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不能小說辦案

作者: coffeesnake (咖啡蛇29-6號)   2017-05-03 13:20:43
文長,但懇請大家看完
林女案在版上引起極大迴響
當然也有正反兩方的聲音
其中反對方很常質疑的點就是鄉民都小說辦案
我想問一句,為什麼不能小說辦案?
況且,辦案是檢警的事
我們鄉民在做的,不過是想知道真相而已
可以參考我之前發的文
R: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3656822.A.A55.html
我有說我原本是非常贊同事實證明、
反對用臆測與懷疑討論事情的
但在這次事件我決定換邊站了
我們來設想一個狀況
假設今天你是小學美術老師
要學生交美術作業『我的家人』
然後其中一個女孩交來的圖
是爸爸壓在她的身上
請問身為老師的你
這時應不應該求證這符圖畫?
或者你是國文老師
要收一篇作文作業
其中一個女孩交來的作業
提到了親戚晚上都會上她的床
請問身為老師的你
這時該不該求證這篇作文?
以上都是曾經發生在社會上的新聞
最後雞婆的老師揭露了獸行
難道小說是創作
圖畫和作文就不是嗎?
今天大家都知道房思琪只是一本小說
但作者抑鬱自殺
書的內容跟她的死也有極高的相關
難道我們連追查真相也不應該嗎?
如果讀到這裡大家認同我的觀點
我們繼續討論
就我的想法
我認為這整件事只有三種可能:
1.整本書都是林的創作、陳師是無辜的
2.部分內容是真、但犯罪部分是林的創作,陳師道德瑕疵但沒犯法
3.書的內容不管有沒有犯罪的部分都有參照事實,陳師犯法
我們現在就來就這三種可能性探討應該怎麼做
1.整本書都是林的創作、陳師是無辜的
這裡指的是不但沒有強姦、虐待、裸照恐嚇
連誘姦、合意性交都沒做
完全是被鄉民因一本小說而誤會
如果是這樣,其實也沒必要擔心陳名譽受損
遭蒙不必要的冤屈
因為法律提供了陳保護
他大可控告爆料的立委、議員、名嘴
他們可都在電視上指名道姓的指控陳
陳大可控告誹謗
這些證據在電視上、網路上都留著
甚至鄉民推文也可以告
如果他是無辜的,我們不必替他擔心
無論我們是否透過小說繼續追究
他大可跳出來讓法院還他清白
我個人寧可被告,也願意接受是這樣的結果
我好希望一切都只是小說杜撰的情節
2.部分內容是真、但犯罪部分是林的創作,陳師道德瑕疵但沒犯法
這裡指的是陳的確誘姦/合意性交林女
甚至對多名須學生下手
但因女方成年且事情發生當下屬你情我願
而書中強迫性交、網路臆測的裸照脅迫等是假的
所以陳師其實沒犯法
所以林的父母無法控告
如果是這樣的狀況
我也不覺得我們正在做的事有什麼錯
是、他的所做所為的確不在法律規範
不應讓他受到法律制裁
但難道罔顧自己補教老師的身分
罔顧自己已為人父、為人父的事實
利用補習班的環境尋找肉體歡愉的陳
不應受道德規範
受到身敗名裂的制裁嗎?
如果是這樣的狀況,法律不會介入
因為沒明顯犯罪事實被害人也未提出控訴
所以部分鄉民提倡的
等真相大白再做評論這件事根本不可能
根本不會有公權力介入調查真相
我們在這裡臆測、透過臆測的可能性追查事實
可能是唯一的力量了
有時候,不是等事實出爐再來討論
而是沒有討論,根本不會發現事實
如果最後是這樣的結果
陳的確不用負法律責任
但他應當這輩子不能在出來賺學生錢
應該也沒機會在課堂上把學生
甚至這輩子不能在用這張臉活下去
而廣大的年輕女孩
也能透過奕含姐姐的犧牲
多少學會一點愛情的危險
這,就值得我們繼續透過小說追查事實了
3.書的內容不管有沒有犯罪的部分都有參照事實,陳師犯法
如果是這種情形
大家應該都有共識應該讓他繩之以法
大家理當、應當繼續追查蛛絲馬跡
找到更多的線索和證據
綜合以上三點
這件事只有這三種可能
而無論結果為何
都不影響我們應該透過小說追查這件事
所以,我懇請大家,為了林奕含
為了可能也是受害者的其他學生
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
讓火繼續燒下去吧
我個人認為3的狀況最值得我們探討是不是真的
所以針對3的情形提出一些看法
在陳師犯法的情形下
我們必須認清
即使曾經有證據如今可能也很難找到
林女已故
家人可能也無法掌握書的內容有多真
(可能知道林曾和陳有姦情,但是否有違反意願、強迫、虐待、裸照等還不知道)
就算曾有其他受害者
恐怕也無心力出來指正
甚至可能早已選擇不關注類似案件
我們能做的,是透過林的小說、留言推敲事實
然後找到證據
在林的家屬目前看來無意提告的狀況下
唯有出現強而有力的死證
公權力才會介入
我們要做的
是發揮自己的影響力
讓更多人關注
讓更多民代、立委、首長重視
他們的能力比較能接觸到老百姓不知道的長相
還有停止漫罵、嘲諷受害者
每一句嘲諷、漫罵
都是可能握有證據的隱性受害者出面指證的阻力
受害者的心路歷程
在我上面那篇文有說明了
想瞭解的可以去看
最後,我想跟可能潛在的受害者們說
你們如果選擇忍隱,我不會怪罪你們
我知道你們的痛苦,那不是你們的責任
我身邊就有不願出面的案例
但如果你們選擇勇敢站出來
我不知道我有多少能力
但我知道那些能力會全部用來幫助你們
希望鄉民們,可以一起成為他們的助力
作者: kosoj6 (不是宅男)   2017-05-03 13:21:00
太長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03 13:21:00
推 好文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5-03 13:21:00
很簡單 大家在加油一點 把小說打成是自白書 這樣就好了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7-05-03 13:22:00
推 好笑文
作者: dbjdx (至心皈依阿彌陀佛)   2017-05-03 13:23:00
我推你這篇 你提到畫圖的部分就是我想說的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7-05-03 13:23:00
可以啊。顯示你的智商很高,行嗎?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7-05-03 13:23:00
好喔 把犯罪小說也查查吧 說不定是實錄
作者: bluejackwu (石達開)   2017-05-03 13:25:00
作者: Abby530424 (亞斯卡雷)   2017-05-03 13:25:00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05-03 13:26:00
所以怎麼證明是哪種可能
作者: dbjdx (至心皈依阿彌陀佛)   2017-05-03 13:26:00
第一點 老師躲避的表現太奇怪
作者: a1018600 (藍色是憂鬱)   2017-05-03 13:27:00
臉書說不定有訊息可以查對話的部分
作者: kevin850128 (成大駒哥)   2017-05-03 13:27:00
作者: royaljoy1 (日復一日)   2017-05-03 13:29:00
不錯,基本上同意你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7-05-03 13:32:00
要真相不會問她老爸?要靠小說?所有的推測來自於推測,自覺很合理,萬一小說是虛構的呢? 幹,原來小說跟SOD都是真的。
作者: charlly (風塔的高度)   2017-05-03 13:35:00
push
作者: LK112 (LoserKing)   2017-05-03 13:36:00
推推 小說可以當線索 不能當證據那不然誰要不要查一下青山剛昌XD
作者: koiopolo2 (K)   2017-05-03 13:37:00
很簡單 事實上他16歲 且說是被"誘姦"別再幻想現實分不清了如果是強姦 直接是公訴 想河蟹都不行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3 13:39:00
你講一堆叫做合理懷疑,你要指控,還是要確切的東西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3 13:41:00
偵查犯罪是檢警的工作
作者: bill79925 (千陽)   2017-05-03 13:42:00
你這段已經貼過好幾次了 帶風向?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3 13:42:00
你普通人要怎麼偵查,怎麼合法取得證據?還是你要去陳國星家破門而入,把電腦帶走?你能接受有人無理由闖進你家?就因為他覺得你是罪犯?拜託腦代清楚點
作者: bill79925 (千陽)   2017-05-03 13:44:00
和聯絡簿最大的不同 在於學生人還在 而且家長或校方發現 會輔導女童 進而揭發狼師林女案 人已自殺 而且沒有證據也沒有自白 小說還自稱非本人遭遇 你們所有臆測都建立在半空中
作者: sluttervagen   2017-05-03 13:45:00
你一個普通人是要找3小證據拉不要未審先判很難嗎?一堆人在那邊濫情
作者: bill79925 (千陽)   2017-05-03 13:47:00
林父母也無意 你要找什麼真相? 連十三歲還十六歲上床都不知道了
作者: MK250 (鍵盤)   2017-05-03 13:48:00
作者的事未必得到正義,但為避免之後的悲劇發生,應支持改變
作者: bill79925 (千陽)   2017-05-03 13:48:00
就沒證據啊 你繼續翻小說 瀏覽過往臉書也沒用啦 那代表什麼 穿鑿附會除非請她父母去她房間找 有沒有證物 老師陰毛 精液衛生紙 下體照片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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