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5項聲明全文】陳星「與林奕含交往2個

作者: wwinnie (莫忘初衷)   2017-05-10 01:34:14
※ 引述《Scion (噓噓~~噓噓哥)》之銘言:
: 很簡單啊,就讓兩邊出來對質嘛
: 既然陳興說兩個人的交往是被林家父母知道後要求分手
: 那陳興跟林父一定有談過,母親精神不太穩定所以一定是父親出來橋
: (總不可能這種時候還躲起來叫女兒自己去處理吧)
: 林父當時就應該很清楚兩人交往的過程跟時間
: 如果陳興說謊,那林父就應該出來打臉
: 省得一堆鍵盤蚵男想到腦子都破洞了
: ※ 引述《kimiya1 (888)》之銘言:
: : 2009年,也就是七、八年前,和跟一個女生交往兩個月的事
: : 鄉民們評評理啊
: : 誰還會記得七、八年前交往兩三個月的女朋友啊?
: : 交往一兩周後上床,兩個月後分手,這根本是生命中的短暫過客
: : 上班時搭捷運常看到的陌生乘客可能都還比這有印象
: : 大家摸著良心說,誰會記得這種交往幾個月而已的女朋友啊,而且還過了七、八年
想問一件事
陳先生的聲明為什麼要特別感謝律師
如果陳先生說的是事實 高中聯考完 8月
女生已經18歲了
也沒通姦問題 配偶早宥恕了
那到底謝律師什麼咧?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5-10 01:42:00
恐嚇鄉民啊,人家學國文的,這叫道歉的藝術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10 01:40:00
就跟謝謝妳向恩一樣R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7-05-10 01:40:00
換林北林母神隱,不信你接著看。
作者: wwinnie (莫忘初衷)   2017-05-10 01:39:00
所以私以為整篇聲明最大敗筆:謝謝律師;真是畫蛇添足!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7-05-10 01:39:00
好像在反的就那幾個....蠻可憐的.....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10 01:39:00
哪個謝律師?演戲的那一個嗎
作者: opfish (coco)   2017-05-10 01:38:00
人都 不然妳觀落陰阿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7-05-10 01:38:00
人家要感謝誰也有你的毛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7-05-10 01:37:00
很有紀律的老師都拒絕了 有老師肯接 還兩個 當然謝天謝地了。
作者: fansla (好想喝涼的>"<)   2017-05-10 01:36:00
口誤
作者: DarkChilles (太陽球迷真可怕)   2017-05-10 01:35:00
劇本跟工讀生都請的很好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5-10 01:34:00
嘻嘻,攻防擬稿很辛苦
作者: LIKKIE ( )   2017-05-10 02:48:00
當然文末要提一下麗絲啊,鵝且還兩位哦,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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