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奕含之死】鎖定陳國星 南檢朝性侵

作者: prank1983 (嘿嘿綿羊)   2017-05-04 15:22:02
留新聞與連結 原文推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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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宅認為 今天所謂「鄉民辦案」重點其實不是在陳星到底會不會被定罪
一個挾著親家是房地產大廣告主讓媒體噤聲 政府護航的補習班老師
要不是這麼多網友在那邊查 根本早就被河蟹光了
在那裡酸自以為會辦案了不起的人、
或是如udn小編那樣嗆敢寫名字的媒體是沒道德
要嘛是利益同路人要嘛就真是不care說風涼話的
※ 引述《cc21161 (戀愛技術學院)》之銘言:
【林奕含之死】鎖定陳國星 南檢朝性侵案偵查
上報
原文 https://goo.gl/Z8Oxb2
新銳作家林奕含自殺身亡,林家父母第一時間出面指控女兒曾遭補教名師誘姦,網友不斷
肉搜影射涉案補教名師就是陳國星,高雄市議員蕭永達等人近日也陸續公開指控;台南地
檢署表示,因蕭永達公開點名陳國星,有明確指控,因此當天已成立專案小組列他字案追
查,婦幼隊、科偵隊等從旁協助,相關偵查作為,目前依法不便對外陳述。
台南地檢署4日上午表示,由於蕭永達等人公開點名陳國星,有明確指控,南檢已於5月1日
分「他字案」;也就是蒐集證據中,由婦幼專組專責檢察官展開調查,目前朝性侵案偵辦
。針對性侵證據逐一過濾,由於被害家屬仍在處理喪事,暫無法取得聯繫,會再積極聯絡
家屬以釐清案情。
南檢表示,此案暫查無8、9年前的相關報案紀錄或性侵通報等資料,現有證據薄弱,以致
檢警偵辦困難度很高。警方目前只能從網路文章、臉書或書中資訊等著手;但全是間接資
訊,也不清楚林是否有留下日記、遺書等可能是直接證據的資料。因此也歡迎知情民眾提
供辦案線索。
南檢強調,性侵案件追訴期限達20年,如果檢警偵辦屬實的話,一定會依法究辦。但因該
案屬於疑似性侵害案件,為保護相關當事人權益與恪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目前依法不便對
外陳述。
林奕含4月27日自殺身亡,林女父母於隔日凌晨透過出版社發表聲明,指女兒曾被補教名師
誘姦,引起軒然大波。網友不斷肉搜指向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涉案,高雄市議員
蕭永達等政治人物近日也陸續公開指控他。(張雅貞/綜合報導)
作者: sion1993 (咩比)   2016-05-04 15:06:00
說個笑話
作者: bluebluelan (新陰流大目錄免許皆傳)   2016-05-04 15:06:00
kid725表示:
作者: monarch0301 (席哈)   2016-05-04 15:07:00
工讀生沒錢賺了 洗風向失敗 哭哭
作者: Wishmaster ( )   2016-05-04 15:22:00
無聊死了,還不是高高舉起,過個幾個月,上訴個幾次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16-05-04 15:22:00
還有工讀生阿
作者: Wishmaster ( )   2017-05-04 15:23:00
風頭過了,罪證不足再輕輕放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04 15:23:00
跟法盲書迷說再多又有什麼用呢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4 15:23:00
無聊就別來看阿 愛看又愛嫌 哈哈
作者: Wishmaster ( )   2017-05-04 15:24:00
被洗到爆了能不看嗎? PTT不看FB還不是一堆...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7-05-04 15:24:00
中國才有和諧啊,台灣哪有呀?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7-05-04 15:24:00
追查誘姦難 但沒有鄉民 就不知道背後還有更多骯髒事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5-04 15:25:00
小說辦案大賽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04 15:25:00
說鄉民辦案太恭維啦 不如說用公開資訊鍵盤推理假設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7-05-04 15:25:00
作者: myprettygirl (此為共用帳號)   2017-05-04 15:26:00
希望賴市長能趕快發聲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04 15:27:00
沒有直接證據 連起訴都不會起訴好嗎
作者: prank1983 (嘿嘿綿羊)   2017-05-04 15:28:00
說無聊的人正是那些只會講風涼話的
作者: Mayinggo (馬贏狗)   2017-05-04 15:28:00
討論不是叫你無中生有吧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7-05-04 15:28:00
證據最好都放在桌上等你來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4 15:28:00
這個案例如果能起訴已經是相當理想的情況有可能連起訴都有問題
作者: prank1983 (嘿嘿綿羊)   2017-05-04 15:29:00
其實也很多人都知道 依照林已成年 誘姦根本無法定罪吧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7-05-04 15:29:00
查吳實正簽結的話 鄉民會不會出來靠邀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7-05-04 15:30:00
這案沒什麼問題啊 不可能會起訴 當事人死了又沒物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4 15:30:00
如果你是說合意性交,這本來就沒有罪
作者: prank1983 (嘿嘿綿羊)   2017-05-04 15:30:00
重點是這種補習班狼師的行徑有沒有被社會關心呢?
作者: ChinaGy (偶不素426)   2017-05-04 15:31:00
沒有證據的話 講人家狼師這樣對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4 15:32:00
嘛 有性交就可以稱做狼師了XD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7-05-04 15:36:00
真相是陳到底做過什麼? 就算無罪也要受道德公評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4 15:39:00
問題是你不可能知道真相啊
作者: samule (讀老子的心得--深入淺出)   2017-05-04 15:45:00
哥也是覺檢察官動作太慢 證據都被滅了吧
作者: prank1983 (嘿嘿綿羊)   2017-05-04 15:46:00
所以去查很好呀 看能不能更接近真相重點是沒鄉民輿論 鍵盤查案 是會走到今天嗎?重點在這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2017-05-04 15:51:00
現在全台灣人都盯著他 至少他不敢再右肩下一個而且被假學歷欺騙的人也都應該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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