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支持的,原PO拋出這個想法讓大家討論也不錯,
但我覺得若真的要辦遊行,那訴求不應該太分散跟太情緒化,
究責陳興這種事並不是單靠遊行就能產生效果,畢竟年代久遠,可能也沒有證據了,
過於強調這點會讓活動的訴求變弱,畢竟司法是歸司法,
追殺他的關係事業也很失焦,論及媒體素質就更失焦了,
建議主軸放在"反狼師" (理性訴求)
"紀念受害者"為輔 (感性訴求)
理性訴求上,可以整理近年來狼師的案例,收集受害者的故事經驗,
讓大眾明白這並不是個案,而是一種病態常態,並且這種病態因為法律的漏洞、
當事人社會經驗不足、息事寧人的態度,時常讓狼師逍遙法外,
然後可以結合法律專家及立法委員的研究,
參考他國的法律,提出立法的明確方向。
例如英國、及美國美國有些州,明確禁止老師與未成年學生之間性行為,
而台灣也需要這樣的法律。
然後理性訴求上,要取一個好聽一點的名字跟口號
("反狼師 不要再有下個房思琪" 這種超老掉牙的文體也許不要再用了...)
要有一個統一的符號讓大家能夠辨識(例如白衫軍運動的白衫)
然後跟家屬商量一個比較好的掉念的方式,
除此之外還可以跟其他公益團體聯合壯大聲勢(例如勵馨)
以上大概就是我的想法。
希望能聚集到更多的聲音讓台灣進步,打倒騙炮狼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