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w0975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2.完整新聞標題:
: 遏止酒駕 立院交委會初審通過乘客「連坐罰」
: 3.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
: 初審通過立委10餘項提案,包括搭乘酒後開車車輛
: 將針對乘客「連坐罰」
: 凡酒後開車檢出酒測值為0.15至0.25毫克者
: 明文規定將對同車乘客每人處以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
: 不過乘客若是未滿18歲、年滿70歲或精神障礙、心智缺陷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
: 則不用受罰。
有點好笑的罰法...
若乘客說
[我喝醉了睡著了,根本不知道誰開車]
你想,這連坐罰單有效力嗎??
去罰賣酒的,意圖使人犯罪,以幫助犯論處,不是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