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補教師嗆洪慈庸:搞不清狀況!藝人也應

作者: CPer (CPer)   2017-05-04 08:30:53
※ 引述《TWOOOOOOOOOO (給妳2億)》之銘言:
: 補教師嗆洪慈庸:搞不清狀況!藝人也應推實名制
: 2017-05-03 22:18聯合報 記者張錦弘╱即時報導
: https://udn.com/news/story/11093/244146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我覺得啦
藝人取藝名也不代表不能告訴別人真名啊
當然補教界也是一樣
可能取藝名是個人自由
但我覺得政府應該規定
補習班跟老師應該提供真名 給政府查稅或確認是否違法之於
但我不知道補習班跟老師怎麼立契約的?不算正常勞資雙方的關係嗎?
難不成原本可以不提供真名給補習班?補習班可以不提供老師真名給政府?
不然補習班要怎麼給薪水..
與學生簽合約 若有需要 應該合約內可寫進補習老師的本名或可提供查詢之類
這樣應該也算有真名可查
之前新聞 政府好像也是類似解釋 不過也被噓到XX
是不知道實際鄉民在想什麼啦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05-04 08:32:00
還在藝名導致查稅困難咧 都當稅捐機關低能兒就是了 廠廠
作者: Gusteau (古斯特)   2017-05-04 08:32:00
合同是啥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7-05-04 08:33:00
合同就是契約 早期用法 現在變大陸人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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