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項聲明全文】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

作者: eszerfrm (smallchu)   2017-05-10 02:20:00
所以交往有沒有性交很重要囉?
我一直以為以現代觀點有交往同時也有性行為是很正常的耶......
Sex板這十年來幾次退出熱門過?
更何況,人家跟誰交往,差幾歲關你什麼事情?
板友原本質疑的「右鍵」跟「螃蟹」呢?
怎麼現在突然風向轉成有沒有交往了?
首先,時間點在聲明稿內明顯指出,不是13歲,不是16歲,是十八歲。
再來,其也澄清書中內容並非是真的,尤其林的父母也明確聲明,故事別百分百當作者經
歷來看。
再怎麼像真實的故事都未必是真實的故事,就像搶救雷恩大兵、獵殺U-571跟初
音,都不是真的。
前些日子鬧得沸沸洋洋的梁女案,我還記得我看到首個跳出來說可能男生在說謊的,結果
被噓爆....結果隔天真相大白,不勝唏噓
當時我有幸能參與討論,剛剛想起來我有推文,找到這篇文章...
https://goo.gl/ehhtrh
老實說八卦版很多風氣是很盲目的,各位理性點思考跟討論會好一點
※ 引述《GARBELLFFY (GARBELLFFY)》之銘言:
: 好的,本廢宅無條件相信陳星老師
: 但是陳老師沒講清楚
: 你到底有沒有與林小姐性交
: 交往兩個月是很模糊的說法
: 你到底有還是沒有?
: 如果有,以你的身分去睡一個剛升大學的學生
: 只因為她已經不是你的學生就可以睡嗎?
: 今天只要不補你的習,不是你的學生
: 你就可以睡嗎?
: 如果僅只於交往,那麼以你的身分
: 如果不是學生就可以交往
: 補習班裡不補國文的學生是不是都可以當作潛在交往對象
: 因為她們跟你沒有師生關係嘛!
: 那麼林小姐之前有多少非您學生的女性跟你交往過?
: 目前有沒有沒您學生的女性與您交往?
: 以後您還會不會交往其他女性?
: 以上都是假設性問題,請陳星老師不要告我,謝謝
: 如果沒有,那就一定要否認到底喔
: 廢宅如我一定無條件相信你啊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7-05-10 02:20:00
真der
作者: hipab (嗨趴)   2017-05-10 02:21:00
我覺得有不少人有憂鬱症和被害妄想症
作者: gctseng (提姆)   2017-05-10 02:24:00
交往錯對象,就是錯了,誰管他有沒有上床。他交往的對象是患有憂鬱症的學生,怎麼把責任丟給父母的反對?
作者: AGIknight (我攻速很高喔!)   2017-05-10 02:28:00
問題就是交往對像沒錯啊
作者: DAVID1989   2017-05-10 02:28:00
支持修法跟憂鬱症交往的都抓去關
作者: ethelya (ethelyen)   2017-05-10 02:29:00
父母說原本沒有憂鬱症啊
作者: gctseng (提姆)   2017-05-10 02:29:00
陳是單身?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7-05-10 02:29:00
她老公交往的時候沒有老婆...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5-10 02:29:00
某CG好像很容易被煽動XDDD 虧他這幾天還義正嚴辭
作者: DAVID1989   2017-05-10 02:30:00
單身非單身到底關你屁事啊 你他老婆?
作者: ethelya (ethelyen)   2017-05-10 02:30:00
比較想聽聽他沒說的公司的事怎麼都隻字未提他父母不是說...他本來沒有憂鬱症直到......
作者: lowly0514 (羅莉沒有控..很忙很忙)   2017-05-10 02:33:00
工讀生下班時間到了
作者: ethelya (ethelyen)   2017-05-10 02:33:00
所以你覺得林全盤都在說謊?那你覺得陳老師這樣做對嗎?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5-10 02:34:00
就有些人邏輯很差 車禍會說你沒戴安全帽要負肇事責任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0 02:35:00
哇靠 那篇也太經典 有興趣可以點開來看看 大家晚安
作者: ethelya (ethelyen)   2017-05-10 02:38:00
擴大一點想,台灣的補教體系不需檢討?
作者: fortebaby (fortebaby)   2017-05-10 02:39:00
小說不能盡信,會搞外遇對妻女撒謊的聲明就能全信?
作者: eraser8358 (逃亡者)   2017-05-10 02:42:00
推你
作者: x50831 (露液濕羊)   2017-05-10 02:50:00
怪了,你就看一篇跟律師擬了十天的聲明稿就全盤通信其他說法都是錯的,那聲明稿的真實度你不探討的嗎?說人有閱讀障礙?他說的我們就要全信不能質疑?你以為律師寫出來的聲明稿能信?這是脫罪用的好嗎看看過往經歷吧,別再那凶人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5-10 02:52:00
一堆人不能相信真人的說法 卻去相信小說的情節 真是怪異
作者: GARBELLFFY (GARBELLFFY)   2017-05-10 02:55:00
小說也是人寫的,聲明稿也是人寫的,都沒有證據~~XD我是無條件相信陳老師的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10 03:01:00
起碼陳男提出明確的證詞,包含時間點跟始末如果林父母直接關係人不提出打臉,為什麼不能採信?
作者: GARBELLFFY (GARBELLFFY)   2017-05-10 03:02:00
可是林不會說話了我無條件相信陳老師,所以我相信陳老師的說法一定經得起質疑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10 03:04:00
林女或許用小說暗喻,但是並無明確時間點跟始末,實在
作者: VIGUTA (黃道第十四宮-魯蛇座)   2017-05-10 03:04:00
避重就輕啊 做得挺成功的哪
作者: GARBELLFFY (GARBELLFFY)   2017-05-10 03:05:00
所以我才要老師講清楚有沒有睡XD若是真的發乎情 止乎禮
作者: querencia (當地球停止轉動)   2017-05-10 03:05:00
你是陳國星的代言人喔!只是重複說他的話
作者: GARBELLFFY (GARBELLFFY)   2017-05-10 03:06:00
陳老師的老婆原諒他也是情有可原的啊y不要噓啊~~我們理性討論嘛,廢宅我被噓都不生氣了只要老師沒睡學生,那麼連最後一點道德瑕疵都沒有囉
作者: JoakimNoah (!!!!!!!!EFF 53!!!!!!!!)   2017-05-10 03:15:00
理性思考的結果就是證據到哪道歉到哪~死無對證就賺了
作者: ljf0030 (小小工程師)   2017-05-10 03:16:00
所以你認同外遇不要碰到憂鬱症的爽爽玩就沒事。碰到算倒楣是嗎?欠噓
作者: GARBELLFFY (GARBELLFFY)   2017-05-10 03:17:00
推回來,本廢宅無條件相信陳老師大家要理性討論,不要這樣
作者: ljf0030 (小小工程師)   2017-05-10 03:22:00
害一個女生憂鬱症長久下來,一家庭的幸福都沒了。你就保佑不要碰到激烈一點的,國外有例子,被去勢的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GARBELLFFY (GARBELLFFY)   2017-05-10 03:25:00
推回來,大家理性討論啊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10 04:29:00
嗯哼鄉民談論新聞也沒犯法
作者: rasputin   2017-05-10 04:30:00
再怎麼像真實的聲明都未必是真實的聲明,你又為何接受?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5-10 04:36:00
你18歲怎麼來的 林父母說幾年前的年齡兩種說法 再看杯子小姐文章敘述覺得是偏向哪邊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10 06:15:00
看梁姓小模那篇文就知道了 大部分鄉民是無腦的白癡 只會事後推先知鄉民不知道「鄉民」兩字就是理盲濫情的貶抑詞來的嗎
作者: takeyourtime (鐘點戰)   2017-05-10 07:19:00
記者遇到陳星就問他:你搞過幾個學生?未成年幾個?幫忙坦的以後你們姐妹女兒也遇到狼師就不要出來靠腰,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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