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總統任命最高院法官 基層批:控制司法

作者: swgun (楊 威利)   2017-04-25 19:13:51
※ 引述《valender (非理性繁榮)》之銘言:
: 這個實在非常扯
: 這是在中南美洲搞政爭才會看到的吧
: 我支持政治任命,讓最高法院可反映時代民情,遏止恐龍法官
: 但是請改成任期制不得連任並且要經立法院同意,這才是合理的做法
: 終生制+不用立法院同意,這在國際政治上根本找不到先例,而且侵害連修憲都動不了

幫你補充一下免得黨工上來洗文馬上就看不到了
: 權力分立原則,為了權力不顧台灣民主健全永續發展
: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這個後果有多嚴重讓我說一下
: 首先,先看個解釋
: 釋字499號
: 「惟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
: 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
: :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
: 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
: 想像一下,今天如果突然總統說,阿什麼都民主太沒效率,修憲改成總統說得算好不好
!
: 你可能覺得很扯,但之前在德國有個躁鬱症患者就覺得憲法有主權在民怎麼辦?簡單呀就
: 修憲就好,結果怎樣大家都知道
: 所以釋字499就在講的就是,有些原則甚至不是修憲可以動的了得,不然哪天出了個狂人
: 真的跟你搞修憲怎麼辦?
: 所以如果你覺得違反主權在民很扯
: 那權力分立就是跟主權在民同等level,沒有任何人可以動的神祖牌原則
: 然後這種level的原則,居然民進黨修個法就想架空
: 看一下目前表決版本是
: 「..........並採「政治任命」,由司法院長提出應任名額3倍人選,交由司法院組成的
: 遴選委員會選出2倍人選,最後陳請總統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
: 講下去之前,請先了解,最具影響力的司法機構不是大法官會議而是最高院
: 許多國家的最高法院是可以進行違憲審查,而台灣是分開
: 所以其實別國最高司法權力=台灣最高法院+大法官會議
: 但其中,最高法院的影響力>>>大法官會議
最高法院跟大法官的互看不爽 在法界早就是公開秘密
我國目前沒有憲法訴願機制
而司改後 大法官解釋
變成能夠對個案實質審查
已經是實質上的第四審
大法官既然由總統提名 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已經具備民意正當性 實在沒有必要從第三審之
法官就進行政治任命 由總統插手最高(行政)法院之人事權
唯二能想到的用處只有
幫阿扁翻案跟對付軍公教年金改革訴訟
因為小英不願也不敢特赦陳水扁 而可以透過更改廢棄之前所謂實質影響力決議 讓阿扁去
提起再審之訴而獲判無罪
就算到時民意反撲也可以把鍋甩給法院 哪關我總統的事呢
另外 年金改革在沒有討論各種
同等有效侵害最小之手段跟因有特別犧牲之補償的前提下 強行推動 是絕對無法通過合憲
性審查的 尤其是現在還有非小英的提名的大法官
在年金改革訴訟要窮盡訴訟管道而聲請釋憲前 只要掌控第三審人事權 拖到這些敢講真話
的大法官任期結束就很好搞定釋憲文了
說到這裡有些鄉民說不定還拍手叫好呢 幫執政黨的不公不義護航這點 吱吱就跟對岸的中
國人沒兩樣
不過輪到他們的權利被侵害的時候叫甚麼神出來抗議都沒用了
: 如果我今天是獨裁者硬要選一個,我一定把手放在最高法院而非大法官會議中
: 因為要知道最高法院的職責你以為是審判個案而已嗎?
: 我們要知道,多數法條其實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所以可以知道法律詮釋者的權力有多大
: 舉例而言:丟垃圾罰五百,請問什麼叫亂?什麼叫丟?什麼叫垃圾? 這都是最高法院可以解
: 讀的
: 最高法院其實手上就有這樣的權力
: 現在大法官工作多半解釋法律的合憲性,主要還是要依據憲法法理,不能說全然政治操作
: 但最高法院可以「透過作成大量判例和決議統治整個司法體系法律見解」,這些可是很有
: 可能依據社會需求,不像是解釋合憲與否要論述一堆,有時候就是這群人覺得這樣比較好
: 投票表決而已,這樣的政治性因此也成了最高法院用政治任命的正當性。
: 而要知道下級審又必須依照決議與判例做成判決,否則等著被最高院駁回又要加班考績也
: 要吃丙,也就是說,控制最高法院其實就是控制了從地方法院開始解讀法律的權利。
: 舉鄉民最熟悉的例子,今天立法者你可以制定刑法,但對於解讀法律,比如貪污罪到底
: 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卻是最高法院權力
: 所以其實他本身有點分食立法權的味道在,因為只要立法者說不夠具體清楚他都可以解讀
: 好所以問題來了,今天本來立法者制定法律行政權權遵守,但是行政權執行時可能有曲解
: 法律的時候,中立的司法可以跳出來當仲裁,看看行政權有沒有過於腦補,曲解立法者原
: 意,這就是權力分立的精神
: 但是現在最高法院都說是「政治任命」了,那還有中立的可能嗎?
: 請問以後法院比較會探詢立法者原意還是探詢總統原意?
: 所以你說立法院最高民意機關? 不見得哦,再終生制+不經立法院同意下,我就算只得35%
: 贏得總統,管你未來幾十個政黨無數時間協商出的法律民意基礎有多高,我行政權可以

: 自行解讀法律在加以適用呀」
: 那你說之後有人會不服說行政機關曲解法律,沒關係呀反正
: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
: 請問這樣權力互相監督制衡的機制在哪?
: 結果35%民意居然可以透過司法干預立法院100%民意協商出來的法律
: 好那你說今天還是有立法院制衡的機制,因為遴選委員會會有立委,但是
: 1.當初63個司法院長找來的,你覺得他不會找總統的好朋友嗎?都已經是自己人了遴選半
: 天最好有用
: 2.遴選委員會立委只有一部分,甚下還有一堆學者專家等等這些人誰找的大家都知道。
: 3.遴選委員只是從63刷21個變42最後還是總統最終決定權,刷個21人是有屁用
: 講白點這過程跟總統自己點名21人其實已經差不了多少啦,跑那麼多流程做做樣子而已

: ,弄個遴選委員會呼嚨一下讓你覺得好像程序很嚴謹很民主一樣
: 最扯最扯的是,現在要把這群人設計成終生職
: 這什麼概念?
: 也就是這群人可能會在活30年以上,這30年基本上,如果這群人是D精挑細選的,D至少

: 享有30年解讀法律的權利。
: 變成以後30年無論誰執政,法律都是D解讀的,立法院法案不管幾個政黨協商討論成的

: 沒用,還是D解讀的
: 我真的完全黑人問號,根本就是違憲到不行
: 請問這樣搞權力分立到底是在分立三小?
: 如果妳終生職要跟美國比
: 1.當時剛打建國戰爭,百廢待舉,政治人物比較像是真正的政治人物而非政客,跟現在

: 灣藍綠腦充斥有很大時空背景不同。
: 2.美國本來就要參議眾兩院同意,連過兩關具有一定的難度,台灣是連一關都不用,直

: 給總統欽點
: 3.這套制度是因為任命的是華盛頓,當時朝野高度共識,選舉團是「無異議」推舉華盛

: ,加上當時兩大黨還未成型,華盛頓是「無黨籍」,所以雖然華盛頓握有提名9任大法

: 的權力,但是共識性與獨立性都極高,所以並無太大爭議,現在你跟我說蔡英文是朝野

: 度共識且不具黨派色彩可以跟華盛頓一樣提名任期到死的最高法院法官?
: 4. 美國雖有兩黨鬥爭,但華盛頓之後單一政黨很難有機會一次任命多數最高法院法官

: 相反的,今天蔡英文是可以任命所有最高法院法官。
: 5. 其實美國終生職有其背景,基於1,3背景的不同,放在現在對立這麼嚴重的台灣我本

: 就認為不適合,不是什麼制度都要學美國。
: 至於其他國家,比如韓國是有任期,而且需要國會同意
: 我書讀得的不多,真的沒看到什麼國家最高法院法官又是終生職,民主正當性基礎又這

: 薄弱的
: 法律並非一成不變,對法律的解讀會隨著時空社會需要而變,這是最高法院政治任命的

: 衷,但既然最高法院握有解讀立法者的權利,那請問,這不用經過立法院同意嗎? 三權

: 立現在是只要得總統就可以一把抓的嗎?
: 「終生職更是毒瘤中的毒瘤,完完全全噁心與充滿矛盾」
: 既然你要政治任命,不就表示法律解讀要隨著時空社會需要而變嗎?
: 這不用隨著時間交由最新民意決定嗎?
: 放任一群老腦袋解讀補充法律,這樣政治任命的意義在哪?
: 你說責任政治,以後你都下台了這群人還在,你要怎麼負政治責任?
: 過去威權時期國民黨在最高院留下一定影響力所以大家很幹
: 但現在只是把一批獨裁者換成另一批獨裁者
: 這個案子通過,未來勢必引發強烈地對立與矛盾衝突,而且不論是終生職與不經立法院

: 意,都與希望法院解讀法律能隨時反映民意背道而馳的,終生職更是毒瘤中的毒瘤,你

: 透過政治任命反院反映即時民意又不讓位置過一段時間交給新民意決定,完全不合邏輯
: 政治任命初衷是把司法改革責任部分加諸給執政黨以達到改革恐龍法官僵化的問題,也

: 是以後執政者不能輕易說司法自理就不去處理恐龍法官問題
: 但「終生制和政治任命的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馳」
: 試問過幾年換藍或時代或柯文哲執政,請問恐龍法律見解要怪誰?
: 請問終生制除了前四年外,之後的政治責任誰要負責?
: 講白點不就某黨為了政治權力不顧台灣長期民主的健全發展
: 再說一次,我支持改成政治任命,但今天獨裁踩踏權力分立的地方在於終生制+不用立

: 院同意,請改成任期制不得連任並且要經立法院同意(現在差別可能不大但未來不一定

: 院總統都同邊呀,我還沒看哪國司法體系政治任命不用立法院同意的)
: 這才是正當的做法,權力分立是民主政治的基石,修憲都動不了的原則,在任何時候都

: 該逾越,制度這東西是影響長長久久的,希望大家不分藍綠幫忙高調,真的不忍心看到
: 台灣變成中南美洲層級的民主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7-04-25 19:15:00
該說你有妄想症嗎
作者: coollfd (Qoo..)   2017-04-25 19:15:00
蔡英狗舔資舔得正爽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4-25 19:16:00
現在加入民進黨還來得及嗎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9:16:00
司改後?已經確定了嗎?我也反對第四審 但我還是贊成司改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4-25 19:16:00
其實我真的超想知道憲法訴願機制要怎麼運作的實際上有採用的國家去看一下實證資料就知道憲法訴願機制在大法官憲法審查制底下就很操作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9:17:00
感覺現在有反司改的人 隨便抓幾個討論中的議題當稻草人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4-25 19:17:00
自己去試著享享有什麼案例可以用就好 少之又少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04-25 19:18:00
有阿,軍人直接幹翻政府上台 這樣算嗎XD因為每個議題都有變成稻草人的價值 XD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4-25 19:20:00
司改就很爛 還怕人說非法律人的參與者各個都以無知為驕傲阿就是因為我都不懂法律 所以我才能改革你 人民的力量 懂?
作者: kiesoIFRS (滿天都是陳予新)   2017-04-25 19:21:00
感覺現在有民進黨網軍在推文裡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4-25 19:23:00
民眾當然不是笨蛋阿 只是外行而已
作者: emilio0209 (小艾)   2017-04-25 19:23:00
你也要被打成9.2了
作者: jazz5566 (五六爵士)   2017-04-25 19:24:00
外行又不想尊重專業=我國的司改現狀
作者: bestteam (wombat是胖胖熊)   2017-04-25 19:25:00
一起加入9.2反改革大家庭
作者: ERT312 (312)   2017-04-25 19:25:00
你知道的小道消息還真多 連第四審已經確定 大法官與最高院院法官互看不順眼 你都知道
作者: hosen (didi)   2017-04-25 19:26:00
1.林祖母不想下台被關,看看南韓就知道2.把國民黨,反對黨都抓去關,管他有沒有罪我違憲?讓你司法審判,釋憲都沒有用,違憲又怎樣
作者: lovetits (酸蛇)   2017-04-25 19:32:00
E大你那邊阿扁當選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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