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溯及既往吵得沸沸揚揚,小弟便寫信問了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問他
若政策於 107年新進公務員才生效,跟目前改革版本的成本差異跟破產年
限,結果年改會回信如下:
http://imgur.com/7PyrGW2
「另所詢倘改革方案不溯及既往,新進人員 107年才適用的話,基金將提
早幾年破產之疑義,經向主管機關確認,並無以此為假設條件進行精算之
相關數據。」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會在毫無試算溯及既往的成本差異或破產年限下,就
直接選擇違背承諾嗎?還是民進黨政府根本就沒有想過政府對員工的承諾?
有沒有政府沒有試算過溯及既往的成本差異,就直接大砍退休及現職公務
員的八卦?
當年我考上普考公務員填志願時,志願裡有正式銓敘的公務員,也有國營
事業員工,我選擇正式有銓敘的公務員,我朋友選的是勞保局(國營事業)
,一樣考上普考,他一上任每個月的薪水就比我多一萬塊,以現在65才能
退,35年計算薪資幾乎少領約四五百萬。
在現有的退休制度下選擇任公務員,是選擇了較高的退休金制度,而犧牲
了其他較高薪的機會,也就是已付出成本。退休金是延遲給付的薪資,砍
退休金其實是剝奪公務員已付出代價而應得到的權益,否則誰要在每個月
少領一萬的當下選擇任公務員?
有沒有已經花了那麼多成本,結果政府翻臉,連溯及既往的成本差異都沒
評估沒算過,就說你退休金太多要砍該怎麼辦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