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奕含之死 南檢首傳陳星

作者: TWOOOOOOOOOO (給妳2億)   2017-05-10 09:59:25
林奕含之死 南檢首傳陳星
2017-05-10
〔記者王俊忠、楊媛婷、王捷、吳俊鋒/綜合報導〕才女作家林奕含輕生,補習班名師陳星
(本名陳國星)遭指控是誘姦她的狼師,事件延燒十二天後,台南地檢署昨以妨害性自主罪
的「他字案」被告身分傳訊陳星,在檢方的動作之後,始終沉默的陳星昨晚發表聲明,坦承
與林奕含曾婚外情交往兩個多月。
檢以妨害性自主罪偵辦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建弘昨晚證實,本月一日分案指派婦幼專組專責檢察官偵辦,上週五
(五日)將妨害性自主「他字案」被告的傳票送達陳星,陳星昨白天赴台南地檢署到庭說明
案情,經陳星同意,檢察官同步指揮檢察事務官到他的台北住處搜索,帶回相關物證進行解
析,檢方訊後讓陳星離去。
林奕含家屬部分,南檢多方聯繫未果,檢察官以傳票通知家屬到署協助調查,但家屬以辦理
喪事為由請假未到庭,南檢體諒並尊重。
陳星辯稱與林是婚外情
陳星昨晚透過媒體發出聲明稿,內容指稱,民國九十八年二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
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他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與一群資優生參加補
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這段期間他與林小姐僅於課堂見面、無私下來往。到九十八年八月
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
要求分手,他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劃下休止符。
聲明說,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十六歲即有嚴重憂鬱症,當時他與林小姐素未謀面。現在回憶
起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林小姐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
理工科的軀殼中。
針對陳星聲明,稱當時交往已無師生關係,有人認為這是否想閃過刑法二二八條的「利用權
勢與人性交猥褻罪」以躲過刑責?這部分須以檢警調查為準。
陳星聲明撇清 各界批卸責
立委王定宇則質疑,陳星躲了十幾天,原來是故事寫好了、律師請好了,甚至劉毅幫他暖場
,先演一齣,但這不是一面之詞可推託,希望林奕含的父親針對陳星聲明適度回擊,以免外
界遭誤導。
文化評論人馮光遠痛批,陳星的聲明意圖卸責給死去的女作家,「另一方(指林奕含)用盡
各種方式控訴,心灰意冷下才用生命喚醒大家的注意。」
馮光遠指陳星的人格、信用已雙雙破產,「一個什麼樣的老師會讓女生陷入感情漩渦?小女
生甚至付出生命控訴?事實不是陳星講的就算數!」馮光遠表示,造成林奕含之死的原因很
多,真正追根究柢就是陳星,陳的聲明只有卸責,沒有解釋是怎麼樣的過程。
馮光遠指出,經民眾起底,陳星歷史很不堪,甚至站出來支持陳星的,都是如郭冠英等試圖
從國家財政搞更多錢的人,「他們心態一丘之貉,運用權勢能撈就撈,有人撈的是錢,有人
撈的是感情,共通點是沒有良知。」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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