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谷事件鬧很大覺得有點太過頭批判了吧....
首先,谷他影片很明顯屬於二次創作的定義,他不是像盜版光碟一樣的直接抄襲盈利
主要他影片的內容不是電影本身,而是他後來加的評論,評論才是本體呀!這才是智慧財
產權吧?
這些電影雖然被剪接,有些粉絲覺得是玷污,可是喜好畢竟是見人見智的,感覺這次事件
遷怒的因素居多...
他後來加的評論才是他影片主要內容,把電影簡要的濃縮重點介紹,你要看電影全部也可
以自己去看呀,又不衝突
難道二次創作只有版權者才能做?這樣還叫二次創作嗎?
有沒有台灣對二次創作觀念實在很薄弱,對創作者愛波冷水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