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提案對酒駕者管速24小時 車牌換螢1

作者: HKtoyz5566 (拖椅子56)   2017-04-26 10:56:09
一堆人說鞭刑最爽 酒駕垃圾關到死 車子直接銷毀等等
不會過的就講幹話阿
這邊三個修正的點
1.保護管束20小時
2.勞役三日
3.酒駕該車車牌標亮螢光色N天
立法不會過的,有違憲疑慮會被打臉的,這種法拿出來嘩眾取寵,酒駕垃圾最爽阿
酒駕垃圾看到亂提法案不會過,還不是爽爽喝、爽爽撞人
質疑點
1.保護管束跟勞役三天根本沒用 關到死加重N倍之類的
>沒撞死人沒成傷185-3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傷害罪三年以下重傷五年以下)
沒撞到人的情況罰到三年以上,等著被釋憲打臉而已
>立即保護管束20小時、勞役三天根本不痛不癢,請假三天就搞定?
就是對付那些有在工作、受雇的酒駕垃圾阿 隔天曠職或電話請假
後續還要請假三天,就不要被查到你是酒駕被罰勞役嗎,你屌你就繼續喝繼續請假
2.車牌標亮根本沒用,借車的人倒楣,公司車租賃車不好處理
>酒駕垃圾就等你立法可以現場拖吊銷毀,不符合比例又被釋憲打臉
還沒立法還可以吵個三年五年,爽
>酒駕垃圾還可以說,這車別人的,帶給民眾無謂困擾
你屌你借的到車酒駕,管你這是朋友的老母的,晚上遇到就查,讓大家記得你酒駕垃圾
帶給借車人長遠困擾,還有哪個白癡整天借你車出去喝
>有錢人車多的是,只會立一個浪費時間的法
台灣有多少人一次擁有三台車以上,兩台合理,三台勒
抓到兩次你沒撞死人,要嘛你去變造假牌,開車用AB牌,再被抓到多罰幾條
只會講極少數車多到可以丟路邊的有錢人
怎不想想多少沒錢賠又撞死人的酒駕垃圾,被這樣一搞總有一天連續酒駕被抓去關阿
短期間內可以整治酒駕垃圾,總是效果不彰你晚上還可以看看螢光車牌知道有那些
垃圾還在開車,騎車、走路閃遠一點你跟我說沒用,那到底不會過的法喊很爽有啥用?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7-04-26 10:59:00
完全執政完全卸責,跟馬狗有兩樣嗎,酒駕黨
作者: issac ( )   2017-04-26 11:02:00
罰金 以車價訂定 比方說 十分之一 應該可以遏止有錢人酒駕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7-04-26 11:06:00
一堆提死刑鞭刑的根本就沒想要討論啊 喊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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