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我們先不談當作品脫離作者後多半就已成一塊藍色窗簾,更遑論作者已死的這個狀況。
假設目前某些鄉民們日以繼夜奮勇追查的人確實是真兇,那鄉民找到真兇的一家大小要做
什麼?利用權勢性交罪有罪及家人嗎?再假設該罪確實罪及家人,那打算要怎麼懲罰對方?每
月定期一人一本房思琪寄到對方府上嗎?所以是打算為一個令人惋惜的憂鬱症患者製造一家
子罪不足惜的憂鬱症患者嗎?但說穿了,如果無視任何被害者家屬的意願(被害者已逝)靠私
刑把人逼到這地步,那請問每個參與這場公審的鄉民跟那個令人咬牙切齒憤恨難平的林國
華差在哪?差在對方放任自己歪斜而扭曲的情慾鄉民則是放任自己歪斜而扭曲的正義感嗎?
最後恕我補一句:莫忘督割。
督割還活得好好的所以真相還能水落石出,思琪只能活在書裡任讀者各自解讀,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