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作家之死】A女師生畸戀 (法律觀點)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7-05-03 06:13:45
說穿了也不是什麼惡法,這不過是一個價值選擇而已
告就一起告,撤銷就一起撤銷 當然也行
但社會上就會轉而出現另外一種人
就是很囂張的小三小王,反正我只要互相幹到了
你抓到也沒用阿,我們一起坐牢一起自由
怕你嗎?? 想報復就用你的家庭來和我換吧
不只你還有你小孩的家庭,小孩也準備家庭破碎吧
誰叫你的另一半道德不小心失守
當然,用最嚴格的標準來看的話,不小心出軌一次就是萬惡人渣的話
這樣立法是可以的
※ 引述《helloken2006 (廢怯少年)》之銘言:
: 先說我是法律系畢業,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 沒有炫耀的意思,只是想要吸引有興趣的讀者繼續看下去。
: ...算我跪下來求你們看好不好。
: 大家看到這個新聞,由於不是內行人,
: 往往沒有注意到這個事件反映了我國法制的可怕狀況。
: "A父證實,他原本找了律師要提告,但因女兒與陳O發生關係時,已經年滿16歲,
: 且是自願,除了對方很可能脫罪外,反而會讓女兒因與老師不倫戀,
: 反被師母控告妨礙家庭。 "
: 重點在最後一句。
: 先不討論民事的問題,我們講刑事,這會抓去關,比較嚴重。
: 甚麼是妨礙家庭? 說白了就是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
: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 在這個案子裡面,女生因為以為老師對她真有意思,所以發生性行為,
: 法律上這會認定是合意性交(根據目前的新聞,實務很難認定是強制性交或利用權勢)
: 所以老師是條文裡的通姦者,女生是相姦者。
: 接下來看刑事訴訟法。
: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在學理上叫做告訴不可分,
: 白話版本就是: 如果你是告訴乃論之罪,要告就要把所有共犯一起告。
: 通姦罪依據刑法第245條第1項是告訴乃論。
: 而通姦罪中的通姦者與相姦者又是最典型的必要共犯(通姦一定要有兩個人)
: 所以配偶,也就是文中的師母,去告通姦罪的時候,
: 此一告訴的效力會同時把老師跟女生拉下水。
: 好,看起來沒問題,要罰一起罰。
: 可怕的是在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 容許只對配偶撤告。
: 為甚麼? 看看最高法院104台非273號判決如何解釋:
: "告訴人常有本於夫妻之情義,對於配偶有所宥恕者,而對相姦者則未必然,
: 若一併使其撤回之效力及於必要共犯之相姦者,實有乖人情,故設此例外規定。"
: 直接說白話版:
: 當事人常常覺得:"我家的老公都很乖的,會外遇一定是狐狸精的錯。"
: 最後倒楣被抓去關的就只有相姦人。
: 可以看出來本案的結論了嗎?
: 老師玩弄了女學生,還威嚇要息事寧人,否則要讓女學生被抓去關。
: 從頭到尾老師逍遙自在,被玩弄的女生還可能要去坐牢。
: 根本天理難容。
: 我刑事訴訟法老師當年在課堂上教我這段的時候,
: 就再三說一定要廢除通姦罪,以免繼續發生各種憾事。
: 現在印證當年課堂上的警告,內心實在無比痛恨。
: 既然刑事訴訟法明白就是要讓通姦罪可以只告相姦人,
: 除非能刪除刑事訟訟法第239條的但書,否則出路就只剩下直接廢除通姦罪。
: 我不知道會有多少人願意看完這些無聊的法律條文,但是至少有一個也行。
: 防止悲劇重演的重要方法,就是讓被害人的嘴不會被刑法堵上!
: 不要再讓通姦罪變成壓制被害人的利器!
作者: aa384756 (yst)   2017-05-03 06:15:00
管不住自己的jiji一起去關很正常吧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7-05-03 06:15:00
什麼叫 "不小心出軌" ?!
作者: borissun (小毛)   2017-05-03 06:16:00
一起告吧,除罪化既然比較難通過,那出軌的那方也該負責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兒)   2017-05-03 06:16:00
一起關阿 太太自己權衡一下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5-03 06:17:00
那這樣就兩個都不告分一分結束 不過事情確實是這樣很難有絕對只有好處沒壞處的改革
作者: ai2311 (assa)   2017-05-03 06:17:00
供殺小 不是還有民事嗎?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3 06:18:00
謝太太就鬆穴啊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5-03 06:19:00
但是就理論上來講 男人管不住老二本來就也有責任就算一起關我覺得也是可以接受的結果
作者: i9100 (i9100)   2017-05-03 06:19:00
中國現在通姦無罪 當然 無論有無罪 外遇/出軌都是很頻繁
作者: beachnote (桑爾夫必取)   2017-05-03 06:19:00
噓不小心出軌
作者: i9100 (i9100)   2017-05-03 06:20:00
但目前的確是第三者超囂張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7-05-03 06:20:00
當然外遇的地方媽媽自己逼癢也一樣就是該負責相較之下我個人是覺得比現在公道些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7-05-03 06:23:00
反過來想,告了離婚有錢拿也有民事賠償小孩監護權也不錯
作者: CCNK   2017-05-03 06:24:00
管不住懶覺叫不小心噢
作者: cyranoh (De Bergerac.)   2017-05-03 06:27:00
不小心XD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7-05-03 06:29:00
也有道理
作者: CGZB (ZB)   2017-05-03 06:33:00
自首看起來是影響最小的,囂張小三不會承認自己通姦受到脅迫的小三 不會為了顧自己有沒有通姦而選擇不自首自首得以減刑 或者得易科罰金 才能讓更多受害者站出來
作者: deepkh (科科將)   2017-05-03 06:35:00
你告了,你贏了,除了爽之外,家庭破了還是破了承認自己無法滿足對方 我認為比較實際一個失衡的家庭 法律也無法挽回 $$要多一點比較實際但更多默許婚外情的家庭 本身早已失衡 只是因為小孩一段感情,愛情或親情由法律來介入本身就很愚蠢外 重點還沒有人能從通姦罪上得利
作者: ttomm (衝動型購物後的檢討是...)   2017-05-03 06:44:00
外遇最惡劣的難道不是出軌者嗎?小三可沒對任何人承諾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5-03 06:54:00
法律本來就充滿魚和熊掌不能兼顧問題保護這方就危害那方
作者: AlbertEinste (Prometheus)   2017-05-03 07:11:00
詛咒杜奕謹全家不得好死~~~詛咒杜奕謹全家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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