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請問這有可能是林奕含的部落格嗎?

作者: Brexit (脫歐)   2017-05-03 04:12:39
節錄自:http://yihan28tw.pixnet.net/blog
日期與時間有了,我就不贅述
剛剛那太長了,續剛剛的文
還有三篇
●小公寓純愛故事
  當年她坐在咖啡廳,咖啡廳正播送他最喜歡的老歌,她不熟習的外省聲口,咖啡桌上擺著化合物分子式,她寫得極工整,看上去,也有一種字正腔圓的意味。太標準了所以聽不懂。標準是什麼?春雨猛烈敲打玻璃窗,像討債。台北只有這酸雨和家鄉是一樣的。古人共嬋娟,而她遙想他的故鄉雨是不是也有榕樹葉的味道,是否在雨中整個台灣才都是故鄉,是否雨是意淫的捷徑。在分子式的邊角寫小說,寫個開頭就流產。無論是寫文章或算化學,人圍著她說些晶瑩剔透的話,泡泡一樣美,泡泡一樣,說破了。讀數理班,爸媽以為寫文章對她有一種私奔的快感,但是爸媽搞錯
了。只有寫出來的東西理解自己,連那些還沒寫的也理解她,靜靜躺著,等她把它們寫出來。
  沒隔多久,她大學讀兩個禮拜就休學了──就像住精神病房一樣,不知道還有第二次。關在他那裡的時候沒辦法寫文章,雖然他說想看。後來知道了他那樣說是為了看別的。他出去工作,她就看DVD,一片王家衛看完了再看,連續看上一禮拜,無聊了,才換一片。每次他回來,指節隔著鋼門敲擊她的心臟,在門裡都可以感覺到他的指節弓起來繃緊了,像一個愛漂亮去拉皮的老人,十隻指頭十張臉。開了門,她像一隻滿面通紅的橘子,落下來,打中他。他問她做了什麼,麵線白米的口氣,好像這屋子裡的事情再正常不過。她說:寫文章啊,但是不能看,寫得不好。
  每次聽到敲門聲,她都趕緊抽一張帶字的稿紙放在桌上。永遠是同一張,他也從未發現。那張稿紙來來回回被磨掉了字跡,缺曠許多字,整張紙看上去像一個老人毫無羞恥地大張缺牙的嘴,無止無盡地呵欠著。是誰毫無羞恥呢?那時她第一次明白自己也可以是一味蠢下去的人。她從未把他當成一部小說的大綱,就像她寫精神病,卻從未想用精神病交換靈感一樣──幻覺、幻聽、解離、自殺──沒有人數學壞到用這些去交易區區幾十百萬個中文字的。
  有時候在屋子裡覺得一定要瘋了。洗手台可以溺,枕頭可以悶,窗簾可以吊,瓷盤可以割。自言自語,跟鏡子說話,常看見鏡子裡的自己穿著白衣黑裙制服,伸出指頭,這裡的指尖跟那裡的指尖相吻,一瞬間,鏡子裂出輻射狀的冰紋,雞皮疙瘩爬上她的手臂,然後,鏡子跟疙瘩同時碎在地上。地上影映百千個自己,可是沒有一個她認識。他一回來,只檢查冰箱的酒瓶;她心裡笑:你不如刻個刻度,刻舟求劍吧。他說她發酒瘋。瘋了倒好。
  他願意放風之後,她最喜歡的還是去咖啡廳,想到句子就寫,隔天再看,才知道每一句都是對著他說的,各各帶著爪似的問號。特別喜歡放老歌的咖啡廳,一句一句剮剜她,又像脫個精光跟氣氛做愛。他說:「妳有自毀的傾向。」她想奇怪,明明是你毀了我。筆跡總是因為劇烈的戰慄,長長拖拉著。稿紙像一個傷心女人的臉,爬滿融融的下眼線。或者,像一隻黑色小蟲在白牆上撲著翅走走停停,看著看著,卻感覺牠是在自己在身上爬,非常癢。
  一出門,她才發現自己喜歡二手菸味,因為二手這詞好。她不抽,有時候買了架在菸灰缸上,看著它啣著螢火,皺著矮下去。現在想想,大概是喜歡看起來有事做,而不是在等人。也喜歡油漆味,恨他不天天搬家。也喜歡聽電鑽,像磨咖啡豆。他問她寫些什麼。她說:「寫你。」他快樂地笑了。無論把他寫得多不堪,只要是寫他就好,她知道。每次他快到了就通電話,知道她不會跑,還是通,出於慈悲。電話的最後他總說:「我愛妳」,談話就結束了。於那三個字有一種汙爛的悵惘。她知道他說愛是為了掛電話。
  有一天他說:「我愛妳,但我也愛培培。」高廣華蓋的餐廳,培培坐在對面哭,第一次看見這人。世世那時是她最好的朋友,陪她來。她嘴裡有許多問題,但是她也不知道問題是什麼,像喉嚨有隻金魚不停地吐氣泡。絨布沙發如流沙,她吃吃陷進去。她突然看見自己赤裸裸的,只穿著雛菊香水,香味散漫出去,味道像身骨透明的白蟻傾巢而出,漸漸噬蝕掉上面的樓層,再噬掉下面的樓層,再漣漪出去,漸漸蝕掉高樓、平房,它們亭亭站著,很耐癢似的,被碎嘴碎嘴吃去,沒頭,然後沒尾。整個城市被吃光了。全世界只剩下她折腰的身體,被隱形的繩索縋在十一層樓高的
夜空中。她要逃避的只是電視機裡購物經理人的聲音。培培也會抱怨他完事了總是眼神那麼笨地看著電視嗎?要是他不要那麼笨的眼神,她會諒解的,他知道嗎?被流沙沙發吞沒之前她聽清楚了:「愛培培。」愛培培。當然後來她明白培培亦是被汙的。
  離開,這許多年,她偶爾在叢叢錯錯的樓廈間走,總有一種找掩護的感覺,像個兵。含起眼皮默背自己的日記:「我有什麼期待?我應該有什麼期待?我不應該有什麼期待?我對這些問題的熱情和節制在哪裡?什麼問題是出口就想挽回的?最想挽回的問題是最真心的嗎?」挽回,這麼淺的詞?每天蹲咖啡廳,寫作文給他──幸是在紙上,他不能摀她的口。當然他收不到,她也沒有要寄出。默寫他說過的:「那件白洋裝,澎澎的,可以藏秘密。我知道妳穿衣服是為了我。」他說:「台北高樓大廈太多了。我們只需要一個房間,一扇食雨的窗。」他說:「妳好像一個我的夢
境,從刀子般的月亮那裡掉下來的。」他說:「我之於妳,好像在百貨公司找廁所。處處有指標帶妳走向廁所,但沒有指標帶妳回去原來的地方。妳實在路癡。」他說:「我是犯了佛家的三毒。貪癡妳懂。我嗔的是:有時候想妳,卻正在工作。」他彈奏她的身體,念一百次自己的名字,說:「《博物誌》說,這樣就能蟲一樣永遠鑽進妳心裡。」對,這就是她習慣的、他給她的一千零一夜。只是他離她已經五年了,或是六年,七年,不記得了。   
    
  憂鬱症有所謂「禁語」,顧名思義就是不要對憂鬱症患者說的話:比如「加油」,比如「妳不要想太多」,比如「吃藥沒有用,重要的是妳怎麼想」,比如「不可以這個、不可以那個」。奇怪,這些卻是我這多年聽過最多的話。一晚一千年,那一個晚上就是我和妳們的代溝。當年我十七歲,像陳句說的:「精彩的人生正要開始」。最痛苦的是我的人生就在那裡歪斜、徹底被折斷了。我的人生被搶走了。別勸我快樂,我只要不會痛苦到想死就夠了。別用清明和氣的生活藍圖餵食我,對不起,我的肚子住滿了心獸,我吃不下,也吃不起。
  而妳們呢?妳明白愛比憤怒輕鬆嗎?如果妳知道還有好多小女孩被汙染,過去,未來,或是妳讀到這一行的此刻,妳還會談原諒嗎?
  現在,我坐在落地窗內打字,窗戶的臉色漸漸陰沉,黑夜把五官壓在窗上,壓出一副失怙的表情,黑夜的傷心事就是被俗濫的比興套住。我可以想像,當我寫完這篇文章,關掉客廳的大燈,黑夜會魚得水般游進來,伸手到每一個它可以觸及的地方。黑暗甚至走得比光更遠。一個晚上可以發生的事真多。黑夜會穿過書架,爬進臥室,大展黑色的薄翅,在被子上婆娑、招搖,黑夜的駝背不是一般的駝,是揹了太多隱形的秘密,釘著黑暗看,會麻麻癢癢,覺得自己也需要抖落一些什麼──比如說,一些自己。如果在臥室的角落留一盞小夜燈,黑夜會蹲下來,用雙手捧著它,像
是欲撲滅而不能,也像在烤暖。一個晚上可以發生的事真多。
●隱於市之五十三:書單
  拖延了好久沒有寫書單──當然,沒有期限就無所謂拖──但這個拖字讓我很舒服。事實上是拖太久了,累積了六十一本沒寫心得。儘管我頂多寫給讀過這些書的人看,決不是介紹或推薦,但主要還是寫給自己。
  本依舊一次寫十本,不小心寫了十一本,覺得好不划算啊。如下,謝謝大家:
  莫迪亞諾,《地平線》。
  莫迪亞諾是前兩年諾貝爾獎得主。以前注意莫迪亞諾,是因為龔古爾獎,那時中蠱似沉迷在塔哈班哲倫、安德依馬金尼和莫迪亞諾之間。
  莫迪亞諾最讓我喜歡的是巷弄意識,以及異鄉人的自覺。
  《地平線》的主人翁叫博斯曼斯,女主角是一個「紅大衣女子」,瑪格麗特──光是用穿著來定位女主角這一點,就可以看出莫迪亞諾對偶然的強調。因為初遇時穿紅大衣,無論後來穿什麼,也總是紅大衣的影子,總是對紅大衣的鄉愁。你選擇在那個時機愛上我,追逐我,遂永不能得知真正的我。
  瑪格麗特是外地人,來巴黎躲一場桃花。她在星形廣場附近換著旅館住。莫迪亞諾的神妙之處在於,腳色總是穿隧於街道巷弄,甚少描寫「門裡面」的事。讀者恆有一種徒勞的懸念。總是跟蹤,偶爾追逐。總是碎步,偶爾流星大步。只有過程,沒有結果。兩個人好像生活在街道上。被街道巷弄切割的巴黎是一張往事之逃殺的迷宮,只能不停地走,對他人來說是港灣、是家的地方,對他們來說只是迷宮的腸道兩側厚篤篤的荊棘草磚,根本從邏輯上不能進去。空間如此,時間上也如是暗示──總是「隔天又」,「明日再」,庸碌中有一種懶散之意,且是對活著懶散了。
  莫迪亞諾高招,就是大量引進真實存在的地名與街名,卻不讓人從小說之霧中抽離──設想,今天有一本小說,在牛奶色行文中加入「她走敦化南路轉市民大道」,「他從建國高架橋下新光路一段」,豈不讓小說的迷霧盡散,伸手看見五指的指甲全是汙垢。寫「她在雷伊大街的街口」、「怎麼,你現在在十六區」又不讓讀者抽身,莫迪亞諾的辦法是讓讀者感覺到:連腳色自己對這些街道都是陌生的。簡單來說就是:沒有歸屬。
  泰戈爾,《眼中沙》。
  這是泰戈爾的長篇小說,非常無聊,通俗到俗。寫的是加爾各答家庭間長輩點鴛鴦譜,小輩在鴛鴦譜上大風吹的故事。
  說《眼中沙》無聊,因為人物刻劃如此淺,淺到不能讓讀者明白。主人翁驚訝的時候寫了「他很驚訝」──再沒有別的側寫,觀點,或是修辭。整本書好像八點檔。無知,在人物可以原諒,而全知全能的敘事者如此,不免顯得粗鄙。這可是寫出「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陽而流淚,那末你也將失去群星」的泰戈爾!我沒有看到主人翁驚訝得像個砸在地上的梨,或是媽媽眼裡主人翁的驚訝帶有陽痿的軟弱意味──種種種種,我很遺憾《眼中沙》的人物驚訝是驚訝,快樂是快樂。
  房龍,《聖經的故事》。
  在知識上我有很多遺憾,最大的遺憾,一是不通英文,二是不熟聖經。顯然在我閱讀的範疇裡,若熟悉舊教故事,乃至新教,許多雙關或是暗喻更能看出。房龍《聖經的故事》沒有純文學價值,它只是一個門外漢想要看看教堂的敲門磚。一本參考書。
  馬奎斯,《族長的秋天》。
  這次看的中國南海出版社的新經典,台灣譯為「獨裁者的秋天」。
  馬奎斯對死亡及其前戲非常著迷,每一本我讀過的作品都可以概括成「一種死法」。而《百年孤寂》,就像駱以軍說的,是「死亡的百科全書。」我可以很武斷地說一句:馬奎斯的腳色最害怕就是在沒有陪伴的情況下死去──也就是,從一種孤獨進入另一種孤獨。
  《族長的秋天》叫人喜歡的是一開幕就橫陳一具屍體,才娓娓道來屍體成為屍體之前的事。
  全書幾乎完全用不帶引號的心理獨白讓讀者了解族長,他的權力、權力帶來的孤獨、對孤獨的害怕──亦即不願承認的,對權力的害怕。在長篇大論的獨白與側寫裡,偶爾才插上一句族長的話語或他人的評論,由於獨白和側寫修辭如此繁複,篇幅如此膨脹,那偶爾一句帶引號的話便產生了一種權威性。一句話像一隻指頭,把人物的個性從馬奎斯式色香味俱全的書寫中指認出來。且短小又稀罕的引號句不免有名言之感。非常高明。
  避諱對白,排斥談天──主角,族長,在三百頁的小說裡真正「說出來」的只有十、二十句話,且總是獨立成句──這種人物刻劃方式,是我刻意反覆讀馬奎斯,進而學習的。我學不來海明威福克納那類讓戲劇性躲在大片對白背後的作家,但我試著在較長的敘事中插入一句口語,營造且肯定人物的個性。(如果看到這裡的觀眾你夠閒的話,不妨瀏覽一下我前陣子幾篇努力要成形的玩意兒)
  帕慕克,《率性而多感的小說家》。
  這不是一本小說。是帕慕克哈佛講堂集合。奇怪,我也沒有喜歡帕慕克,為什麼會買呢?
  印象最深的是帕慕克說,因為從小讀大量的書,他遂明白人世間報應不爽──看到這裡,我真的很驚訝!我的經驗:正是遇過太多人讀過許多書卻殘忍、強暴,我才想不開以至沒辦法識字,也休學,也自殺了。我一直以為犯罪的人是最無知的──指的是智慧,不是聰明。遇到一個飽讀詩書的壞人,那是我人生最困惑的時刻。(觀眾你真的很閒很閒的話可以去點開一下〈進學解〉,我反覆改了一年的惱人小東西)
  海明威,〈戰地鐘聲〉。
  海明威絕對是偉大的。雖然我常辯白著在失落的一代裡為什麼選擇費茲傑羅,而不是海明威。簡單來說,海明威是黑白片,但我喜歡顏色,喜歡五感被填得滿滿,喜歡詩情畫意幾乎從七竅滿出來(所以,我最喜歡的電影竟是黑白片,李歐卡霍的〈男孩遇見女孩〉,真是怪事)
  海明威最偉大而我也永遠學不來的一點就是他的對白,他是文學史上對白戲劇性膨脹係數最大的作家──人物也是人,而人平常說的話是沒有多少意思的,只有,只有海明威可以在家常對話裡埋藏這麼多張力的地雷。
  海明威的詞彙庫很小(小到連我都可以讀原文),他的作品是純文學不必要「大的詞」最好的證據。在這一點,與海明威站在一起的是莒哈絲,還有我最喜歡的荷塔穆勒、法蘭克麥考特;站在對岸的好比梅爾維爾,賽爾曼魯西迪,或是沙特。舉個例子,要描述戰時被偵訊人的心境,站在海明威一岸的人會這樣寫:「一件夾克,一件上衣,一件褲子,都在表格裡。但表格裡沒有我。我在我的腦子裡做出一張包含自己的表格,一個額頭,兩個眼睛,兩個耳朵。沒有頭髮,我不會告訴任何人在表格裡失去頭髮是什麼意思。」而梅爾維爾那岸的人會這樣寫:「我要為自己製造僥
倖的所有論點,都能夠用與我本人完全無關聯的證據加以證實。這個論點就是:審訊員是力大無窮、狡猾無比的,善於預謀又實現各種惡毒的念頭,這念頭龐大到足以擊沉一艘滿載的輪船。」
  在我,作為一個以寫作為志向的人,為了擺脫張愛玲──張愛玲是一種蠱毒──我積極地模仿海明威一岸的作家:句子短還要更短,白話還要蒼白,能待在言外的決不寫出來,人稱能不指認就不要站出來──所謂「禿頭的句子」──「他看著她,覺得自己全身都是眼睛」,要改成「看著她,他全身都是眼睛。」
  我沒有讀過幾本海明威,但《戰地鐘聲》和《戰地春夢》算熟習。《戰地春夢》的荒蕪感──「春夢」──在於主人公沒有目標,沒有理想,或者說,只有夢想沒有理想,只想許願而沒有願望。《戰地鐘聲》恰恰相反,男主角自始至終朝著一個目標前進:戰場上一座特定的橋──這造就了另一種、卻同樣巨大的荒蕪感。把《戰地春夢》與《戰地鐘聲》放在這個角度,可以說是分別從兩個極端望中心點走,而中心是無。
  《戰地鐘聲》與《戰地春夢》的風格極相似,即冰山筆法。但是,任何熟悉海明威的人都會一再被《戰地鐘聲》的尾篇驚詫:不是一貫的經濟對白,輕易斷句;最末尾是整整五頁主人公炸橋失敗後的內心獨白,讀到這裡,你會嚇得以為海明威突然把結尾交給吳爾芙來寫。性格從話語走開,敘事者突然從旁觀變成全知,鑽入主角的內心。可以說,《戰地鐘聲》獨異於海明威其他長篇,正在於它的冰山突地從小說之海中站起來,袒露全身,讓讀者一頭撞上。
  
  左拉,《傑作》。
  這是左拉以好友塞尚為原型,描述失意藝術家一生的長篇小說,左拉給主角賜了死,塞尚遂與之絕交。但我沒有要談八卦。
  左拉受到巴爾札克那由將近一百部作品集結成的浮世繪《人間喜劇》──包含我們熟悉的《高老頭》、《小氣財奴葛朗戴》──受之影響,寫了由二十部作品集合成的《盧貢馬卡爾家族》,其中包含《酒店》、《娜娜》,也包含了這本《傑作》。
  這兩部大作姑且可以用張愛玲所謂「時代的紀念碑」稱之,且它不是碑,而是碑林。這類作品巧妙之處在於人物在作品間走動──《傑作》裡只出場一次的某醫生是另一本作品的主角──奇異的跨越,最重要的不只是賦予真實感,而在展示作者對人物的忠誠──這種弔詭的感情同時展示了藝術在最逼肖真實時是絕對不可能真實的。它很像中國長長拖拉開來的橫幅山水畫,世界觀像橘子皮一樣被剝開、並排放置,最逼真的工筆給人的啟示即是,求真的藝術給人的永遠是對真實的慾望大於真實。我覺得這是巴爾札克發揮到極限的寫實主義最大的貢獻。也可以說,把本來扭曲
的空間加以規整,正是另一種扭曲,同時也造成時間的散佚。
  《傑作》不是一本多好的小說。我不願用寫實主義或自然主義區別巴爾札克和左拉──那請你去維基一下就可以了。應該說,你會感覺左拉筆下的敘事者雖然同樣傳統,全知全能,但是對他啣在嘴裡的人物沒有多少同理心,是記者的口吻。左拉完全拋棄了譬喻與雙關,把「自然」解釋為不假雕飾,我遂很難與左拉筆下的人物共感。左拉錯在他誤會了自然。左拉是一個沒學過修辭又沒有同理心的巴爾札克。
  歌德,《愛的親和力》。
  歌德是一個偉大的詩人,一個無聊的小說家。
  《愛的親和力》是兩男兩女排列組合地相愛的故事,不出古典小說的主題:精神上的殉情,肉體的割讓。
  一般來說,人物關係對偶得非常工整,總是讓我很歡喜:遠至左拉的《戴蕾絲拉甘》,近至多麗斯萊辛或米蘭昆德拉(我差點忘了左拉寫過那麼一本好書)。我沒有報紙娛樂版為人物連連看的惡趣味,關係對偶的愛情小說寫的往往不是愛情,而是偶然,整本書是一個「如果......」的造句。偶然得如此工整,隱約露出「如果上尉沒去散步」,「如果女校長不那麼愛寫信」的想像空間:如果這樣,這個嚴謹的對稱關係便不可能成立,如果那樣,這個堅固的情愛傳動機制便會粉碎。也就是說,《愛的親和力》這一部庸碌的小說竟跟米蘭昆德拉脫俗的小說一樣,主題並不是愛
情,而是命運。這正是一本看似無聊的小說的迷人之處:他愛她,她愛他,他愛她,她愛他──然而,把所有這些人串起來的不是愛情,而是偶然,也就是說,什麼也不是。他們之間什麼也沒有。
  杜斯妥也夫斯基,《白痴》。
  杜斯妥也夫斯基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
  我很難也懶得解釋杜斯妥也夫斯基各種大部頭中枝繁葉茂的人物關係。杜氏最讓我著迷的一點是他的理想人物。即使歐洲的黑暗時代,即使聲稱多元的2015年底,杜斯妥也夫斯基最喜歡的人物,如果存在這世上,是絕對不可能幸福的。
  《白痴》的主人翁梅詩金公爵,是一個白痴。長期在國外療養,不諳世故,回到俄羅斯後,在上流社會成為笑柄,耿介被視為唐突,誠實被看作犯韙,清真像是無知,慈悲則是濫情。
  有趣的是,《罪與罰》的主角拉斯柯尼科夫、《白痴》的梅詩金公爵、《卡拉馬助夫兄弟們》的斯麥爾佳科夫都患有癲癇,都不見容於社會,杜斯妥也夫斯基作為作者,毫不掩飾他對這些「白痴」的喜愛,「白痴」們是杜氏心目中真正實現基督理想的人,是真正的人類。可以說,這些白痴像是赤裸裸地被空降到沙龍裡,他們殘疾的優雅映襯著其他人物──俄國小說家所特有的、網絡複雜、人數龐大的人物──其他人物的優雅是裙簷皺褶和鑲金手杖的優雅,由層層的官商關係、妙言妙語所構成,一旦失去鍵結,「其他人」便會跌個粉碎。白痴們的幸福只能是獨立的幸福,
不依附於外在事物,是從無知省略了聰明,直接通往智慧──簡言之,杜氏的理想人類是不被社會化的自然人。
  也因此,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理想人物和理想將永遠是不幸而孤獨的。白痴們的幸福披著不幸的外貌,且一定要通過不幸來彰顯,人物通過了不幸──也許是殺人案,也許是貪汙──通過了而仍然保其不幸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白痴擁護的不幸僅僅是「看見孺子欲入井而救之,不要納交於孺子之父母──卻未能救成」的不幸。可以說,「其他人」被杜斯妥也夫斯基掀開潔白的外衣,暴露裡頭的罪惡;而「白痴」們是再被揭開罪惡的外衣,袒露光潔的內裡。
  奈波爾,《通靈的按摩師》。
  替奈波爾出名的是印度三部曲:《幽黯國度》、《印度:受傷的文明》還有《印度:百萬叛亂的今天》。三部曲與其是遊記,不如說是文明記。還出名的是《大河灣》一類史詩般的作品。我亦是從這些讀起。直到讀了寓言小品《全民選舉》,我才肯定奈波爾是偉大的。上一次提到的《魔種》,更是一本無辭以對的偉大作品──可以說,《魔種》絕對是二十一世紀初的文學史上最好的作品之一。
  這次《通靈的按摩師》,也是中國南海出版社翻譯的寓言小品。寓意很清楚,但我不會說出來──一部純文學作品「怎麼說」遠比「說了什麼」重要。《通靈的按摩師》的寓意可以在別的地方得知,但是奈波爾那帶著青草泥土香味的人物卻是別的地方看不到。
  「怎麼說」相對「說了什麼」,我那天看到一個很貼切的形容,大約如下:
  英國文學的課堂上,同學在討論《咆哮山莊》。甲同學說:「希斯克里夫只是一個得不到就要毀了它的小屁孩。」乙同學說:「凱薩琳只是個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的公主病。」──甲乙同學的說法都很正確,顯然有認真看完《咆哮山莊》,但這樣的討論最大且根本的問題在於:這些同學好像在談論其他同學的八卦,如果有人沒看過《咆哮山莊》,根本不會知道他們在討論一本文學經典。
  這正表明了在藝術範疇,形式遠比內容重要。否則一部阿莫多瓦的電影跟報紙社會版的一欄便沒有兩樣。
  《通靈的按摩師》是一部精緻的寓言,語言極其簡潔,讀者並不會沾染裡面的香燭氣味,畸形的哲學,慘痛的幽默。人物往來奔波,日昇月落,卻絲毫沒有長進,讀者也很難說情節有什麼推演,時間是螺旋麵形狀的:在匆匆離開原點的同時也急急奔向原點。奇怪的是,在這一部人物徒勞地行動──實際上等於不行動──的作品,仍然有一種殘酷的戲劇張力在堆積著,然而這戲劇性不會噴發,沒有高潮。像嘔吐在口腔又緩緩吞回去。
  奈波爾寓言小品寫的虛構的小地方,虛構的小人物,可是與其史詩作品恰恰相反,我可以輕易感受到作家要反映的是大範圍,甚至普世的現象。可以說,奈波爾的史詩作品走入了歷史,而寓言小品走出了歷史的教訓。
  費茲傑羅,《末代大亨的情緣》。
  《末代大亨的情緣》是(我最喜歡的)費茲傑羅未完成的長篇。我看的中國上海譯文出版社的譯本,斷簡殘篇的。
  很奇怪,一部反覆看了又看的作品,我總是缺乏心得,好像只能說:「費茲傑羅跟張愛玲一樣是金色的。」就像人很難評論她最好的朋友一樣,思考一個太熟悉的事物讓人暈眩。
  費茲傑羅僅僅的五部──或者說,四又二分之一部──長篇小說,我看得爛熟,卻也因為熟而搖搖欲墜,沒有頭緒。
  我最喜歡也最想學習的是費氏的敘事觀點:喜歡《大亨小傳》裡尼克擺脫了蓋茲比獨自行動的片段,勾引起讀者對蓋茲比的懸念,同時以尼克這個小人物的行動讓所有人的個性一齊鮮明起來。更喜歡《夜未央》裡大半篇幅聚焦在露絲瑪莉,實際上說的卻是妮珂的故事。無論是《大亨小傳》裡掌鏡的尼克,或是《夜未央》裡堵在鏡頭前的露絲瑪莉,費茲傑羅異常厲害地單單以敘事觀點就暗示了人生殘酷的母題:最飢餓的人往往是最求不得的,在尼克和露絲瑪莉光鮮亮麗的時候,蓋茲比或是妮珂享用的是大片大片的空白。甚且,尼克和露絲瑪莉因為缺乏野心而顯得矮小,遂
易於活動;蓋茲比和妮珂不在場,往往是因為他們被慾望撐飽得動彈不得。多麼悲哀。費茲傑羅是唯一一個純粹用敘事觀點就暗示了無限大意義的作家。
  《末代大亨的情緣》在內容上更近於《大亨小傳》而非《夜未央》──儘管《末代大亨的情緣》寫的好萊塢。主要是,讀者可以輕易感覺到作者自身與《夜未央》的主角狄克距離很近,近到血淚斑斑;但作者與蓋茲比和《末代大亨的情緣》的主人翁施塔爾決不是同心同德的。這是一個有趣的題目,等我想清楚了可以談談。
●隱於市之五十二:書單
  拖延了好久沒有寫書單──當然,沒有期限就無所謂拖──但同樣的,這個拖字讓我很舒服。
  這次依然一次寫十本,謝謝大家:
  以撒辛格,《蕭莎》。
  蕭莎是女主角的名字,亞倫是男主角,住在二戰前華沙的猶太區,同是猶太人。亞倫拿著「西方文明世界」搓洗自己一番,而意第緒俚語和口音像菜渣一樣隱約卡在齒間。亞倫是性上的巨人,卻建築在語言之上,引經據典來挑起女性情慾,用紐約報紙遮住床單破洞。一種白紙黑字的陽具。說他周旋在女人之間,不如說他游離在各種口音與文明之間,他絕不玩弄或欺騙,亦非花言和巧語,「進步女性」的溫存或「文人」的談話,是他拒絕承認與意第緒血脈的分離焦慮,是舒張戰間期身體裡的猶太血液的鼓譟的方式。他是一個對世界坦白,對自己不忠的人。
  女主角蕭莎是亞倫的兒時玩伴,怪的是,多年後亞倫再見蕭莎,蕭莎幾乎沒有改變──這裡不是那種感傷的客套,是確實沒有改變──蕭莎的個子跟兒時一樣,幾乎可以說是侏儒,而她的詞彙也沒有擴張,幾乎可以說是智障。她不用時髦的方法喚亞倫,她還是叫他:阿倫。阿倫一瞬間就愛上她,當然,這應該解讀為亞倫多年的離騷被解放的時刻:一切都在變,只有蕭莎站在原地,和蕭莎站在一起,就像第一次真正站在華沙猶太區的土地,就像和所有「出不去」的華沙猶太人站在一起。蕭莎一個人是一列浩浩湯湯的隊伍。
  書裡面有一個觸目的喜劇腳色,費特宗,序言是這樣介紹他的:「一個半波西米亞式、半花花公子式的知識份子」──一個阿倫穿戴過又發現不能合身的自我投影。
作者: oxocat (O插O)   2017-05-03 04:13:00
屁啦明明更長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3 04:13:00
你要不要存一下啊?這樣會被洗掉
作者: Jr0000 (階R)   2017-05-03 04:14:00
唉......好可憐~_~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5-03 04:15:00
用手機閱讀會卡住無法讀取
作者: Jr0000 (階R)   2017-05-03 04:16:00
用網頁版讀取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5-03 04:17:00
太長了 應該像原原PO一樣擷取重點上色 不然都直接END
作者: efbnm753 (最i堯神粉絲俱樂部會長)   2017-05-03 04:18:00
這世界垃圾事情就是一大堆
作者: Brexit (脫歐)   2017-05-03 04:18:00
那是因為app的memory有限,用電腦看就行
作者: ianpttptt (你小海岸)   2017-05-03 04:24:00
天才阿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5-03 04:24:00
看完了 只覺得 她應該是把老師當成是初戀,只是結局是謊言然後才會說生命停留在17歲,再也走不出去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5-03 04:25:00
重點上色啦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7-05-03 04:26:00
才短短幾個字就一堆人看不下去 還真有臉叫人家先去看書
作者: hy0106 (???)   2017-05-03 04:28:00
所以同居過一陣子 形容他字跡蠻貼切 畜生的板書找得到這是誘姦的“誘”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3 04:32:00
直接END了
作者: hy0106 (???)   2017-05-03 04:33:00
十一樓 砲房樓層?
作者: Phillipa (Phillipa)   2017-05-03 04:36:00
紅色明顯 等會補推 請問你可以附上她發文的時間嗎?補推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7-05-03 04:44:00
真厲害
作者: areysky (>>)   2017-05-03 04:44:00
對 最好完整含日期留存 感謝原PO幫整理 QQ
作者: jeanniewoo   2017-05-03 04:49:00
憂鬱症那裡,讓我感覺以前對憂鬱症朋友可能說錯話...
作者: Brexit (脫歐)   2017-05-03 04:52:00
日期在他部落格裡都有哦...
作者: treeslight (樹光)   2017-05-03 04:52:00
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怎麼對待憂鬱症者吧 尤其以前
作者: Made1ine (ha :)   2017-05-03 05:21:00
17...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03 05:53:00
.
作者: sarada (Fulang Chang)   2017-05-03 06:40:00
狼師把她關起來 以為她為他而寫 殊不知她要寫作成唯一淨土狼師還自認有功 引領她得以排泄穢物 還讓她一去不復返 噁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7-05-03 07:06:00
"他願意放風之後" 所以還限制被害者人身自由? 成為禁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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