有屁用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7-05-11 03:23:00
被強暴有理哭哭不告人寫小說自殺嗎? 這無疑助長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3:23:00
林父不願意鬧上法庭當初就別發那個聲明,開了槍聚集了鄉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23:00
這件事的延伸議題應該比較有搞頭 像日創社
作者: phew18 (休士頓)   2017-05-11 03:23:00
例如聲音照片不能直接當證據 要檢查有無後製PS 小說的製造成份更大 更難以當證據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7-05-11 03:23:00
承認「我不知道」很難嗎?一定要選邊選個說法嗎?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24:00
害我幾天前看到作家文字節錄訪談座談無名痞克邦Fb所
作者: roea68roea68 (なんもかんも政治が悪い)   2017-05-11 03:24:00
是在教育女性被強暴都應該要忍氣吞聲不告?
作者: ALENDA   2017-05-11 03:24:00
陳星有本事娶到個好老婆呀!壓力太大或是把怨恨憤怒藏心裡
作者: pcjimmy (沒有偏財運)   2017-05-11 03:24:00
那聲明連陳家人都不敢相信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3:25:00
林寫小說自殺沒啥問題,她本來就不打算公開所以生前一直否認她是房思琪,重點是他父母的聲明把這件事掀了起來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26:00
陳星聲明稿說得很清楚 告下去就變成"通姦罪"加害人
作者: ALENDA   2017-05-11 03:26:00
陳星手上不知道有沒有其他三位未曝光受害女性的不雅照,如果我是林父,為了奕含大概老命都跟陳家拼了,但是還有三個人家心愛女兒啊,很難不綁手綁腳
作者: allyourshit (都你的大便)   2017-05-11 03:26:00
你去舉證啊 北七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26:00
林性作家願望達成 我們記得曾經有個老師這樣禽獸不如
作者: funfun789016 (funfun)   2017-05-11 03:27:00
玩不贏別人就出書抹黑?林自己都說不是控訴了
作者: otsuka123 (123)   2017-05-11 03:27:00
年紀改成13歲就是在抹黑 而且是強化自己被迫害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3:27:00
林父公開形容那三個受害者是最大的敗筆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11 03:28:00
只是在告訴大家預防 不是要捉姦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28:00
不是控訴我猜她只是想維持她高尚的道德情操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7-05-11 03:28:00
若除了無法證實真假的小說以外沒其他證據 大概就這樣了
作者: ALENDA   2017-05-11 03:28:00
追根究底,沒有那隻精液充腦又控制不住褲頭的豬,現在每個人不是都還開開心心地活在陽光下?
作者: etiennechiu (etienne)   2017-05-11 03:29:00
不重要,膩了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29:00
捉姦? 但陳聲明不認為姦耶?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3:29:00
今天你人還沒找到保護起來,結果把人家遭遇和身份公開,如果真有這三個受害者你覺得加害者還是檢警比較容易按圖索驥找到這三個?
作者: leon1309 (迷憶之途)   2017-05-11 03:31:00
一個已婚男外遇未成年女學生還是女學生的錯?
作者: ALENDA   2017-05-11 03:31:00
說真的,玩不贏的定義是什麼 呵呵,找幾個吸毒吸到不正常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32:00
價值觀出了非常嚴重的偏差, 但有人就是認為錯誤的才正確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7-05-11 03:32:00
跟聖典不同就吞不下去嗎?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34:00
不用聖典諷刺吧, 不是認為只是小說嗎? 何必語帶諷刺
作者: Doracacazin (哆啦)   2017-05-11 03:34:00
幫保持87
作者: pttnew (balabababa)   2017-05-11 03:35:00
苦無確切證據啊!!所以風向只能一直變
作者: funfun789016 (funfun)   2017-05-11 03:38:00
有證據可能當年就吉了 反正現在就是羅生門了 比較能討論的是怎麼預防
作者: beyonf (mos)   2017-05-11 03:39:00
推 一對腦殘要人給證據 結果自己超相信單方面說法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39:00
當事人定調為預防下一個房思琪 可能自己就是沒轍了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40:00
這不是腦殘, 這是法律漏洞
作者: salvador1988 (Mr.Owl)   2017-05-11 03:40:00
所以針對這單一事件意義不大 它的延伸議題才有意義例如性平 教育 補教文化 甚至 政商制度等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11 03:44:00
挖靠如果是法律漏洞sungyu31你還不站出來?????既然司法那麼他媽的低能 你們應該要出來遊行聲援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11 03:45:00
現在的情況不就是陳星寫出了最明確的聲明嗎?父母的聲明根本就沒有指控陳星性侵啊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11 03:45:00
還有修法訴求甚麼的寫清楚OK?如果這時候你又說講甚麼都沒用 那我就不知道在靠北3小了
作者: jasonlin1993 (仙人掌)   2017-05-11 03:46:00
這是個法律漏洞,而且也很難從修法去改善,在這邊討論風向怎麼變都沒有意義,真相大概就石沉大海。不是說是林還是誰的錯,但當事人與家屬當下的決定與反應會影響事情會如何進展,我們大概只能從這個方向做預防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1 03:47:00
這招是引蛇出洞,至少證明陳星有上過林女,林父還沒被檢察官約談,關鍵是林父的證詞與證物,陳星聲明一出來,工讀生忙著帶風向
作者: kengoptt   2017-05-11 03:51:00
藉右肩事件,把補教業亂源改革比較重要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3:51:00
推 jasonlin1993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7-05-11 03:53:00
擺明就說要吉 很多鄉民會怕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3:56:00
chong17你沒看新聞喔?檢察官已經出來說找林家人很多次了,還親自登門拜訪,結果林家人一直以辦喪事為理由請假
作者: kevin85421 (安安)   2017-05-11 03:59:00
就標案討論吧,誘姦的真相我想永遠不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不過若是真的幹出人神共憤的事情,我想就算監獄不收,天也會收。
作者: oliver81405 (苦瓜)   2017-05-11 04:01:00
陳星就是人渣
作者: jasonlin1993 (仙人掌)   2017-05-11 04:02:00
我覺得大家有點誤解法律漏洞這個詞,法律漏洞幾乎是必然的,因為沒有一個法律系統是完美的。的確有些漏洞是可以修改的,但不是全部。有些漏洞的存在是為了保護無辜的被告。對於法律的設計而言,如果制度本身無法完美,那設計的時候使其寧願錯放十個惡人,也不願錯殺一個無辜者。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1 04:03:00
林家故意拖啊,先讓陳興亮底牌啊~ 後續再一一攻擊陳興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11 04:03:00
推樓上 讓一個好端端的得重度憂鬱症 真讓人無言...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11 04:03:00
陳星還欠兩篇聲明稿 ㄧ是假學歷 二是標案 希望跟律師討論好了 也要趕快發 不要忘了!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4:04:00
但是錯放十個惡人 可能會導致100個好人被殺 怎解?假學歷的事情 他根本沒差 頂多退費 他錢多的事 但真正會要他退費的 或上法院告他 有幾個? @@只剩標案才是關鍵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5-11 04:05:00
失智還在牽拖工讀生zzz
作者: jay80306   2017-05-11 04:07:00
這無聊的話題還要持續多久…至少人家有聲明給批評檢驗
作者: jasonlin1993 (仙人掌)   2017-05-11 04:07:00
朱林大這沒有辦法,因為如果不這樣做,政府有機會利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4:08:00
我是很希望像chong17說的那樣啦,不過就事發以來的觀察,我無法想的那麼樂觀......
作者: maxisam (偽.強者)   2017-05-11 04:09:00
工讀生阿 洗風向很容易啦
作者: Koibito (戀人)   2017-05-11 04:09:00
講個笑話:惡人自有惡報
作者: ninggo (穿著褲子的男人)   2017-05-11 04:10:00
連她父母都不肯出來對質 能怎樣辦
作者: steelball   2017-05-11 04:11:00
工讀生洗風向
作者: xelysium (小玫玫)   2017-05-11 04:12:00
完全不信狼師說詞...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1 04:12:00
遺書是關鍵證據,只有家屬看過,誰也不知道寫了什麼
作者: lateao (拉踢喔)   2017-05-11 04:12:00
我覺得現在差在她父母阿 畢竟林已經走了 無法對證
作者: jasonlin1993 (仙人掌)   2017-05-11 04:13:00
很遺憾的是,遺書也不能當作鐵證…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1 04:15:00
說真的被約談也不會花很久時間,檢警去林家找不到人,林父母故意拖,先讓陳星發聲明。
作者: jasonlin1993 (仙人掌)   2017-05-11 04:17:00
寒蟬效應,原po你把關鍵字google就有了XD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4:17:00
因為我現在懶得開網頁拉 抱歉XD
作者: xxxrecoil (xxxrecoil)   2017-05-11 04:18:00
林父母到現在沒吉代表不能吉只是在用輿論壓力迫使有利方向轉為自己我認為某師是有罪的但是我不想一直被帶風向,旁觀嚕
作者: lead0722 (get chance)   2017-05-11 04:20:00
爸媽這麼有錢都要吞下去了 這世界本就沒有報應這詞
作者: Kevin0224 (一顆蘋果)   2017-05-11 04:22:00
完全覺得到底為什麼對網址報這麼多懷疑,卻全面相信聲明?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1 04:23:00
林父母有輿論支持才敢出來講話,黑道不敢對林家怎樣,這就是陳星不斷照人洗風向的原因。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為了要回家)   2017-05-11 04:25:00
高調
作者: wmtsung (Tsung)   2017-05-11 04:26:00
拖愈久與論支持度只會愈低,真考慮與論支持早該出來了
作者: emma505071 (emma505071)   2017-05-11 04:28:00
原po真的很愛檢討被害者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4:28:00
蝦 ? 我?? 哈哈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4:28:00
原po, 在訪談中她提出是否藝術裡就是有巧言令色的成分的質疑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7-05-11 04:29:00
工讀生就狂打死無對證的點,標案就一切合法卸卸指教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4:30:00
我猜她太單純, 她的信仰來自文字, 簡單講就是被騙吧?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1 04:32:00
畢竟陳星勢力龐大有經營地下錢莊,有黑道勢力,林父母當然怕,檢警也在找林父母
作者: sungyu31 (台灣人一定要團結)   2017-05-11 04:32:00
她忠於文字, 因而無法理解有人可以違背浩浩湯湯5000年的
作者: ShadowEagle (低調)   2017-05-11 04:32:00
誘姦罪?那以後男女分手,不爽的一方都可以告對方誘姦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7-05-11 04:33:00
很多人在聲明出來前就已經相信陳星了 他說什麼都信
作者: yulin0312 (yulin)   2017-05-11 04:33:00
同意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1 04:35:00
陳興對於有沒有另外三名受害人,沒有正面回應,有還是沒有
作者: minagoroshi   2017-05-11 04:35:00
再不出來就別怪人相信 自找的
作者: ewqdsacxz (sandwich)   2017-05-11 04:44:00
林父母的處理態度從頭到尾都有夠奇怪的
作者: rhythm1217   2017-05-11 04:45:00
陳星的說詞漏洞一堆啊。我爆米花吉拿棒都買好了
作者: pencil (鉛筆)   2017-05-11 04:47:00
完全不信
作者: ionchips (ION)   2017-05-11 04:50:00
我不信 但我還是要講一下 林父母跟其他受害者沒提出控訴跟新證 那他的確有機會逃掉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11 04:52:00
陳星只有聲明,不開記者會,就是不想讓媒體提問題
作者: ionchips (ION)   2017-05-11 04:54:00
再等等看吧 陳星都能躲十天了 才一兩天就要林父母反擊覺得還有點急
作者: jiaching (周末要好好玩了)   2017-05-11 04:56:00
ptt相信陳星還蠻多人的 現實中 我周圍沒人相信XD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7-05-11 04:59:00
只能推 工讀生太醜陋
作者: speakristen (米蘭達索迪諾)   2017-05-11 05:00:00
如果真的是他 老油條了要弄成這樣子不可能嗎? 在看一下聲明稿 這不是對外聲明非常可能出現的說法嗎?或許是我有成見了 我只覺得 這還真的是老狼該也的聲明反而更覺得是他==
作者: ThisIsEasy (我師哥咧)   2017-05-11 05:10:00
推你 他的聲明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作者: dalkis115 (呆奇思)   2017-05-11 05:12:00
不信陳國星+1 就憑鄉民有辦法從小說裡把他揪出來 承認有沾過奕含 就算他推得一乾二淨 他這人格也破產了 提到狼師就想到他
作者: blowchina   2017-05-11 05:17:00
就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阿 施主你從頭到尾都在描述你的"感覺"而已啊 有關修法不是不能修 是不知道怎麼修 怎麼判斷是不是誘姦? 要是有這種法以後兩個人其實一個不爽就隨時發動 那要怎麼知道他們到底符不符合?你只會抛空泛的問題"難道...balabala...!?"一點建設性都沒有比當事人及其親屬還急有什麼用嗎?都在講你自己的想像而已啊= =
作者: blackstaroop (Ashin)   2017-05-11 05:22:00
蠻無聊的吧,就一個書賣不出去的死人,有什麼好吵?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7-05-11 05:22:00
樓上說的 我認同 我說要不要修法 只是一個方式但我也想過 修法太難 因為很難定義 而且會造成濫告的後果所以 我後來覺得 還是該把教育做好 讓所有人都有認知被欺負了不要怕 被侵害了不要緊張 要先做好該做的還有這也要教育這個社會 不要對被害者帶著歧視跟異樣眼光這些才是正解
作者: persimmon458 (摩天嶺甜柿)   2017-05-11 05:26:00
我是不相信啊……不缺錢的家境,需要跟老人?
作者: axlfun (撿到一塊錢)   2017-05-11 05:29:00
陳說的非常合理啊,看起來就是他碰到一個神經病
作者: Shimotsukin (Dynamo)   2017-05-11 05:33:00
證據拿出來、林父母出來,都不出來你一句不相信是能怎麼樣?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7-05-11 05:33:00
白痴才信;周比蒼:我下莊了,爽啦。
作者: gibson72 (丹神快拜)   2017-05-11 05:34:00
躲十天不出面喊冤枉 說無辜誰信...
作者: ohfulow (ohfulow)   2017-05-11 05:35:00
不是幫他說話 是看到一堆人小說辦案想狂嗆小劇場跟腦補也是很扯
作者: 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   2017-05-11 05:44:00
那PTT鄉民要不要論罪? 霸凌傷害他們也推了一把
作者: mis1114   2017-05-11 05:46:00
很多人說他敢出來澄清就會信,結果還是繼續躲起來比較好
作者: yef7591 (嘎哈哈哈哈)   2017-05-11 05:49:00
不信就等 這人逃過這次以後也會有報應的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7-05-11 05:53:00
因為工讀生請很多人花了很多錢啊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17-05-11 05:54:00
工讀生或分身夠多,「帶風向」和「被帶風向」也只是鄉民的日常。鄉民的正義只會出現在,跟鄉民的文化不會這麼接近的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05-11 05:54:00
郭冠英和工讀生當啦啦隊洗白
作者: herculex (專打打手)   2017-05-11 05:56:00
要讓他坐牢很難啦,斷他財路才重要
作者: satan1212   2017-05-11 05:57:00
真的很可笑,犯罪嫌疑人,聲明自己沒有犯罪,然後一切都無罪啦,檢調單位薪水領什麼意思的?
作者: gfnn   2017-05-11 05:58:00
人在做,天在看
作者: satan1212   2017-05-11 05:59:00
原來現代司法是嫌疑人可以當證人!
作者: kinggbic (kinggbic)   2017-05-11 05:59:00
新聞哇哇哇上面提到很多現世報,報應的很快拭目以待
作者: ericinttu   2017-05-11 06:01:00
人家有請律師 當然會是守法的好國民
作者: colivia (柯南真多(抖))   2017-05-11 06:02:00
多找點工讀生拉風向就把你拉走了?還是你就是工讀生?(指)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製仗也販劍)   2017-05-11 06:04:00
遊行申請不到凱道 希望能改辦在林家門口求林家父母出來告狼師 大家一同努力 不然真的吞不下去
作者: covenant (藍悠)   2017-05-11 06:06:00
要笑小說辦案的話,那陳星單方面的聲明也不該簡單相信覺得蕭永達爆料不到重點,遊行考慮不周全,才會風向變化
作者: hy23 ( )   2017-05-11 06:11:00
事實是一筆錢砸下去 公關公司員工上工帶風向就這麼簡單
作者: kg1008 (七色災主)   2017-05-11 06:13:00
哪有改變風向只是工讀生很努力發廢文而已
作者: satan1212   2017-05-11 06:15:00
說人自殺也很怪,沒事沒由要自殺,這年頭過失致死都有罪,導致她人自殺卻無罪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11 06:26:00
聲明稿一出 板上大量工讀生頃巢出引風向 女兒也囂張起來了正義潰敗
作者: sunnylai (雨非霏)   2017-05-11 06:27:00
一直站在林的立場,但死人不會說話,那些無的放矢再傷再傷,有誰能完全為她辯解?自殺太傻了,深感不捨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11 06:30:00
說出惡毒話的人到底是怎樣長大的 有邏輯嗎
作者: MARTINA3016 (人生鳥事多)   2017-05-11 06:37:00
法律上沒有很完整的證據,陳一定是無罪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7-05-11 06:39:00
講這麼多 所以證據呢?
作者: gamaqqq (4x最帥了)   2017-05-11 06:40:00
標案高調 其餘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11 06:41:00
所以我說 那個證據呢
作者: waitwind (待風想翻桌想翻桌)   2017-05-11 06:43:00
等後續,不過主觀上完全不信陳國星,聲明各種避重就輕
作者: cherngru (小米酒)   2017-05-11 06:43:00
j大最近比較有空了?XDD 連在非騎士板都看到你XDD
作者: jerryya (偽‧蛋白質男孩)   2017-05-11 06:43:00
當然是不信啊
作者: mimimi555 (米米)   2017-05-11 06:43:00
從頭到尾都是林父林母在導風向和譴責好嗎,沒有其他受害者跳出來講話你不覺得以前很怪嗎?小說就是小說,是幻想和誇大的,不要再小說辦案了好嗎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7-05-11 06:44:00
誰會信那聲明啊,但沒證據就沒犯法啊,當初最好的解就是林直接上門捅啦,反正有精神病搞不好還無罪,共勉
作者: petguy (petguy)   2017-05-11 06:46:00
女生喜歡編故事
作者: Homeparty (認命,知命,然後聽天可也.)   2017-05-11 06:48:00
真的是人死了就什麼都沒了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5-11 06:48:00
風向從沒變過 是小說派沒辦法接受事實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7-05-11 06:49:00
沒證據靠小說定罪 那法院關掉給你們審好了
作者: buddar   2017-05-11 06:50:00
馬英九過去就是跳票,所以補教界馬英九說話就可信?
作者: Justin890820 (小賈斯丁)   2017-05-11 06:51:00
書迷崩潰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11 06:51:00
一開始就知在法律上根本拿賤畜沒輒 道德譴責他逃不掉的替他說話的人好像他做的事很正確呢
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7-05-11 06:52:00
的確是道德有問題 這人很渣啊 所以呢?
作者: wantsleep (汪凸死立普╰(‵皿′)╯)   2017-05-11 06:55:00
無法可治啊 他是渣 但拿他沒辦法
作者: buddar   2017-05-11 06:56:00
如果照小說說法,根本是慣犯,反正玩膩了就搬出老婆當擋劍牌。它老婆應該去驗有無adsl
作者: TobyH4cker (Toby (我要當好人))   2017-05-11 06:56:00
鄉民不要試著當鍵盤法官 到時候法院認證就知道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7-05-11 06:57:00
作者: wangweifan   2017-05-11 06:57:00
工讀生開始帶風向
作者: benben021123 (benbenben)   2017-05-11 06:57:00
小說都能信了,你不就只選自己信的來信?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11 06:58:00
看工讀生說法 陳興連道德面都沒問題 是女方問題有病想賣書小說是不能信 你卻相信人渣的聲明稿 真的很棒
作者: GodsRevival (行李箱)   2017-05-11 07:00:00
法律上可以脫罪,不代表他沒有罪
作者: jelly777 (果凍)   2017-05-11 07:01:00
繼續查標案就對了...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1 07:02:00
父母風向帶錯了吧 一開始裝無辜 現在被人反擊以為陳會完全否認
作者: GimO (Gimo)   2017-05-11 07:02:00
這麼久不告,不就證明了嗎?
作者: fake0617   2017-05-11 07:04:00
只是懶得跟工讀生吵
作者: avrw (Need an intimate)   2017-05-11 07:04:00
你想太多了,真相和風向從來沒改過,只是很多人怕被告都躲起來了。
作者: antigidu (YaSu)   2017-05-11 07:04:00
想了十幾天的稿
作者: homeaoi (homeaoi)   2017-05-11 07:06:00
所以法院該用一堆問句定罪嗎..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5-11 07:06:00
10幾天來只有林家的聲明變來變去的 不提告 不出面
作者: avrw (Need an intimate)   2017-05-11 07:07:00
特別是那些道德魔人和垃圾糞青工讀生,沒種為了一本小說繼續鬧下去,只好乖乖閉嘴了。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7-05-11 07:07:00
所以死者為大?說的就可信?況且是一個精神病患寫的情慾小說?
作者: ealleneee91 (伊)   2017-05-11 07:08:00
全台灣都不相信阿。但就合法,只有道德問題。能怎麼樣??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12:00
沒有證據可以定罪的國家在對岸,太平洋沒加蓋
作者: avrw (Need an intimate)   2017-05-11 07:12:00
而且這件事怎麼開始鬧的,才是警方該偵查的關鍵,特別去查查賣書的錢是誰賺走的,一定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12:00
林若不是16歲前被幹,沒得告。試想16歲後交往被幹,然後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13:00
他說的聲明連看都沒必要,但要起訴一樣要有證據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13:00
跳出來告說老師強暴她,咦~這不就落入台女常見情節之一
作者: windgaia (Gaia)   2017-05-11 07:13:00
他一切都是造假的 聲明文會是真的嗎
作者: a6dddd (111)   2017-05-11 07:14:00
小說能信?能辦早就辦了吧!林爸媽有出來告嗎?沒有鄉民嗨什麼?
作者: windgaia (Gaia)   2017-05-11 07:14:00
一開口就在說謊
作者: Isaolin78 (;D)   2017-05-11 07:14:00
當然是半真半假的小說文最好啊 鄉民最愛這種神秘八卦氣息
作者: h73o1012 (KMT LIKE S hit face)   2017-05-11 07:14:00
反正一個是困哈星就是了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15:00
還是要講證據啊,老師有家庭還跟16妹子交往打砲,是道德差勁,但到底是怎樣的內容,不得而知。小說內容無法為證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7-05-11 07:16:00
追不到一個半隻腳進棺材的老頭 最好能重憂鬱8-9年頗嗨
作者: alexan920   2017-05-11 07:16:00
沒證據都是枉然,頂多憤慨,無法治他罪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16:00
法律上的無罪推定原則都不管了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7-05-11 07:16:00
我覺得鄉民對"法律"好像有太高的期待了?那只是輔助
作者: renajohn   2017-05-11 07:17:00
對 除非你拿出證據 或者林父母跳出來指責說謊
作者: sumoncat26 (阿爾弗雷德)   2017-05-11 07:17:00
死無對證,就這樣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17:00
林女要討命要折磨,還是自己去纏他吧,冤有頭債有主囉~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7-05-11 07:17:00
工讀生的言論怎跟郭老師的言論差不多 抓不到就合法阿zzz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2017-05-11 07:18:00
死的永遠都是無法辯護自己的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19:00
前提是合意性交,又滿16歲,那真的合法呀,反而林違法
作者: OforU (待)   2017-05-11 07:19:00
很簡單啊 因為一堆人羨慕死陳興了 能幹嫩妹的風向 當然要大推啊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7-05-11 07:20:00
一個加州學生能打個電話就問到這麼詳細 不覺得怪怪的?
作者: jackjack0040 (小肥肥)   2017-05-11 07:20:00
簡單說:奕含把陳星當成海洛因了,她爸媽只要她讀書考功名,所以奕含本來就不快樂,一碰上陳星就戒不掉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20:00
上次媽媽嘴呂炳宏 梁小姐的教訓還不夠?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20:00
是怪怪的啊,國民黨一直以來都是用這種手法,你能怎樣?人家是高手啊,除非你當暴民,不然你能怎樣,這就是鬼島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11 07:22:00
可能有的話 也代表可能沒有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22:00
你現在才知道本來法律上就沒法定罪會不會太lag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22:00
現在也還是低薪高工時,DPP年改也弄的2266,黨產難追討
作者: RachelMcAdam (瑞秋賣燈絲)   2017-05-11 07:23:00
成年合意+通姦,這不是爆發前兩天後就知道的嗎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23:00
這件事即便沒有違法還是讓人無法視為普通男女戀愛是在1受害人太年輕 2加害人是老師 3 受害者可能不只一人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7-05-11 07:24:00
那麼喜歡個老頭會說誘姦 性侵跟性虐待?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25:00
甚至可以反方向思考,現在法律可以一夫二妻不就好嚕?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26:00
如果陳興真的是利用年齡差及老師身份騙女學生感情的慣犯
作者: canappeco (42 =/= 21+21)   2017-05-11 07:26:00
工讀生一波帶風向阿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26:00
性侵跟性虐待的證據目前找不到啊,反而演變成林當初自己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26:00
當然不是普通戀愛,是兩人都違法的婚外情
作者: satan1212   2017-05-11 07:26:00
司法判無罪的話,未來只會有更多效仿的人
作者: EpsilonSgr (Vancomycin)   2017-05-11 07:26:00
ptt仇女魯蛇一堆啊,恨不得所有女性都跪下來跟他們道歉滿足虛榮心,魯到發瘋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7-05-11 07:27:00
如果今天是父母反對導致不能在一起書怎會寫這內容?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27:00
沒睜大眼看清楚,沒看清楚自己只有16歲,是個嫩鮑傻妹啊
作者: shau7276 (蕭A)   2017-05-11 07:27:00
小說寫的你相信 人家的聲明稿就不相信 這標準會不會怪怪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28:00
不要跟已婚男人上床就可以防止,高中資優生不知道?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28:00
道德上的追殺已經讓他不能在台灣補教界生存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28:00
父母當初若反對,沒錯啊!林女若因此更死要愛,就想不開
作者: quizasun (伊歐珍娜)   2017-05-11 07:29:00
紅明顯,女生部落格有寫大考後的見面是黑夜的開始,但沒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29:00
司法不會判無罪,連起訴都找不到理由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29:00
是的,目前社會譁然,已經讓星哥無法繼續當名師囉
作者: jslov (~.~)   2017-05-11 07:30:00
某台南s恐怕是狼師的忠實擁護者呢…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11 07:30:00
林精神病很嚴重 不代表說的都是對的
作者: Note8 (Note8)   2017-05-11 07:30:00
就是很合理的事實 一開始鄉民太理盲而已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30:00
婚外情也是普通戀愛好嗎 通姦罪是另一回事 但因為年齡差和老師身分 要騙愛太容易 雙方根本就不對等 今天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31:00
是不是騙愛誰知道,老師也可以說他當時是真心的啊
作者: kenkenapple   2017-05-11 07:31:00
不愧是國文老師想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32:00
你是年齡歧視,年紀差太多不可以談戀愛,去發一篇爭取立法看看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32:00
所以啦 找不找的到其他受害者非常重要
作者: dashe1957   2017-05-11 07:32:00
我認同你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32:00
反過來問,一個正妹有男朋友了,你還要死會活標,違法嗎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33:00
現在所有當事人都同意的事實,法律上只有林女有罪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11 07:33:00
之前風向不是說她13歲就被X嗎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33:00
沒有,但道德有沒有問題,有!又若正妹已經結婚了呢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33:00
被騙就可以介入别人婚姻?那以後大家都挺小三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34:00
還年齡歧視勒!重點在利用年齡差和身分別(這是優勢)不斷騙(有不止一個受害者的話就足夠證明了)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34:00
不要因為人家正妹白嫩人好,就癡漢硬要追求,不是嗎?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35:00
林女明顯交往已經知道陳星已婚喔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35:00
你不要騙人誰能介入?邏輯可以再好一點......
作者: HappyKH (KH)   2017-05-11 07:35:00
這種案子還敢當職業帶風向的,你就不要生女兒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36:00
我不知道找不找的到其他受害者 但這絕對是重點!
作者: Airphant (上繳黃衫 替天行道)   2017-05-11 07:36:00
因為怕被告啊,突然看到男方出現只好被操弄
作者: SnakeO (ha)   2017-05-11 07:37:00
他的聲明稿出來以前,聲明稿內容其實很多推文都有講到了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37:00
但不是說這樣就能在法律上定罪喔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37:00
阿其他受害者就沒有出來啊,說有就有?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38:00
屁勒,明知對方已婚就算花言巧語也不可以交往這不是常識?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17-05-11 07:38:00
本來一件事情就要兩邊看啊。
作者: seashare (最靠近太陽的地方)   2017-05-11 07:38:00
陳的說辭經過精密設定 還畫蛇添足提律師 一看就知是律師寫的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7-05-11 07:38:00
會被相信是因為拿著證據去找檢調人員說的
作者: SnakeO (ha)   2017-05-11 07:38:00
她自殺沒有留下任何遺書,其實父母就不應該發甚麼聲明
作者: chiayu81 (一藍燄一)   2017-05-11 07:38:00
這不是風向是事實,假設發生關係是16歲後+合意那就是無
作者: kyrt (春欲暮,思無窮)   2017-05-11 07:38:00
當然不相信那種踐踏人心的回應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39:00
人家找律師寫聲明稿犯法?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7-05-11 07:39:00
我不相信 但林已經走了也無法辯駁什麼
作者: SnakeO (ha)   2017-05-11 07:39:00
發了聲明以後,反而把事情攪成這樣,各種角度的評論都冒出來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39:00
是在激動三小啊?就說「如果」找的到其他受害者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39:00
所以以後只要小三出來說都是對方太優秀你就會挺小三?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7-05-11 07:40:00
這世界的外遇……被發現……分手的劇碼總不停歇
作者: SnakeO (ha)   2017-05-11 07:40:00
人已死的林奕含如果死後還能看到ptt,應該會很嘔吧
作者: R6SSI (R"6"SSI)   2017-05-11 07:40:00
不管你信不信 我是不相信陳星這個
作者: chiayu81 (一藍燄一)   2017-05-11 07:40:00
看完小說覺得要告很難,裡面很多輕描淡寫她沒反抗或甚至主動配合的橋段,以他們倆的互動連要提間接證據都很難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7-05-11 07:41:00
人已經死了很難告了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41:00
沒有人會信這種人啊,但法律上講證據啊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7-05-11 07:41:00
不對等的不是權勢,而是心智年齡差太多,加上林是病人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7-05-11 07:42:00
沒有人信?明明就一堆人信啊 像汪汪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7-05-11 07:42:00
交往兩個月 自殺三次 進精神病院兩次 寫一本書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42:00
那法律把性自主年齡提高到18 20歲?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43:00
白癡都知道不要相信補教界馬囧,偏偏就有信徒信仰堅定
作者: bardah2c (台灣沒有統派只有降派懂?)   2017-05-11 07:43:00
繼續追他的公司才是真的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7-05-11 07:43:00
只能等林家出來反駁了
作者: yuanee (jenny)   2017-05-11 07:43:00
我還是真沒看過有人用生命博同情的 真希望你這些話被你父母或是不存在的女友看到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43:00
一般男女談戀愛管他是不是婚外情關我屁事 老實說也不管你的事 戀愛只關乎當事者 但如果陳是慣性利用身份和年齡差騙愛 那就不只是他們當事者的事 因為我們不想要年幼的孩子不論男女被騙被欺繼續再發生
作者: avrw (Need an intimate)   2017-05-11 07:44:00
張冠李戴,借刀殺人。捕風捉影,穿鑿附會。殺人誅心,一箭雙雕。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45:00
是不是慣性還沒有證據,如果如果在鍵盤辦案什麼?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45:00
我老婆高中是資優生也是一直補,她就知道書唸不好才去當補習班老師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45:00
四字箴言來了耶 又是馬英九流...
作者: skyexers (g(y))   2017-05-11 07:45:00
你應該問 林父母為什麼要默認陳的說詞?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45:00
戀愛有關妨礙家庭,這樣是會影響社會的,所以立法約束啊
作者: lovegq00 (凱淇)   2017-05-11 07:45:00
台灣人就是理盲濫情記性差,風吹隨便倒,所以壞人各種有恃無恐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46:00
這麼會如果,陳星是不是也可以說「如果」這是同業趁機帶風向的陰謀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46:00
不然今天你妻子被個高富帥追求,拋夫棄子兩個月去被螃蟹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47:00
你是閱讀障礙嗎 從頭到尾 都是假設語氣 誰在定罪啦?更何況就算證明他慣性騙愛法律上本來就也沒法定罪
作者: GGdong (GGdong)   2017-05-11 07:47:00
沒證據證明陳是錯的,但也沒證據證明鄉民的推理是對的
作者: dadachin621 (FF)   2017-05-11 07:47:00
我有上過他的課,我也不信,但是也死無對證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47:00
年齡差太大不行,你先po一篇立法禁止看看
作者: happiness999   2017-05-11 07:47:00
不相信!躲這麼多天就是找律師團商量對策寫一篇完全卸責的文而已,林女已走不會說話,林父林母可能也苦無證據,這樣的狀況定不了罪的確讓人很生氣無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7-05-11 07:47:00
鄉民螃蟹大餐吃多了 加上仇女仇富仇優等生 不意外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47:00
你遭受當初婚姻的背叛,影響原本家庭生活,你不告他嗎?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48:00
前面加一個如果,是不是可以說陳星「如果」是性侵慣犯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48:00
或者立法禁止感情騙子看看
作者: kevininla ((kevin)   2017-05-11 07:48:00
沒辦法唉…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49:00
感情騙子真的有法可以處罰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49:00
渣男渣女的事天天有,八卦版新聞每天看到你也沒這麼氣憤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7-05-11 07:50:00
當然不信!可是無可奈何。外人拿不到證據可以吉他。即便是作者本身若是還活著,也很難吉得成。(另,有錢能使鬼推磨呀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50:00
問題是陳星騙了林女什麼?已婚身份不是早就知道了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50:00
不要再跳針年齡了 如果真的是帶風向 會有報應 再說一次: 「如果是」利用年齡差和身份的優勢 慣性騙女學生交往上床 那這種事必需被阻止再發生
作者: adiharu (艾迪哈魯)   2017-05-11 07:50:00
配合好的 都有工讀生還不傾巢而出 而且之前擔心方向忍很久的臭嘴也可以出來屁了
作者: ansonwing (殘月風)   2017-05-11 07:50:00
一堆人根本呵呵 小說辦案是判陳星有罪 但聲明稿辦案也是判林有罪 無罪推定呢 ???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51:00
怎麼覺得最氣憤的就是你piliwu
作者: paul40807 (ㄏㄏ弟)   2017-05-11 07:51:00
一堆牆頭草啊 專業檢討被害者 反正現在他也沒辦法出來狡辯了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7-05-11 07:51:00
交往兩個月愛不到可以恨8-9年 應該恨父母散阿 怎恨陳?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51:00
林目前看來就真的有罪啊,妨礙家庭很明顯啊 = =+
作者: neverspeak (?)   2017-05-11 07:53:00
通姦罪要不要除罪化是另一回事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53:00
林或許就是以為老師會為她離婚,而跟她結婚,只是沒有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53:00
陳興到底騙了林什麼?
作者: nabecat   2017-05-11 07:53:00
聽說有些渣男也很愛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
作者: dragon2000 (紅海~)   2017-05-11 07:53:00
林父母不出面就沒轍
作者: Mahasata (爪牙骨角)   2017-05-11 07:54:00
也許林以為他們的愛情可以勝過一切,但抱歉,沒有!對,是有這樣的渣男,學到一課了嗎?打砲交往前看身分證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7-05-11 07:54:00
根本沒人講得出來陳星到底騙了什麼?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5-11 07:55:00
不除罪化補師會一直用這條威脅少女
作者: eighties (oldman)   2017-05-11 07:55:00
不要再追右肩,一根毛都辦不了。追他公司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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