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請給我們梅根法潔西卡法而非同運的廢

作者: legendary85 (legendary85)   2017-05-09 21:41:07
※ 引述《y2k500077 (野雲)》之銘言:
※ 引述《legendary85 (legendary85)》之
: : 1 重判性侵兒童的人 並長期追蹤 或化學去勢
: : 2 修改刑法 與未滿18歲性交者 一律有罪
: : 3 廢除刑法的通姦罪 保留民法通姦
: : 台灣目前合意性交設定在16歲 我認為某個原因是因為目前民法規定 女性16歲可以結

: : 但男性卻是18歲
: : 我記得之前有立委曾想修法 讓男女都是18歲才可結婚 因為這是一種男女不平等
: : 但為什麼不了了之 我就不知了 可能特權者們反對吧
: : 要做到這些進步修法 很不容易 需要很大的力量
: : 畢竟特權階級一直存在台灣體制內 不管是政府 社會 民間組織 都有
: : 然後還有些沒權沒勢的幫忙打壓弱勢 就更好笑了
: 感謝整理,你的重點寫錯了,fb內容並沒有說要廢除通姦罪反而是反對,這是你自己加

: 去的,以正視聽
: 這句廢除通姦罪是代表y2k500077個人意見
: 前年5月法務部將這項議題丟上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其中9157名反對修法

: 除,1567名贊成修法廢除,比例分別是反對85%、贊成15%
: 法務部曾在2013年4月、5月分別委託專業民意調查機構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反對廢除通

: 罪的比例分別為82.2%及77.3%,在法務部公聽會上一名女律師上台發言時說了,很多民

: 的婚姻制度,就是要靠法律來維持,通姦罪絕不可廢。,支持「通姦除罪化」的背後動

: ,不外乎就是性自主、性解放,「這樣對國家真的是件好事嗎?」
: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檢察官說,目前通姦罪對不同性別未有差

: 處罰待遇,未違反平等原則,加上現今法律配套不足,不建議貿然除罪化。
: 台灣文化可貴的地方,就是對婚姻、家庭深信不疑,男女許下終生承諾結髮一輩子,如

: 方違反誠信,背叛出軌,何以不須負法律責任?
: 吳宜臻表示社會上部分弱勢配偶覺得婚姻當中只剩下通姦罪能當「武器」
: 通姦除罪是甲甲一貫的立場,與民意為敵也背離教主教義
: a000000000: 通姦除罪化 這樣通姦的人不就更多惹?
: a000000000:完全無法理解通姦罪修法的理由
: a000000000:強姦受害者不代表不會通姦
: a000000000:不能因為女作家一人的事情 就說要通姦除罪化
: a000000000:如果今天你老婆是高中老師 跟葛8+9男學生p孩幹惹
: a000000000:別把修法當兒戲
: a000000000:只賠錢 那就是有錢人幹別人老婆 賠錢就好
: a000000000:這是大家要的嗎?
: a000000000:台灣根本沒有美國那種嚇死人的天價賠償
: a000000000:這是你悶要的嗎?
: a000000000:原配被原諒 不代表小三就應該要沒事
: a000000000:如果今天你老婆是高中老師 跟葛8+9男學生p孩幹惹
: a000000000:你再來跟我說ok通姦除罪化
: a000000000:婚姻跟感情是兩回事就是惹 有婚姻以來就這樣惹QQ
: a000000000:到處都有亂幹的 根本就沒差這葛補習班
: a000000000:我講很清楚惹 如果今天你老婆是高中老師 跟葛8+9p孩
: a000000000:你再來跟我說ok通姦除罪化
: a000000000:女作家遭受到的問題是一回事 不代表其他人的故事要
: a000000000:被放棄
: a000000000:鑽法律漏洞的人到處都有 不代表法律就要拿掉
: a000000000:你悶可以找別的方法來處理類似女作家處境的問題
: a000000000:喔 所以Tatsuya72認為老婆跟8+9幹 不能森77簍?
: a000000000:反正你覺得老婆跟誰幹都ok就是惹
: a000000000:台灣民事還沒真的看過狠敲一筆那種
: a000000000:我單純質疑你悶修法有沒有通盤考慮
: a000000000:通姦者被配偶原諒 那是配偶的權利
: a000000000:米國要看州喇 有的州重罪有的州輕罪有的州無罪
: a000000000:我就事覺得你悶搞不清楚先後順序
: a000000000:別傻惹 台灣賠錢根本超好躲的
: https://pttweb.tw/thread/m-1494102691-a-967
※ 引述《y2k500077 (野雲)》之銘言:
: 嗯 我的確是搞錯了 很抱歉
: 但是用通姦罪可以維繫家庭來: 說它是合理的法律 我覺得不合邏輯
: 如果去統計一下 最後被通姦罪處罰的對象是強勢的多 還是弱勢的多
: 就會知道那比例之懸殊
: 你也沒提到 如何解決強勢者利用通姦罪壓迫弱勢者的案例
: 就算過了與未滿18歲性交 一律有罪
: 但是那未滿18歲的人一樣會被告通姦
: 民意當然可以反對通姦除罪
: 但是 卻沒人提出保護通姦罪中 較弱勢一方的配套措施
: 如果只是想維護某些權益 卻不願正視存在的問題
: 那反對方真的太好當了
__________________
前情提要
#1P4NlM_X (Gossiping)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318038.A.FE1.html
http://ilaw.ccpdetect.org.tw/law_know0212.html
{(三)若和未滿18歲兒童通姦,則觸犯了刑法,會被判刑。 本條後段規定相姦罪。乃謂
認識與自己通姦者為有配偶之人,而與之和姦之犯罪。本罪主體不以有配偶為必要,但未
滿十四歲之女子,因無責任能力,所以不得為本罪主體;反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一項
與幼童性交罪之被害人。
另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子女則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三項之被害人,亦不得為本罪
之主體。所以行為人與此等人(上述幼童)相姦者應成立與幼童性交罪,不成立通姦罪。
}
也就是說13歲被螃蟹右肩的房思琪,不管有沒有愛上李國華,家長都可以吉死李國華根據
美國潔西卡法至少判25年,李國華老婆也不可能能告房思琪通姦罪,現在應該要做的是台
灣法律加上梅根法刑法227修改為潔西卡法邢度引入化學去勢做為假釋條件,而非甲甲的
同志平權大平台及伴侶萌一直重申的廢除刑法227立場
推 deepdish: 那些人就是要拖你時間 根本不會正視問題05/09 17:47
→ keric7: 放棄思考的白痴居多啦05/09 18:04
教主在美國卻憂國憂民每天在思考正視問題,反觀keric7 ,deepdish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6-05-09 17:47:00
那些人就是要拖你時間 根本不會正視問題
作者: keric7 (班六六,六六班。)   2016-05-09 18:04:00
放棄思考的白痴居多啦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7-05-09 21:42:00
吵架站內信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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