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林奕含自殺事件與陳興老師的真相!!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04:30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先引用一段PTT創辦人杜奕瑾對PTT的看法好了。
: ==============================================================================
: PTT會一直茁壯和成長,是因為管理者退居幕後,我們一直堅持PTT要維持中立、不商業化
: 、不政治化的原因,我們很早就開始承諾這件事,也就造就PTT的多元和包容。我們鼓勵
: 大家暢所欲言,鼓勵大家依照自己的能力幫助別人,來到PTT的人已經被訓練成不求利益
: ,所以它很不容易被商業機制影響,如果有人想要帶領一個話題,並不容易。
: ==============================================================================
: ptt之所以會被掌權者討厭,一般人喜歡,就是因為他不限制大家的想像,大家想什麼就可
: 以說什麼(當然亂講被別人吉是一回事,不過也只有亂說的人要自我承擔),所以很多事情
: 就是在大家的腦力激盪下,才找到了真相。
: 然而你卻在大家試圖找出真相的同時,想要說服大家去找真相的這條路是不對的,是不道
: 德的。我覺得只有兩種可能,要不是你別有居心,就是你根本就是奴性過重。如果每件事
: 都要有十足證據才能拿出來討論,那什麼事情都不用談了阿。
: 如果沒有這幾天大家積極的討論,會有民代跳出來攬這灘混水嗎?(當然對民代還是有利啦)
: 沒有民代跳下來,媒體會開始報導嗎?如果沒有這幾天的激烈討論,這件事早就被河蟹掉了
: 如果這種情況是你願意看到的,那麼你比較適合中國的"言論自由"吧。
: 再來你所舉的例子,你都不覺得與防師騎的例子不太一樣嗎?你舉的每個例子,被指控的人
: 都是極力否認自己做過被誣賴的事情。但是今天被鄉民懷疑的人,一下說自己要去中國長
: 期學術交流,一下把自己的招牌拆掉。跟你所舉的幾個例子相似度高嗎?
: 如果每件事情都要十足的證據才能討論,我想洪仲丘案也永遠不會有人被判有罪,因為根
: 本就不會有人被抓去審判了。
: 如果因為這樣就害怕大家會開始進入大亂爆時代,其實也是多慮了。因為亂講話的人是有
: 被吉的風險,如果不是真有所本,我認為不會有人會冒著被吉的風險出來大亂爆。當然不
: 能排除有人就是喜歡大亂爆,但是亂爆的人自然就會有人去吉他了阿,你是在旁邊緊張什
: 麼啦?
: 別人在吃麵,你在喊燒喔?
我也同意應該尋找真相
所以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
尋找真相的最佳兩個途徑
1.問家屬,他們聲稱他們了解真相
2.報案,假如真有狼師犯罪,那麼就可以交由檢調機關去調查
結果哩
這兩件事情都沒人去做啊
已經有一部份人相信的確是誘姦並且滿16歲所以沒有法律責任
而想要來一個道德審判
但就算是道德審判,也要建立在事實之上
那麼事實可以從那裡得到?
也只能從家屬或丈夫(如果他知道)或知情的人身上得到
事實不會來自小說,而且如果小說為真,那就是犯罪
當然就得報案
所以很明白的,無論你想要法律審判還是道德審判
都必須要建立在事實之上
那麼你有想要去了解事實嗎?
如果有,為什麼不採取上述途徑?
光是要所謂的狼師出來面對有什麼用?
他講的你會信嗎? 到時一堆人拿小說質疑其說法那就好笑了
聽說有高雄議員要公佈所謂狼師的名字
我覺得這很好,指名道姓的指控比起暗箭傷人才是更負責任的方式
我看一堆人把房思琪當成林奕含
把小說內容當成她的真實遭遇
把閱讀小說當成蒐集事實的方式
那就是在小說判案啊
沒有什麼比這個更愚蠢的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1:05:00
挖 你罵到好多人
作者: funkD (放可)   2017-05-02 01:05:00
現在有立委肯出面調查了 就靜待結果吧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05:00
記者不是很愛亂問嗎? 這時候怎麼不去採訪補教師?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05:00
你新警察喔? 不知道八卦板蠢蛋多?
作者: leonardodavi (leonardodavinci)   2017-05-02 01:05:00
好厲害欸 只有你想得到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05:00
作者: grandwar   2017-05-02 01:06:00
好啦 也不是沒道理,但每個人都很理性世界會很無聊咩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06:00
爸媽不出來,絕對有問題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05-02 01:06:00
完了 會被打成工讀生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06:00
真的 一堆智障
作者: ott (ott)   2017-05-02 01:07:00
http://disp.cc/b/18-a0HW ([自動轉寄] [爆卦] !!林奕含自殺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07:00
一個路人只有側臉正的感情糾紛也能討論這麼久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07:00
任何人都可以報案 但嘴砲要小說報案的 只會叫別人動手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07:00
講白了點 開告才是最好的選擇
作者: abc12812   2017-05-02 01:07:00
無聊 討論小說劇情是犯了哪條大清律例?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07:00
因為事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鄉民爽,小說就能當證據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07:00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07:00
一堆文組愛幻想 可悲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08:00
記者不是很愛跟風,趕快去採訪補教師阿
作者: kmtlikeslave (國民黨愛沐浴)   2017-05-02 01:08:00
你會被說工讀生
作者: evaji548 (eva)   2017-05-02 01:08:00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08:00
一個患有憂鬱症的人寫出來的小說被當聖旨也很奇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08:00
就喜歡搞鄉民的正義阿 一堆低能兒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09:00
狼師:很有趣的推論 但是你沒有證據
作者: urluxylove (urluxylove)   2017-05-02 01:09:00
憂鬱症不等於妄想症 別亂扣憂鬱症患者帽子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1:10:00
樓上 你這樣更狠惹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0:00
文組看個小說就高潮了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10:00
應該是有人渣在惡意操弄大家,炒到最後變成市府吃案?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10:00
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人家都承認自己有幻想幻聽了 還在沒妄想?
作者: bada (邊緣肥宅)   2017-05-02 01:11:00
話真的不要說太早 2天前握也跟你想的一樣啊 讓子彈再飛一會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11:00
這帶風向帶得有夠誇張,是當大家都是笨蛋就對了
作者: grandwar   2017-05-02 01:11:00
啊 台南又不是第一次了,很意外嗎
作者: SuperUp (( ̄▽ ̄#)﹏﹏)   2017-05-02 01:11:00
老師出面不管辯解什麼 書迷還不是繼續罵 ╮(﹋﹏﹌)╭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11:00
誘姦的16歲,不就是因為13歲跟16歲給讀者的感覺不同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05-02 01:11:00
尋找真相的徒徑只有2個? 你說了算? 你是上帝還是??????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1:00
以後台灣都不用法律啦 鄉民自己搞私法正義就好啦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05-02 01:12:00
怎麼在嘴炮版一個比一個還自以為聰明了不起的那麼多啊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12:00
這意圖那麼明顯結果還一堆人把小說都聖旨當事實來看
作者: grandwar   2017-05-02 01:12:00
我覺得是真的,但是我只評論真假而已啦 至於中間有甚麼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2:00
有人真當自己鍵盤科南欸 加油 你慢慢找證據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12:00
假的,證據拿來呀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3:00
真相只有一個! https://youtu.be/fThA87BB5Rw
作者: darkMood (瞬間投射)   2017-05-02 01:13:00
要那麼認真,你應該去參加司法改革啦,不然在這裡炮啦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13:00
面對嘴砲提告 誰要理會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3:00
小說不能當證據?那我問你,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裡?
作者: willtaiwan (台灣能)   2017-05-02 01:13:00
文學上來講作者以小說做為自傳古今皆有,當然以法律來講小說不能當證據,但將他當成真人真事的自傳也是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7-05-02 01:13:00
我現在都懶得吵了 等著看陳師的動態就夠了www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3:00
噓的是不是文組啊 真沒邏輯
作者: GX90160SS   2017-05-02 01:14:00
ㄏㄏ 我4文組
作者: Orzer (按☯KMT)   2017-05-02 01:14:00
哇!你說最佳途徑就真的是最佳哦?好棒棒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14:00
小說一定是有創作的成份,如果鄉民要的是法律追究的話,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4:00
小說跟日記沒差? 我快笑瘋了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4:00
兩者如果都是紀實,那都具有相同效力。你只把小說限制在虛構
作者: windr (天河銀明)   2017-05-02 01:14:00
幫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4:00
小說跟日記的差別在哪裡? 你是真的分不清楚嗎?
作者: halusai ( )   2017-05-02 01:14:00
都逃去支那惹
作者: z20705 (分隔島)   2017-05-02 01:15:00
我覺得你可以放棄惹 鄉民風向就是要腦衝一波
作者: ymuit (眼眸之珠)   2017-05-02 01:15:00
麻煩原PO...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5:00
文組就愛幻想 拿不出證據就靠自己感覺 哈哈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15:00
看小說辦案就夠下限了,我覺得更荒謬的是居然真的有群人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15:00
紀實的證據在哪裡? 而且紀實?年齡就對不上了你還紀實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5:00
如果真的分不清楚,我也不勉強你啦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15:00
拿 出 來 啊 證 劇 咧 嘻 嘻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5:00
你當然只能推得小說不能成為證據。但你的前提未必為真
作者: grandwar   2017-05-02 01:15:00
就跟三國演義一樣,7分真 就這樣
作者: linghui (好想吃蛋塔)   2017-05-02 01:15:00
沒有人已經可以知道完整的真相了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15:00
拿小說的情節,是遠遠無法追究到狼師的法律責任的。
作者: skizard ( )   2017-05-02 01:15:00
文章會少很多 鄉民只好找新話題 很不方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6:00
小說如果是真的,林可能就會一人三化了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16:00
一個有幻覺幻聽的人寫的小說能信? 哈哈哈 別逗了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16:00
光靠自述就能當事實就能頂罪的話那實在太爽了吧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6:00
鉅細彌遺的描述,不會是憑空捏造的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16:00
小說本身就是以虛構的故事為主題 即使以事實基礎做改編 裡面也有許多有意為之的改動了 如何確定故事情節何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17:00
林自爆高一就有重度憂鬱症 發作時還有幻覺幻聽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17:00
者為真何者為假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17:00
假如否定小說的創作成份,等於是否定小說家的創作性喔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7:00
日記的效力 法官會看內容的真實度 你無法說小說不具有效力
作者: skizard ( )   2017-05-02 01:17:00
鉅細彌遺的描述 常常就是捏造的 多看些關於大腦如何運作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17:00
所以我現在寫一篇小說鉅細靡遺的描述CGZB性侵obov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7:00
就慢慢幻想吧,再怎麼氣噗噗,你就是沒證據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17:00
家屬都說去看書了....就是在暗示了 知道提告沒用幹嘛提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7:00
行啊 那這本小說應該是沒有效力的那種XD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02 01:17:00
不要這樣 讓人家說完嘛 (我還沒笑夠
作者: wind1729 (開心兔)   2017-05-02 01:18:00
根本就很有問題,一般早就出來開記者會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18:00
@shamanlin 別嘴砲喔 我等你寫
作者: lapetos (latt)   2017-05-02 01:18:00
他們不是把小說當成真的,而是利用這個機會帶風向變成市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18:00
對情節描述的到位不應該是好的小說家基本能力嗎?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7-05-02 01:18:00
去看電影靈異23吧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18:00
告啊快啊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8:00
可以啊,你我看你怎麼描述
作者: jacklin2002   2017-05-02 01:18:00
不管啦,沒有去看書的都是工讀生(ry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18:00
不用太期待理盲濫情的 被打臉太多次了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18:00
家屬老早就知道自己女兒的個案不可能吉得成 但世界不是只有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18:00
我想看obov被性侵的小說XD 剛好搭上最近的鬼父裏番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19:00
日記本身之所以有效力,是因為法官認定受害者不會無故描寫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19:00
可以哦 CZGB到時候要出來澄清自己的清白哦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19:00
吉不成,無罪推定,謝謝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19:00
依賴法律才能解決事情這種唯一的運作方式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19:00
我幹嘛寫?能憑小說當證據定罪是CGZB的幻想又不是我的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5-02 01:19:00
小說是能當證據啊 但是光年齡就是大BUG了
作者: z20705 (分隔島)   2017-05-02 01:19:00
我實在太港動惹 好多人願意為了正妹不顧後果狂衝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19:00
書本翻了幾百次的一堆 怎麼不去按鈴申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19:00
你要把小說當證據 那就不可能是這間補習班了 年紀不對啊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20:00
人不會無故死 但沒人知道他何故死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0:00
不會無故說女兒是因為被狼師右肩而自殺。
作者: unknow (無名氏)   2017-05-02 01:20:00
務實推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0:00
日記會有效力的話,多半是還有其他證據 不是單一的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20:00
不如請一個記者直接去問他父母 你女兒到底被誰右肩啊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20:00
如果你要的是文學史把這位補習老師定下道德罪名還可能
作者: z20705 (分隔島)   2017-05-02 01:20:00
這次比梁女那次還多人不聽勸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0:00
日記也要比對其它證據來看是不是正確的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7-05-02 01:20:00
有你說的那麼簡單 就不會有誘姦受害者了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20:00
這件事鬧大,難看的只有女方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7-05-02 01:20:00
別以為合意就沒事,前面有人說的好,家長不是送來選妃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1:00
然而小說 光年紀就不對了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21:00
男方會縮是良心發現,他真的要鬧裝的死,你不能怎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02 01:21:00
QQ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21:00
光自述就能定罪不須其他證據的話,就是隨便告都行了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1:00
兩種可能,一種家人亂放話為了利益;一種,這真實發生。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21:00
如果是要用法律還公道的話,那就更加不可以用小說來辦案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21:00
抓住兇手重要 還是讓全台灣討論不要在有下一個房思琪重要?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1:00
我以後死掉前也來寫本小說 就可以隨便定人罪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2:00
房思琪是虛構人物 麻煩不要拿來舉例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22:00
樣....要反告污告,超簡單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22:00
別再鬧了 文明非集權國家 誰在用小說給人定罪的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22:00
我覺得沒有什麼方式是百分百對的 但是讓全台灣都想了解這件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7-05-02 01:22:00
突然發現某群人都聚集在這篇 其他爆文都沒看到人XD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22:00
怎麼沒第三種可能:精神病被人家甩 在小說內加油添醋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7-05-02 01:22:00
吵了4天,就沒人敢指名道姓,平常罵記者很爽,現在又要記者出來報(抄),幫Q Q
作者: livenow   2017-05-02 01:22:00
閱讀當事者文字 公眾討論不需完美無缺的證據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17-05-02 01:22:00
作者選擇出書而非報案 就是希望不要見案不見林
作者: fujimoto (justwanna)   2017-05-02 01:22:00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22:00
假設小說劇情八成為真 二成為假 若剛好作者對其犯罪情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23:00
節做了加油舔醋 那被描述者就活該擔那些他沒做的事嗎?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02 01:23:00
事(就是去看小說)我覺得是做對的事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23:00
就事實討論比較重要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23:00
10年前不計較,這就是你的責任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17-05-02 01:23:00
補習班可以賭看是會不會有頂新規模效應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23:00
如果否定了這篇小說的創作性,等於去除了林的作家身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3:00
不是有個議員明天要公布狼師姓名?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17-05-02 01:23:00
提告沒有用啦 防止下一個受害者才是上策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3:00
精神病被人家甩?一個有家室的人可以跟別人交往?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3:00
對啊,爸爸醫生會比你們這些鍵盤科南還笨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23:00
你不知道有些人玻璃到 只要被甩 都會又恨又崩潰殉情嗎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23:00
很多人真的整天活在烏托邦內 不要有下個房思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4:00
有家室的人跟別人交往,那是他跟他元配的事情
作者: sharb   2017-05-02 01:24:00
這裡大家把名字打出來了 明天那議員應該沒什麼新梗吧
作者: skizard ( )   2017-05-02 01:24:00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24:00
先說 不可能防止下一個 無論幾歲的女人 都喜歡能力強的男人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4:00
北七,小說不是只有創作,文字能不能讓人感同身受才是重點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4:00
重點是林女也知道對方有家室哦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24:00
所以你是要沒有感情糾紛、沒有愛情騙子沒有騙炮的世界?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17-05-02 01:24:00
你沒看懂 還是執著在案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24:00
隨便google一下,這幾年有多少被甩就告性侵的案例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7-05-02 01:24:00
你覺得不是事實,鄉民覺得高度可疑啊,好笑,就說非實體犯罪事實傳聞證據也能用了,你以為要100%事實才能討
作者: bg784533 (bg784533)   2017-05-02 01:24:00
中肯 一群低能兒
作者: dotZu (良牙)   2017-05-02 01:24:00
作家唯一成書的作品,若被認為不是創作,那她就不是作家了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5:00
你這樣講林女也有道德問題了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5:00
哪有否定小說創作就是在否定林是作家的道理?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7-05-02 01:25:00
論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25:00
反例這麼多怎麼還一堆人堅持能用小說都證據,沒有其他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5:00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25:00
精神病當第三者 又被人家甩掉 就整天上演內心小劇場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5-02 01:25:00
推一下七樓好了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7-05-02 01:25:00
說得好!麻煩你代表鄉民去問一下家屬,或者打個110
作者: GFDS (on diet)   2017-05-02 01:25:00
16歲的林 做的事 26 36 46歲的女人更多在做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7-05-02 01:25:00
小說不能當證據又如何 有參考價值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5:00
其實如果這個小說真的完全跟現實有一一對應 那討論無妨問題就不是啊XD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25:00
明天講出來,狼師承認算好運,他假如擬好律師團,大家gg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6:00
看他有沒有被逼迫啊...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26:00
抓兇手重要啊 不然如果某陳老師是無辜的不就被汙衊一輩子?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6:00
小說有什麼參考價值? 你根本不能忽視其中矛盾的部份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5-02 01:26:00
沒有真相沒有原諒 萬人送思琪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26:00
「sading7: 把小說當事實來討論相當愚蠢」,那用父母聲明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02 01:26:00
為什麼大家會gg?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26:00
還在婚禮中說要廢除通姦罪 當小三被甩不甘心?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26:00
法律認證,虛構小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6:00
父母聲明跟小說有矛盾 因為小說有三個 林只有一個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6:00
你自以為的正義 其實可能在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26:00
只要內容做了加油舔醋 那就沒有採用為證據的合理性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7:00
除非林懂一人三化 不然就是不一樣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27:00
父母懂個屁 父母怎麼不敢用"強姦"這字指控 只敢用誘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7:00
比方說 小說年紀不對 不取 有性侵 取 這樣吧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7:00
莫忘小模案 一分證據一分話
作者: livenow   2017-05-02 01:27:00
不討論背後問題 很專注檢討受傷的一方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27:00
啊如果真兇是他 爽過的總是要出來還的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27:00
等等誠心手上要是有女方寫的書信就好笑了,十幾年前文青
作者: GX90160SS   2017-05-02 01:27:00
我覺得這篇很多推文在罵智障、文組、北七也在傷害人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17-05-02 01:27:00
拒絕去認識性侵 精神病 只希望案子不存在或不發生在自己身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7:00
精神病我聽是從事發那段期間才有的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27:00
所以要怎麼獲得真相? sading7 你去詢問家屬了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27:00
父母聲明又不追究 就是拿你們當旗子啊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28:00
要不然你要怎麼討論這件事情?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28:00
目前的可靠證據就是完美的零啊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28:00
小朋友最愛傳這種東西了XDD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8:00
要怎麼獲得真相? 我覺得應該是沒辦法知道 哈哈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2 01:28:00
拜託老師能來個大逆轉打我臉,不然這女孩的故事實在太悲傷了
作者: GX90160SS   2017-05-02 01:28:00
用一堆道德制高點的超中壢李姓正義魔人,不知道自己在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28:00
爸爸是醫師,你們想到的他一定有想過啦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17-05-02 01:28:00
就繼續去執著書跟案子的關係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8:00
我幹麻要問 家屬說不追究 我表示尊重啊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28:00
這跟拒絕認識性侵和精神病無關 這跟台灣是不是要當個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28:00
精神病高一就有啦 去看林自己講的話啦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7-05-02 01:29:00
以後要控訴某人要先寫真人真事改編小說了,某樓同意嗎?
作者: sfgzgmfx20a   2017-05-02 01:29:00
超好笑的這串 一堆自慰高潮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29:00
精神病寫的東西也能當真 笑死 怎知道他不是發病期寫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29:00
哪需要告訴....每個跟老師交往的哪個不知道不該交往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29:00
大家都想逼出補教敗類 但這種方法太危險了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29:00
他現在不出來說,應該事業掰掰了,但是可以逍遙沒罪沒問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29:00
真相很可能就只能被淹沒在洪流之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29:00
小說家就是有把虛構寫成像真實的本領 小說讀多的人就知道
作者: Octopus56 (得體母豬下的子民)   2017-05-02 01:29:00
這個ID剛剛在某篇文章下面狂噓耶,真是理性啊 哈哈哈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29:00
那個老師要告快告吧,如果你亂寫我跟obov我不告死你才怪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30:00
arr大說到重點了, 這件事本來就不是單一小說就爆發的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30:00
反咬看他良心,懂嗎?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30:00
師生戀、老少配在保守傳統社會本來就不是很正向的東西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0:00
啊就你只能盡量交啊 就好像不管怎麼教,還是一堆妹會在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30:00
如果真沒這件事,那就快告,大家遵守法律判決 就這樣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30:00
這種兩造認知可能有落差的事情 在當事者一方死去後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30:00
我言之有物 何來不理性? 道德審判難道不用根據事實?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31:00
這件事會爆發,就是自殺...才不是小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1:00
他是做生意的人,除非真的有必要 不然冷處理是最好的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1:00
堅持小說辦案龜在鍵盤 然後叫別人用小說偵辦
作者: GX90160SS   2017-05-02 01:31:00
你自己就言之有物,別人就是北七失智XDDDDD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31:00
我想憑台灣記者鄉民的本事查一個女生在哪裡補習過不是難事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31:00
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你可以去告補習老師性侵阿 性侵是公訴罪 不敢嗎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1:00
事實是父母發表聲明自殺與被某人誘姦有關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7-05-02 01:31:00
立委真的會認真查嗎?還是要看大家有多在乎啊
作者: sfgzgmfx20a   2017-05-02 01:32:00
還有連小說跟日記差別在哪都要人解說的 幹 快笑瘋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2:00
是啊 可能有關啊 然後呢?假設 我說假設喔 如果是合意性交 該怎辦?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2:00
作者父母都不提告了,其他人幹嘛一直堅持要走法律途徑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17-05-02 01:32:00
有問題 處理提出問題的人就對了 粉飾太平心理比較好過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32:00
現在責任最大就是那對不負責任的父母啦,出來講又躲是怎樣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32:00
之前版上那個加州人證不是說願意為他的證詞負責? 加州人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2:00
唉 又在幻想了 可能有關勒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2 01:32:00
每天發3篇文講幹話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33:00
交集算證據了吧?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33:00
父母聲明能當證據就有鬼了,要是他們有證據當年早告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3:00
因為一群人在這邊要真相 問題是沒公權力哪來真相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33:00
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誘姦是甚麼東西 法律上沒這詞啦 別用沒定義的詞來模糊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7-05-02 01:33:00
都快頭七了,希望能有真相Q Q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33:00
合意性交怎麼辦?他們已經打好預防針了啊 雖然艇好笑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01:33:00
3. 陳興出來講清楚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4:00
並沒人說性侵 但要用性侵 鍵盤柯南應該能掌握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5-02 01:34:00
父母大概只是不想家醜外揚 沒想到女兒自己自爆了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34:00
笑了 沒看懂我的話? 你把加州人的證詞跟父母的聲明取交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4:00
真相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本人都掛了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4:00
為什麼對某些人來說,小說只有全真跟全假這兩種可能?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17-05-02 01:34:00
很多人本來就覺得沒發生在自己身上的都不重要啊 不怪你啦~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34:00
加州那人證有啥鬼guts,第一個他在國外也找不到他,第
作者: CGZB (ZB)   2017-05-02 01:34:00
小說 =/= 創作 ,可以是紀實,小說定義沒有那麼狹義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01:34:00
新加坡迷DaraMaster為何可以連推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5:00
沒有人說全假啦 只是如果不是全真,就..很難討論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5:00
陳興幹嘛要講清楚 你誰啊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35:00
人生而不公平可想而知 正妹被鬼師上了 大家氣急敗壞鬼父幹自己女兒 沒幾個人幫忙發聲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5:00
說一大堆一定能小說報案 還在打鍵盤 怎麼不報案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35:00
年紀就對不上了,紀實?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35:00
小說連年齡都對不起來 還紀實個屌
作者: Octopus56 (得體母豬下的子民)   2017-05-02 01:35:00
找你的邏輯,你有先問過X心是不是他幹的再上來發廢文帶風向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02 01:35:00
有沒有性侵看小說就知道啦 看過的幫忙報案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02 01:35:00
我是覺得啦有些ID不用每篇回啦 大家都知道你們的想法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17-05-02 01:36:00
你要不要把你前面的文先刪掉 再來講這些話比較不會矛盾 ?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6:00
扯什麼全真全假 快拿小說報案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36:00
目前可以"確定"的事實就是: 林奕含的確與補習班老師(加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36:00
可是林女自己都說主角不是他,怎麼解釋?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36:00
有幻覺幻聽的精神病寫的文章 法律上有效力? 哈哈哈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7:00
別在看小說幻想了 你在怎麼聯想 就是沒證據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37:00
那個加州人說他願意作證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01:37:00
務實的風向 = 全怪給林女或者父母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7:00
為什麼這麼多人在作者父母不走法律這條路後還這麼堅持要走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37:00
寫一堆和現實扣不起來的腦內故事 別人就要信?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37:00
因為法律才是找出真相的唯一解 公權力介入才有真相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7:00
很好 有證人 就差你提告惹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8:00
林女說不是他 他爸媽說是他 光這點你就永遠無法確認誰講的是真的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7-05-02 01:38:00
最直接的方式是 ─請陳興出來面對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38:00
那加州人全部都是聽聞的,做證也沒屁用,他頂多供出是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38:00
還有證物 書一本XDDDD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38:00
真的很討厭說什麼反對意見就是帶風向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02 01:38:00
也不用帶風向了啦 整天就這幾個一直跳~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8:00
應該說 走法律途徑是最容易得到真相的了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38:00
原來法律這麼厲害阿,我都不知道呢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38:00
加州人已經證實陳興跟林奕含在一起了~ 在那跳針小說不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38:00
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家屬提告 直接進入司法
作者: DataMaster (0.0)   2017-05-02 01:39:00
不過家屬應該不敢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39:00
畢竟小說是本人寫的 只有她知道有多少是真的 不過她都掛了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在幻想了啦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02 01:39:00
這幾個ID有跳的權力 鄉民有PO文的權力~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39:00
奇怪,只能一言堂?我們證據派反駁你也沒說你帶風向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39:00
那兩人有在一起跟小說能當證據的關聯性是....?
作者: balabababa88 (看這邊)   2017-05-02 01:39:00
我認為晨星不敢啦 帶風向的人似乎很多都對社會不滿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7-05-02 01:39:00
走法律途徑會讓很多人崩潰嗎?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39:00
當事者都已經死了一個 真相難求 尋求司法是最好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39:00
應該說 小說的缺點就是你不知道情節的真假 很難討論
作者: sharb   2017-05-02 01:39:00
父母說不追究 還有人要拿小說當證據出來幫忙提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40:00
當然也可能是真的 問題就是不知道
作者: whitehumor (whitehumor)   2017-05-02 01:40:00
為什麼不能丟出更多問題?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40:00
反駁就是仇女=魯蛇肥宅=ptt被你弄臭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40:00
法律可能不完善 但你至少不用擔心法官會拿哈利波特判案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40:00
強暴要是虛構的拿來做證據 那根本是平白扣人一個重罪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0:00
兩人有交往 跟回收業者說林奕含還愛著老師 兩個事實串起來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7-05-02 01:40:00
看好幾篇都發文都叫人去問父母跟報警,為啥不去問完報完
作者: sfgzgmfx20a   2017-05-02 01:40:00
沒證據就叫人出來面對 我還以為現在21世紀耶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40:00
看戲就好啦 這麼認真反駁柯南幹嘛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0:00
就算小說有真 你也不知道哪部份是真 永遠不可能知道啦 別再那邊小說可以當證據了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1:00
大家覺得 法院會怎樣判決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41:00
很多人的推論就是陳興是當事人啊~ 結果一堆人在那跳針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41:00
對這些人來說可能西遊記也是真的XDDD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7-05-02 01:41:00
再上來發一篇已詢問過、已報警?!
作者: cmid05 (酷拉皮卡)   2017-05-02 01:41:00
一開始以為拿小說當證據的在反串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41:00
這幾天看到說去買小說來看這句話我以為是在開玩笑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2:00
不然你就去觀落陰問林女哪部份是真的 除了這個沒別的辦法可以知道小說哪部份是真的了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42:00
要堵住反駁的聲音,不就是拿證據嗎?拿不出來,就4假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42:00
西遊記裡面有些人物也有真實範本,西遊記就是真的??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2:00
老師是誰 改變不了林奕含還愛著老師然後與回收業者分居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17-05-02 01:42:00
公務員風向吧 沒證據不要來煩我~ 天下太平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43:00
有人真的拿小說當證據? 還是某些人自己紮稻草人幻想鄉民拿小說把人定罪?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43:00
法院怎麼判喔?應該是不會判吧,拿小說去告誰理你啊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43:00
跟著吵又不會改變現實中是什麼情況 看戲看戲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3:00
真的有啊 上面不就好幾個了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44:00
現在風向不就是小說部份為真?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02 01:44:00
不要再討論法院了 因為沒有人提告的 更不會拿小說去告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4:00
之前還有一個看到小說有裸照的就要去找裸照的欸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44:00
說真的 我是不反對大家做推論什麼的 但是拿小說指證這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44:00
@pornstar:我幫你舉一個,CGZB就堅持小說能當證據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44:00
只准自己看小說聯想,不準別人想別的版本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02 01:45:00
他們挑一個人來攻擊 卻沒想到萬一弄錯人該怎麼辦
作者: bc007004 (GIF)   2017-05-02 01:45:00
推公務員風向,根本就只是不想看到這串所以想叫鄉民閉嘴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7-05-02 01:45:00
拿小說指證?~~不是一堆人在找關聯了嗎?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45:00
大部份人只是把小說部份與現實事件剛好對到的地方拿出
作者: max199083 (阿盟)   2017-05-02 01:45:00
Captain Obvious管真寬
作者: sfgzgmfx20a   2017-05-02 01:45:00
同意看戲 這麼好笑的橋段 不看可惜
作者: Eowyn (伊歐玟)   2017-05-02 01:45:00
執著在案子的人 才會腦補別人在腦補 對案子外的世界漠不關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5:00
就是自以為正義阿 殊不知可能傷害到無辜的人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46:00
我用看到的資訊來推,女方介入人家婚姻,小三,分手心有不甘,崩潰自殺,老公回sow慘
作者: bc007004 (GIF)   2017-05-02 01:46:00
弄錯就被吉啊XD,沒人相信這傢伙會自殺吧XDDDD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46:00
現在這群人讓我想到一篇很好笑的文章我找一下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46:00
小說要是有一個犯罪情節是虛構的 拿來作證 那就是扣人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6:00
一堆人要檢察官用小說內容 性侵案提公訴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46:00
就讓他們傷害阿 你真的以為鄉民的傷害性很高嗎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46:00
小說部份情解可以當證據有錯嗎? 如果小說的內容跟加州人的證詞或其他證據對上的話當然有公信力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47:00
部分情節 是哪部分的情節才是問題啊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47:00
鍵盤打字說故事作文比拿鍵盤砸人更重要呢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47:00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47:00
你有證人加州人 證物書一本 怎麼不敢告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7:00
對上又怎樣 你也不知他講的是不是真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48:00
內容大意是這樣的,有一個在電車上專心玩神奇寶貝的大
作者: NVCat (在下魯宅)   2017-05-02 01:48:00
覺得你搞錯重點 犯人是誰 有沒有罪早就不是重點
作者: yin0123 (櫻)   2017-05-02 01:48:00
幫補 期待家屬或有相關實證的出來證實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48:00
所以你們一下說加州人是工讀生來漂白,一下又要採信他的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5-02 01:48:00
什麼都不確定是不是真的 然後剛好對上 你就說有公信力 頗ㄏ 這邏輯 讚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49:00
不是不覺得當事人不可憐 但是這就是現實 沒有辦法
作者: NVCat (在下魯宅)   2017-05-02 01:49:00
你的眼光太狹隘了
作者: Warheart ( ︶ 八 ︶ )   2017-05-02 01:49:00
說詞,到底是哪樣,可以這樣兩邊踏嗎www
作者: miracle1215 (Pak)   2017-05-02 01:50:00
原來這些ID都聚集在這XD 想說怎其他爆文都沒看到XD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7-05-02 01:50:00
經典名言是,那女的認為她都說是癡漢大家就該相信她
作者: togmogo (偷雞摸狗)   2017-05-02 01:50:00
想想洪仲秋死掉的時候 大家砲口一致對準國防布 也沒證據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50:00
那些一下說小說若為真,一下說小說若為假的,不也是兩邊踏?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50:00
我從頭到尾就說加州人說詞是補習班來著,算是反方說詞,所以把他的說詞跟聲明取交集啊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51:00
所有有人只是想找人鬥嘴 不是想伸張正義
作者: robertcamel (羅伯特)   2017-05-02 01:51:00
推你,版上一堆不知道什麼叫風評被害的傢伙。雖然陳
作者: wsx1678904 (哇咧QQ)   2017-05-02 01:51:00
說小說若為真若為假並沒衝突 重點是何者為真何者為假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2 01:51:00
有些人的腦袋只有二分法?
作者: togmogo (偷雞摸狗)   2017-05-02 01:51:00
國防部就這麼顧人怨 沒人想叫大家理性
作者: wholmes   2017-05-02 01:52:00
要登山各自努力 勸阻不要妨礙柯南辦案 跑進來自己露餡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52:00
笑死 自己分啥正面說法反面說法 都有證人證物還不敢告
作者: VischDonahue (荒野の迅雷)   2017-05-02 01:52:00
作者: siyaoran (七星)   2017-05-02 01:53:00
更經典的是 女的說癡漢大家都應該笑她
作者: amovie ( )   2017-05-02 01:53:00
東扯西扯 自己二分法 在指責別人二分法 最後 依然在鍵盤前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02 01:53:00
所以嫌疑很大的根據是什麼
作者: bc007004 (GIF)   2017-05-02 01:54:00
就說這隻不用你們擔心風評被害了...那種大咖死不了的
作者: logitech2004 (ddd)   2017-05-02 01:54:00
故事二:憂鬱女幻想出故事,主角套用自己認識的補習班恩師,爸媽說謊來思念愛女,補習班老師現在剛好出國也是很可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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