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邱丞正FB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7-05-04 08:40:06
FB卦點說明:限制補師用藝名 影響個人權益 又無關公益 說不定還違憲
要求補師實名只是增加社會信任 維護社會信賴而已
不是真的有解決到問題 嗯
FB連結:http://tinyurl.com/jwqrnt3
FB內容:
開補教業討論串,先講結論:我覺得實名制度會有一點點用,但真正最有用的應該還是 #
非護家盟版的性別平等教育,以及親職教育,但台灣嘛,唉。
#我的經濟系人格說幹又是政府介入
#我的社會學人格說不要把學生幼體化
#中午血糖低亂打請鞭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05-04 08:40:00
根那種人認真幹嘛 他跟著直覺走而已
作者: KDurant (三哨金身)   2017-05-04 08:42:00
為了逃稅什麼鬼話都講的出來
作者: alwaysalone (封B)   2017-05-04 08:42:00
他是誰....@@
作者: RoroyaZoro (最賤.問天譴)   2017-05-04 08:42:00
這哪位啊 他的台大是跟馬英九一樣方式上的嗎?
作者: saisai34   2017-05-04 08:43:00
簡單說就是補習班老師實名制沒有違反任何公共利益相反對於公共利益反而好處多多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7-05-04 08:50:00
其實我一直覺得補習班老師實名招生管理 到底怎麼會違憲?因為不能讓人民逃稅跟公務員兼職或是到別家補習班不被抓包所以侵害人民的財產權嗎?! 還補習班老師實名管理違反隱私權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17-05-04 08:54:00
不會違憲,請告訴那個法律系畢業生人格,要他別出來丟臉
作者: rexkinkikids (豬豬)   2017-05-04 09:08:00
一般工作實名制=不違憲,補教工作實名制=違憲 WHAT?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7-05-04 09:18:00
一堆#看起來好痛苦 把話說清楚很難?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17-05-04 09:24:00
#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7-05-04 09:30:00
違憲? 這篇是認真的嗎 根本沒可能難道規定計程車司機姓名照片要掛車上也違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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