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葉毓蘭-警消應另設樓地板

作者: 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   2017-04-27 00:35:41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葉教授公佈昨天出席年金改革公聽會所提出的發言內容
認為警消應該另設樓地板
FB連結:
https://goo.gl/HedZEG
FB內容:
葉毓蘭
今天上午我去立法院參加年金改革得公聽會。這兩天我得了重感冒,在不斷吃感冒藥與昏
睡中,勉強在今天凌晨一點左右完成我報告內容的簡報檔。要特別謝謝所有幫忙我的警消
移弟兄們!
今天我在第一輪時,排序第二位發言,雖然講了12分鐘,只能說明警消的職業特性,應該
在年金改革方案中另案處理。基層警消的工作特別辛苦、特別勞累、特別危險、特別難升
遷 (三等特考並不全然擔任警官、考績控管)、特別沒有人性的勤務制度 ,所以也特別短
命,不可能如同綠委們咒罵的老不死,而且警察的職等不高,官警比1:4,基層占多數,
所領的退休俸也不多,僅夠一家尊嚴度過餘生而已,第一輪發言時,我用了大量案例說明
警消移的超時過勞。發言結束時,主席蔡易餘特別回應我,沒有人要動警消,警消還是70
制,意思是我誤會了。但是,事實上,我已經做出試算表,萬一新制上路,如果家中基層
警消極有可能面臨生計困難。而且新制的70制與現有制度不同,按照年改會的版本,55歲
才能領月退,往前一年扣4%,所以50歲只能領八成,可能只有樓地板了!
雖然感冒,我還是努力打起精神來,撐到中午再搶到第二輪發言,把我的試算表公布出來
,同時也提出幾個建議:
1. 特殊危勞的警消維持現制(已獲得社民黨、親民黨、國民黨同意支持)
2.如果年金改革勢在必行,應該就工時與負荷內涵計算危勞指數,在計算退休年資時予以
加權,才符合正義。
3.去年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對於退休公務員再任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
工資者有停止領受退休俸之規定,對於有治安、管理、防救災等專業能力的退休官警,即
使想要以自己累積的經驗工作,彌補在職與退休後收入的差距也不行,建議立法委員應該
要予以解禁。
4.如果年金改革造成退休軍公教警消生計發生困難,應該給予以退休者回任之選擇權。
5. 警消因工作特性,多為家中唯一經濟來源,應該要另設樓地板。
試算表給各位參考!
http://i.imgur.com/jT6Ntbr.jpg
http://i.imgur.com/BOJbNPu.jpg
http://i.imgur.com/YpcX7gL.jpg
作者: sakaizawa (被噓會高潮)   2017-04-27 00:36:00
喔 成立工會阿
作者: qekezfeed (Mars)   2017-04-27 00:36:00
嘴巴厲害
作者: mattaus (向前轉動的巨輪)   2017-04-27 00:38:00
誰不是家庭支柱?現職警消聽到了,你們要多繳點
作者: GalacticEcho (森羅萬象)   2017-04-27 00:48:00
颱風來時,大家放颱風假顧家,警消必須全部停休;過年期間,大家放年假團聚,警消必須留守待命。同樣是家庭支柱,人家每一次進火場都不知道出不出得來。
作者: david213 (低調)   2017-04-27 01:06:00
同意警消另案處理
作者: puam4444 (puam)   2017-04-27 01:12:00
高風險職業應該給予優惠
作者: sue690226 (心理感受幸福了,就真的)   2017-04-27 01:30:00
那在中鋼高爐處理爐渣的可另案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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