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w: [連署] 教育工作者與學生發生性關係即論罪

作者: alice137651 (雪花喵喵)   2017-05-02 23:46:15
※ 引述《operatorxx (縱橫股市)》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hen-Hsing 看板 #1P27bJUJ ]
: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看板: Chen-Hsing
: 標題: [連署] 教育工作者與學生發生性關係即論罪
: 時間: Tue May 2 20:19:29 2017
: 我不是連署發起人
: 但想請大家幫忙連署:
: 「教育工作者(學校老師/補習班老師)與未滿18歲學生發生性關係應該強制定罪」
: http://join.gov.tw/idea/detail/f0f6dbdf-8fec-4545-8e2b-5ddb060fb386#endorses
: 如果你也覺得台灣的補教亂象在師生關係這塊
: 應要求師長負起更高的把關責任
: 而不是每次發生事情 都要學生自行負責
: 用合意性交與否來混淆師生之間不對等權力關係的重點
: 也受夠諸如「學生不自愛」、「勾引老師」、「學生介入老師家庭當第三者」
: 等狗屁言論
: 歡迎一起連署
: 至於此提案是否有導致老師權益受損 甚至被仙人跳之虞
: 我只想說
: 如果一個老師連自己的身體、名譽都保護不了
: 那還當什麼屁老師 社會是很險惡的 回家吃自己啦幹
: 謝謝大家
我先說結論
這法案完全沒用
首先提高法定年齡
當事人就是知道法律上滿16合意無罪
那麼你訂這種法條
當事人一樣還是可以找到不違法的方式
就只是換個目標
追根究底
要預防這種情況
首先我們的性教育完全沒用
自己看國外的性教育
我們的水準如果還是那樣
你就算把性交年齡拉高到30也一樣還是有下個防師騎
所以應該要先針對性教育這塊去編教材
但我們的老人保守思想肯定會瘋狂反對
這樣怎麼教小孩
然後
就繼續重蹈覆轍吧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5-02 23:48:00
我也覺得光年齡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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