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谷阿莫=仲惟鼎 知識糖果社群媒體執行長

作者: andy199113 (Andy)   2017-04-25 18:32:32
※ 引述《bloodydevil (蒼神之月)》之銘言:
: https://goo.gl/NxLVDl
: 一、
: 首先,谷阿莫=仲惟鼎(1986,淡水商工、龍華科大)=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公司規模:11-30人)
: 「谷阿莫風格」只有一個賣點:對各種大片情節進行「貶低式譬喻格」(semantic derogation)的濃縮式還原(reduction)劇透。
: 這樣的谷阿莫「必須是個屁孩」,才能巧妙地以「後現代修辭反抗」實踐「小蝦米對抗好萊塢大鯨魚」的身份政治。
: 這點,仲惟鼎2014年底開始揣摩出的風格,以扁平無換氣頓挫的音調,成功地扮演了一個聲音年齡只有20初頭的「窮酸屁孩」,具有關鍵作用。
: 四、
: 谷阿莫從頭到尾是個商業操作;他哪些是收了鉅額業配的內容,可以很明顯地從譏諷的機鋒頓失的風格變化中看出來(例如〈5分鐘看完藝人王心凌的故事〉)。
: 13年起就在研究透過普羅關注大量賺錢之道,仲惟鼎已經賺到可以養活2、30人。有名、有獎、有錢、有律師護身。這一傳媒公司大老闆身份的揭露,將極大程度地拆解過去「谷阿莫」的道德防護罩。
: 這是囧星人和半瓶醋過去談及「谷阿莫是仲惟鼎的團隊」時,似乎都沒有意識到的地方:
: 當原創製作團隊才是真正血本的、卑微的、苦幹的,而「谷阿莫 aka. 仲惟鼎集團」名為二創卻是吸血的、沒品的、是一直以來仰賴著「無懼屁孩對抗好萊塢歌利亞」的假性認同時,
: 「身份」的解構將全面翻轉兩造道德政治上的權力位階。
: 對於僅有「爆雷式貶喻拆解」一種內容打法的谷阿莫,能讓他「不合法卻有道德正當性」的唯一靠山就是「身份政治」。
: 依我看,仲惟鼎的谷阿莫日子已經要結束了。好好帶著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跟片商們打官司吧。
2016年8月24日 [爆卦] 谷阿莫AmoGood 的真相
http://disp.cc/b/163-9A3T
原文少附上FB發文作者是台灣醒報副總編輯邱慕天,
要是維基百科沒有寫出他是誰,仲惟鼎也沒用谷阿莫身分現身,
記者或編輯八成也不會知道他是誰。因為網路上大多人都不知道他是誰,
就算是知識糖果的員工也不會在網路上討論自家老闆,
更不用說知識糖果這公司究竟是什麼樣的公司,
兼職正職都沒有說,網站上介紹更是看不出是什麼公司。
公司應該是比谷阿莫更早,谷阿莫影片出現之前,
PTT打工板Part-time就有相關徵人文章出現,
後來谷阿莫影片會爆紅的真正原因,根據我的研究有兩部份:
第一、他挑了一支當時最紅的影片「露西」來製作影片,跟隨記者會報導的風
第二、可能是號召員工或親友轉發,但這部份時間過三年難查證
第三、鄉民又愛又恨的「新聞媒體」,只會報行車記錄器的「新聞台」
因為發現電影「露西」有相關影片,為了收視率就拿來報導,
其他新聞台怕獨漏開始抄新聞,抄到最後他頻道也因此爆紅
媒體的力量是個製造紛爭是非的工具,
要說谷阿莫也就是仲先生會變成這樣的原因,
功勞跟過錯新聞媒體都有份,尤其是曾經報導的記者們,
還有上層的編輯、主管、電視台老闆們、平面媒體老闆們,
谷阿莫也就是仲惟鼎,起初我印象沒有記者受訪到他,
過一陣子才有不露臉的訪問,去年六月上台頒獎才真正露臉,
從這裡開始,不管是電影片商也好、媒體記者也好、鄉民也好,
露臉表示認識仲惟鼎或不知道他是誰的人,都有一個初步認識。
很可惜網路沒有相關爆卦,更沒有人說谷阿莫就是仲惟鼎。
同時我被八卦爛板主blaz水桶,等到解桶發文時間也過風潮,
錯過了去年台北市政府要谷阿莫製作影片的新聞最熱門的時間。
我曾經在去年六月站內信給電影板movie板主請求發文,沒有成功。
請求八卦板問他卦的鄉民代為爆卦發文,原文也全篇轉載給鄉民看,
他們看一看爆卦內容,認為我必須自己發比較妥當...
終於到八月解除水桶可以爆卦,終於有鄉民看到他的真相,
可惜那時已經有鄉民看過「半瓶醋」跟「冏星人」的文章,
被噓「lag很久」只能接受了......
有個名字至少比較好讓記者去尋找更多內幕,
讓大家知道「谷阿莫」他本名叫「仲惟鼎」,
就像嘲諷馬總統運動走光照的「Jessie Chen」是「陳育賢」,
只要本名出來就會有人開始評論,爆料他們的過去。
仲先生他公司的工作我至今還是很好奇,
希望有好記者可以深入報導更多相關內容。
至於他有沒有被告,對於他爆紅有知名度沒有關聯,
他還是能力用他的知名度來賺錢,
被媒體高度注意缺點也只有會被跟拍和爆料八卦,
人紅總要犧牲一些什麼東西。
他會被告根本是他太高調,又自己想露臉現身,
讓原本躲在螢幕背後有迷霧保護著的狀態,
因為露臉而讓電影片商或電影代理商能找到他是誰,
反正他應該也都預料到會被告,應該也沒什麼怕了吧。
新聞媒體力量,很多記者以為幫老闆發一篇廢文沒什麼,
卻很有可能莫名其妙讓一位網路上的影片或事件擴展開來,
發新聞要非常謹慎,否則只會有更多的谷阿莫和更多的鄉民罵白目記者。
作者: kutkin ( )   2017-04-25 18:35:00
他本來就是呀 為什麼他們都不敢講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7-04-25 18:39:00
我知道這個名子之後也不知道能幹嘛??
作者: Nighteif (~花舞う街~)   2017-04-25 18:43:00
給樓上 可以發廢文問卦阿 EX:有沒有性仲的能取什麼名子
作者: Raskolnikov (拉斯柯爾尼科夫)   2017-04-25 18:45:00
新聞說他月入兩三百萬 請個好律師幫他打官司不難吧
作者: sleah (アルパカ)   2017-04-25 19:15:00
打一堆廢話 邊緣人還是乖乖回去進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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