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自由時報》無中生有 誹謗需向東方道歉

作者: perfumeduse (cc)   2017-05-09 11:45:44
《自由時報》無中生有 誹謗需向東方道歉
2017年05月05日(五) 00:02 東網台灣
台灣《自由時報》及其旗下記者近年接連因報道失實及誹謗言論被控告,其報道手法
及縱容記者的行為備受質疑。其中該報電子報誹謗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旗下
東網台灣的案件,已於去年底一審被判需向東方道歉;而該報一名政治記者更多次於
臉書公開批評公眾人物,兩次被判入獄,有撩是鬥非之嫌。該報網站昨日引述
《東方日報》有關外逃內地商人郭文貴相關報道時,無故妄斷報道是「捕風捉影」,
故態復萌,再起事端。
東方於2015年9月,入稟台灣法院控告《自由時報》,不滿對方報道東網台灣終止部分
特約記者服務時失實,刊登涉及誹謗東方的報道,台灣法院於去年11月底裁定東方勝訴,
該報須於《自由時報電子報》網站首頁刊登道歉啟事及支付部分訟費,案件現正上訴。
該報錯誤報道早有前科,2015年曾在毫無印證之下錯誤報道東方創辦人的資料。
其實該報旗下的記者亦因為誹謗而多次被判罪成入獄,其中最轟動的是2015年11月,
國民黨黨慶大會結束時,中天一名郭姓記者因採訪不慎擦撞前立委張慶忠兒子張鈞詠,
郭遭張辱罵及勒頸對待,事後《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公開在其臉書發文,揶揄對方
「中天在國民黨的場子被打就是爽」等字句,被中天和郭姓記者提告,結果於今年4月,
被法院判處曾公然侮辱罪成,判處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
同一記者亦於去年5月在臉書發文,指《聯合晚報》製造假新聞,其後遭《聯合晚報》
提告,於同年11月,曾被台北法院判處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曾又於去年10月立法院初審一例一休《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時,民進黨立委林淑芬
簽到後就快閃離開,被他在臉書抨擊,曾更公開她兩名未成年小孩的名字,
遭各方猛烈批評。其後該報發表聲明譴責曾的行為,而曾亦向立委公開道歉。
不過,該名記者的言論一直未見收斂,有台灣網民懷疑該報有包庇縱容該記者之嫌。
http://i.imgur.com/CDJ6G17.jpg
台灣《自由時報》曾失實報道東網台灣終止部分特約記者服務事宜,
被東方入稟控告誹謗。
http://i.imgur.com/xTlaaoC.jpg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公開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圖)未成年兒子名字,
事件引來各界批評。
http://i.imgur.com/p2KS1Vh.jpg
《自由時報》及其旗下記者多次因失實報道及誹謗言論遭到控告。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OnUz52
備註: 自由時報曾大記者
判處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7-05-09 11:48:00
未看先猜曾大記者
作者: j68345517 (阿斗)   2017-05-09 11:51:00
作者: iChina (愛republic of 中國)   2017-05-09 11:52:00
台獨最愛被這種報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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