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人財兩失】想用鮑鮑換機車 少女這下虧大了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05月02日09:33
(更新:網友意見)
北市郭姓男子前年9月透過網路認識15歲少女,以資助她買機車、送機車或出借機車為誘
餌,誘騙少女跟他援交,少女後來赴約與郭男「完事」後,郭男竟趁少女洗澡時,偷走少
女手機走人,台北地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詐欺得利罪,判郭男6月徒刑,且不能易科,可
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40歲)前年9月透過網路聊天通訊軟體認識15歲被害少女,隨即對少女
佯稱,願意資助她買機車、或送車給她、或借少女機車,條件是要少女跟他上床。少女信
以為真,同月13日晚間8時30分許,與郭男萬華區約定的旅館內「援交」。
豈料,郭男與少女完事後,竟趁少女洗澡時,偷走少女手機後不告而別,少女洗完澡出來
發現手機不見,郭男也消失無蹤,且一毛錢也沒留下,才知受騙,立刻報警。
台北地院審理時,郭男坦承誘騙少女,法官認為郭男明知沒錢資助買機車或送車,卻騙少
女上床援交,構成「成年人對少年犯詐欺得利」及「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2
罪,因「成年人對少年犯詐欺得利」罪最重可判7年半,已非最重本刑5年以下之罪,依
法不能易科罰金,因此即便法院僅判郭男6月徒刑,他也必須入監服刑,不能易科罰金。
至於郭男偷少女手機部分,去年被判刑4月確定。(張欽/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少女竟天真想用肉體換機車,最後人財兩失,有網友傻眼,「15歲就那麼會,長大了
還得了」,也有網友認為「貪念不絕、受騙不斷」,也有網友對於郭男誘騙少女援交還偷
少女手機被判刑,狠酸「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拜託不要再被騙了好嗎」,認為他民事部
分很可能還會被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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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0:00
更新時間: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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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502/110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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