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現在誘姦的"姦"是發展成"強姦"還是"通姦"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7-05-04 13:48:31
推 DataMaster: 很正常啊 以目前的證據就是 頂多顯示師生戀 師生砲 05/04 12:20
→ DataMaster: 你把小說擺一邊的話 就是男女朋友分手 女方不能接受 05/04 12:20
→ DataMaster: 男老師選擇回到老婆身邊 女方崩潰 走不出來 05/04 12:21
→ DataMaster: 純家務事 05/04 12:21
→ DataMaster: 一堆情侶分手後 跑去自殺的 這種家務事 還能腦補強姦 05/04 12:22
→ DataMaster: 老師花心 外遇固然道德上的問題 不代表有強姦 05/04 12:23
相關資訊看了很久
坦白說我覺得像你這類的推文比所謂小說辦案的人還要糟糕
小說辦案起碼還有女生家長的聲明、小說和女生個人生前留下的一些資訊當依據
小說擺一邊的話,請問這些推論的依據是什麼??證據是什麼???
所謂的無罪推定,講的是犯罪事實要依據證據認定
沒有足夠的證據前推定為無罪
但他可沒有教你在沒有足夠的證據認定為有罪後,事實一定是怎樣
看一下法院的無罪判決書就知道了
沒有足夠的根據,他也不敢直接認定事實一定是怎樣好嗎
最多只是講還有其他可能性,證據不夠認定為有罪之類的
這也是為什麼,在刑事案件中被告即便無罪,要反告另一邊誣告也不一定會成立
甚至可以說要成立很困難
因為舉證責任換成要指控別人誣告的人要負責了啊
而且法庭中之所以保護被告,無罪推定
是因為法庭上可能會遭受處罰的只有被告,才要嚴格審視,只看到被告
但放到現實生活而非法庭上,還是這樣一回事嗎????
基本上兩邊都是平等的
兩邊都有可能受到指控的名譽傷害
要在現實主張無罪推定,是兩邊都要適用啦
也就是你要「指控」事實一定是怎樣怎樣、另一邊一定怎樣怎樣
是你要舉證好嗎?
結果一堆自以為理性的人一邊大喊無罪推定、法盲、小說辦案
自己一邊連小說當根據都沒有,卻敢講出事實一定是怎樣
什麼什麼罪一定不可能成立,絕對是合意啦之類的
甚至還有人連難聽的話都出來了,包括母豬、她老公資源回收業都有
根本是假著理性之名,一邊幹比自己罵的人還糟糕的事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6-05-04 12:20:00
很正常啊 以目前的證據就是 頂多顯示師生戀 師生砲你把小說擺一邊的話 就是男女朋友分手 女方不能接受男老師選擇回到老婆身邊 女方崩潰 走不出來純家務事一堆情侶分手後 跑去自殺的 這種家務事 還能腦補強姦老師花心 外遇固然道德上的問題 不代表有強姦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5-04 13:49:00
現在只能有一種解釋 那就是 老師強姦女學生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04 13:49:00
現在不是要成立他字案了嗎XD讓檢察官查吧XD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5-04 13:50:00
被自願...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04 13:52:00
看檢察官能掰出什麼東西啦XD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7-05-04 13:53:00
法律人會說這些是 因為無證據 因為無罪推定
作者: SuperUp (( ̄▽ ̄#)﹏﹏)   2017-05-04 13:53:00
快把你的證據寄給檢查官吧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7-05-04 13:53:00
看是符合版上大部分的意見呢..還是讓大家"失望"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7-05-04 13:53:00
工讀生就那幾招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7-05-04 13:54:00
他們也說不出什麼所以然來
作者: asiakid (外冷內熱)   2017-05-04 13:55:00
所以到底是合意還是強姦阿 風向好亂啊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7-05-04 13:55:00
所以現在到底炒什麼?
作者: a1982213 (Hasta la vesta!)   2017-05-04 13:56:00
所以現在都不能有自己想法?閨蜜真的很棒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7-05-04 13:57:00
法律上根本沒誘姦這東西 要是強制性交 就直接講就好了他父母幹嘛說是誘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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