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FB 為什麼要打臉徐永明?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7-04-26 02:25:31
※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徐永明原本簽了25000元的地板條款 表示如果扣除黨職年資的人員
: 若退休金低於25000元者 仍能保有25000元的門檻
: 「不足額」由「國家」給付
: 黃國昌認為不合理 所以打臉徐永明 認為應該砍掉門檻
: 憑什麼要幫國民黨給付這個差額?
: 後來被柯總召嗆 也被民進黨打槍
: 甚至當初簽的協商內容在定義上還漏了「國民黨各級黨部」
: 也就是說原本簽的東西照過的話
: 在黨部本身工作的年資反而不用被扣
: 被分配邊疆附隨組織的反而會扣年資
: 結果是折衷提案第五條修正及第二條定義部分增加「國民黨各級黨部」
: 也就是「不足額」可以先由「國家」給付
: 但國家「應向國民黨追繳」
: 可是
: 定義有過 但不足額的部分還是被打槍了...
: 大家繼續幫低階黨工付錢吧...
: FB連結:
: https://goo.gl/VLnIHg
: FB內容:
: 今天,黨職併公職的處理條例三讀通過。
: 我相信,大家都很高興,我也很高興。
: 畢竟,長久以來黨國不分的不公不義,到今天終於取得處理的法律依據。
: 當許多委員高興地在議場慶祝時,我坐在位置上,心裡想的是平雲。
: 十幾年前,是他在扁政府任職時,開始這項工程,在2005年完成了關鍵的調查報告。嗣後
: ,黨職併公職的追查,包括後來處理條例的推動,都是奠基在平雲當初的努力之上。我相
: 信,平雲在另外一個世界,應該也會很高興。
: 唯一的遺憾,是我們今天提的一項重要修正動議,沒有通過,導致「由國家財產幫國民黨
: 付退休金」的不公義,在法律通過後,依然殘存。
: 會造成這個問題殘存的關鍵在於:當初審查會的版本設計了「在除去黨職年資之後,如果
: 每個月領不到25000元,還是會補足到25000元」。對於25000元的這個地板,由於欠缺理
: 性基礎,時代力量並不贊成。不過,既然多數意見贊成,我們就是尊重。
: 但,重點是:補足到25000元的差額,應該由國民黨支付。因此,即使為了保障比較低階
: 的退休人員,先由國家支付到25000元,差額還是應該向國民黨追討回來。
: 可惜的是,時代力量所提應該命國民黨返還這些差額的第五條修正動議提案,今天早上被
: 封殺了。因此,在本法通過之後,依然殘存由納稅人幫國民黨付錢的不公義現象,這是此
: 次修法的缺憾。
: 至於有些人刻意在炒作,我不承認4/14日永明所參加黨團協商的結論,則完全是莫名其妙
: 。當天,國民黨沒有參加,根本沒有成立的協商結論,只有考試院官員的建議修正條文。
: 問題是,如果完全依照4/14那天考試院建議的修正條文通過,將會產生極大的法律漏洞:
: 因為,在第二條本條例用詞就「社團專職人員」的定義上,4/14當天調整的文字,漏掉了
: 「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之專職人員。如果今天真的按照4/14的那個建議條文通過,整部
: 法律將會出現極大的笑柄:實際任職在中國國民黨黨部的人,其黨務年資反而未必能依本
: 條例除去不計!
: 也因此,時代力量今天必須提出第2條的修正動議,補上「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這個關
: 鍵適用範圍,而此修正動議在我說明後,也獲得民主進步黨贊同,承認4/14當天考試院建
: 議的條文確實有問題。
: 所以,如果硬要斷章取義,說「唸法律的國昌打臉唸政治的永明」,試圖見縫插針的人,
: 真的可以省省了。
: 作為唸法律的人,看到法律草案存在如此重大的缺陷,如果還不採取行動,在其成為真正
: 生效的法律之前,改正這個離譜的錯誤,那才是真正對不起這份工作。
: 當然,有些人可能根本不在意法案有問題(或者根本不知道有問題),但是,我就是無法
: 眼睜睜看著會鬧笑話的法案,就這樣莫名其妙的通過。
: 如果這樣是打臉,可能被打的,是考試院還有當初支持考試院版本的人吧。
: 附:院會討論第五條修正動議時之發言
FB的說明代表黃國昌委員還是不懂
這次為什麼會被人質疑
參與協商的人的是總召徐永明
結果黨內立委
跑出來說 不算
因為國民黨立委沒有簽字 (這OK)
但又補上總召因為沒有法律背景
所以搞錯了時代力量一貫的立場
這依舊是打自家總召一巴掌
其實這件事情處理並不困難
你就讓徐永明總召 在修正動議時自己去提出就好
很多爭議跟聲音就不會出現
就是這麼簡單好嗎...
作者: GSHARP (Mr.Q)   2016-04-26 02:25:00
#國運昌隆黨
作者: hadog (哈狗)   2017-04-26 02:26:00
五樓自打馬眼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4-26 02:26:00
臉痛痛
作者: hankdai (hank)   2017-04-26 02:26:00
蓋蓋蓋
作者: fonghai (fonghai3721)   2017-04-26 02:26:00
蓋幹 蓋三小
作者: hankdai (hank)   2017-04-26 02:27:00
出出手要快 好嗎
作者: hadog (哈狗)   2017-04-26 02:27:00
打了沒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7-04-26 02:35:00
黃就是自以為是阿 認為黨內有什事都必須他同意才可同半不管做什都不算 只有他老大哥才是對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7-04-26 02:46:00
老柯就說了,黃國昌講的那些內容都可以討論,那本來就是在協商時要提出的,只是不接受時力說國民黨不簽,就不算數的的說法。 遊戲規則要定好,到底誰能代表時代力量,徐還是總召… 如果徐不能代表時力,那就說清楚。另外我看了IVOD,國昌是說徐沒有法律背景,所以以細節沒做好我不並覺得國昌是指徐永明搞錯搞錯了時代力量一貫的立場細節沒做好應該是指 第2條的修正動議
作者: Hailey (Hailey)   2017-04-26 03:30:00
講再多 石粒粉看不懂有何用
作者: AlexKo (Ko)   2017-04-26 03:38:00
讓徐永明自己提,黃國昌怎麼割稻尾成就自己?真是沒見識
作者: ueewen (ueewen)   2017-04-26 06:49:00
這次協商時徐没參加,若不先講,然後院會提修正動議,恐怕柯總召會跳到台前,大駡時力言而無信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17-04-26 07:07:00
KMT沒簽本來就沒生效,吱吱都無視說屁話最會第二次協商徐沒來黃就不能代表?柯自己鑽牛角尖而已不是念法律所以沒注意到DPP支持提案遺漏的地方啊協商沒談好立場去提修正動議?吱吱不猛打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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