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關2年】魏應充指示混劣油 法官:危害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2017-04-27 18:46:36
蘋果日報
【關2年】魏應充指示混劣油 法官:危害健康
(更新:新增判決理由)
頂新製油、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2014年間,遭控指示味全公司下屬混油,用高達98%
的低價棕櫚油,與約1%的橄欖油或葡萄籽油調合後,以高品質橄欖油、葡萄籽油調合油名
義出售,不法銷售金額6111餘萬元,一審台北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共判處4年,味全共遭
罰1550萬元,魏應充等不服上訴,堅稱無罪,智財法院今仍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魏2年
定讞,魏應充將入監服刑。
法官在判決理由指出,棕櫚油含有較高飽和脂肪酸,若長期攝取過量可能導致心血管阻塞
疾病,但相關13種油品標示卻強調「橄欖油、葡萄籽油」,誤導消費者以為是優質油品而
購買,陷於危害身體健康的風險。法官痛斥魏應充等人不但影響油品交易秩序,更造成無
辜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的疑慮與恐慌,此案在媒體大幅報導下,造成國際間對於台灣產製
商品品質不信任。
魏應充判囚2年定讞 因他隱瞞這件恐怖的事
魏應充今天並沒有出庭聽判,他的律師余明賢說,等收到判決書,不排除聲請再審或非常
上訴。而魏應充本人則是於傍晚透過簡訊發出聲明,「對於這幾年的紛擾,我自始至終都
問心無愧。面對這些的磨難,我用誠心善意來面對,未來也將繼續做一個手心向下的人,
持續行善、關懷台灣,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到幫助。」
「因緣果報」 魏應充自認佛教徒承擔磨難
判決指出,魏應充、常梅峯、林進興、林雅娟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1年
6月、10月、1年。其中林進興緩刑2年,應付公庫80萬元。林雅娟緩刑3年,期間負保護管
束,並付公庫100萬元及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另宣告沒收味全公司犯罪所得3292萬8820
元。
其他被告包括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高玉貞、蘇瑞雯、黃瀚慶、陳榮煇、杜國璽及味
全公司均無罪。至於一審原判張教華無罪、魏應充及常梅峯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公
訴不受理,以及味全公司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無罪等3部分,則一併駁回上訴。
去年3月,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魏應充多次指示降低成本,默許頂新總經理常梅峯購買大統
長基老闆高振利摻混銅葉綠素的劣油,更放寬驗收標準,來替味全代工製成「健康廚房橄
欖油」、「健康廚房葡萄籽油」,再販售給消費者。
另魏應充也稱提升競爭力,指示調整配方,提高棕櫚油達98%,再以1~2%橄欖油或葡萄籽
油的比例,調和製成生產一系列所謂「獨家」、「黃金比例」的味全調合油,詐騙消費者
,共在純油、調合油不法獲利近2.1億元。
一審台北地院認為魏應充等人已觸犯《刑法》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以及《食品衛生管
理法》等罪,痛責魏不思專業創造優良產品,僅為降低成本,是「把冬粉當魚翅賣」,影
響消費權益至鉅,基於獲利金額龐大,犯罪情節嚴重,從重依2個詐欺取財罪共判處魏4年
徒刑。
同案被告常梅峯3年10月,另味全中研所所長鍾美玉等10人則判刑5月至2年3月不等,味全
公司共遭科罰1550萬元,僅味全總經理張教華獲判無罪,魏應充等人不服被判有罪,檢方
也認為被告判刑過輕,雙方均上訴。(孫友廉、丁牧群、李奕緯/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427/1106150/
作者: SuperUp (( ̄▽ ̄#)﹏﹏)   2017-04-27 18:47:00
味全還想裝清廉切割 科科
作者: zzzzzken (做正確的事)   2017-04-27 18:48:00
推日行一善
作者: dadidi (台南人)   2017-04-27 18:48:00
二審就從4年變2年 也是有賺 出來又可以繼續害人
作者: amos30627 (Destiny)   2017-04-27 18:49:00
1年就可以假釋出來了
作者: st2913sbck (JRAVE)   2017-04-27 18:49:00
重罰兩萬 下次不可以這麼壞壞囉
作者: hs6111 (Sian)   2017-04-27 18:51:00
兩年 收錢買河蟹囉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4-27 18:51:00
重判兩年
作者: ab401015 (Da-an Kao)   2017-04-27 18:55:00
味全早切掉硬充了,還等今天?某樓有事嗎?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7-04-27 18:57:00
真的很噁心 還做善事勒zzzz
作者: DontGoCMI (大家都愛李俊畿)   2017-04-27 18:58:00
害多少人 兩年符合比例是喔
作者: THEODD (THEODD)   2017-04-27 19:04:00
重判
作者: newholucan (Be brave& Keep working)   2017-04-27 19:14:00
一年前版上不是很多人說檢察官舉證不足嗎
作者: sonyps (阿瑋)   2017-04-27 19:47:00
食安基金勒?
作者: dieinvisible (小wei)   2017-09-17 13:08:00
回樓上,林鳳營真的很好賣阿,靠賣飲料我又可以多買一部跑車囉,你們繼續滅吧祝你們好運唷!對了,我的分店很多你一定看過XD
作者: FoxIz (The Past Memories)   2017-09-17 14:40:00
作者: dieinvisible (小wei)   2017-09-17 15:09:00
回樓上你真的吃飽太閒,我也不想跟你計較,如果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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