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繼在台灣鎩羽後 Uber亦遭南韓法院裁定違

作者: KKKKJAY (KJ)   2017-04-27 11:42:56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繼在台灣鎩羽後 Uber亦遭南韓法院裁定違法
3.完整新聞內文:
著名的網路新創公司Uber,從美國跨洋投資亞太市場,卻似乎陸續湧現水土不服的困境。
繼旗下共享叫車軟體不被台灣官方認可,而因鉅額罰金鎩羽離去後,Uber另一個東亞市場
-南韓也碰到釘子。南韓地方法院今日裁定,Uber透過網路,讓私人轎車轉為商業用途之
舉,嚴重違法當地的交通法規,並裁定公司必須支付約1千萬韓圜(約26.7萬台幣)的罰
款。
優步app藏追蹤程式 庫克不爽 放話把Uber踢出蘋果應用程式商店
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繼台灣與大陸兩地都鎩羽而去後,如今Uber也在南韓遇到相
似的對抗。南韓地院今天裁定,Uber營運的業務中,將私人轎車透過網路分享的方式,轉
為商業用途之舉,已經明顯違反韓國當地的交通法規,除了被裁定違法外,更被處以約1
千萬韓圜(約26.7萬台幣)的高額罰金。但對此判決,Uber韓國分公司僅簡單發表聲明表
示,他們會「尊重」法院裁定,但仍希望有關當局能調整規定,讓更多限制能夠鬆綁。並
表示從2014年被禁止提供私家車UberX服務至今都沒恢復,但高階車款和衍生服務仍將繼
續堅持。
透過網路集結空閒私家車,提供大眾更彈性的交通運輸服務,這是當年Uber崛起時最吸引
的亮點之一,但卻也成為它進軍海外市場,面臨最大阻力之一。從美國興起,快速在國內
擴展,並透過網路和社群媒體一躍成為當紅炸子雞,但前進中南美洲、亞太地區和歐洲,
卻讓Uber吃足了苦頭。相對強勢的作法,引發各地既有的運輸業強力反彈,連帶影響Uber
和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而在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地區,則是被更在地化且彈性的對手,如
GRAB和滴滴,幾乎搶走整塊市場。
如今亞洲第四大經濟體、曾被寄予厚望的南韓,再一次透過法院傳遞訊息,而強勢的Uber
是否會像在台灣一樣,持續與政府單位對抗,直到得到我要的結果為止,將是外界未來觀
察的重點之一。但相較於GRAB與滴滴,在經營私家車與專業接送業務同時,仍願意和既有
的計程車合作,讓他們也能成為獲利的一份子,大幅降低反對的比例,這恐怕才是將來
Uber真正應該學習之處才是。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426003123-260408
5.備註:
抓到了,南韓阻礙進步,垃圾國家
作者: k44754 (9527)   2017-04-27 11:43:00
U粉還不粗來崩潰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4-27 11:44:00
罰款繳了沒啦?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7-04-27 11:44:00
反觀台灣低能9.2還在崩潰
作者: alprazolam (insane)   2017-04-27 11:44:00
落後國家
作者: rexkinkikids (豬豬)   2017-04-27 11:44:00
一千萬韓元 V.S 上億台幣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7-04-27 11:44:00
台灣果然是進步 現在就等把垃圾愛滋甲甲全面封殺
作者: GSHARP (Mr.Q)   2017-04-27 11:45:00
#落後國家
作者: jackie0804 (綠茶)   2017-04-27 11:45:00
u粉快出來護航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7-04-27 11:45:00
南韓果然是封閉國家……咦
作者: a6dddd (111)   2017-04-27 11:45:00
這公司丟美國臉?罰款不繳就跑了
作者: cks908147 (鴨梨山大)   2017-04-27 11:46:00
Uber就世紀大騙局,一年燒幾億也有人投資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4-27 11:47:00
Uber跟谷阿莫超像
作者: MotleyCrue (克魯小丑)   2017-04-27 11:47:00
落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7 11:49:00
U粉就是古粉自行腦補創造法外空間 只能吸引一堆自以為進步的法盲覺青
作者: kw003266 (大佬)   2017-04-27 11:50:00
u:南韓根本第三世界國家 落伍阻止創新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4-27 11:50:00
可惜世界運作的邏輯不是這樣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7-04-27 11:50:00
去年虧損28億美元 還能騙投資人幾年?
作者: samuelcdf (溫泉龜)   2017-04-27 11:50:00
比起胡萬, 胡千更可惡, 殺一個胡千勝過殺N個胡萬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7-04-27 11:51:00
南韓不擁抱創新了...   己哭
作者: cks908147 (鴨梨山大)   2017-04-27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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