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ted (太郎)》之銘言:
: : 「不會有人看了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就真的以為看完原作了吧?」
: : 谷粉一堆都是哦
: 谷阿莫:「不會有人看了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就真的以為看完原作了吧?」
: 金牌特務
: http://i.imgur.com/5jRTTLL.jpg
我看完以後特地進電影院再看一次放人頭煙火
: 歌喉讚1
: http://i.imgur.com/IyXevmM.jpg
歌喉讚1....
你知道歌喉讚1是2012年上映的嗎
: 模仿遊戲
: http://i.imgur.com/KmwhKEg.jpg
: 你的名字
: http://i.imgur.com/7YMZMW4.jpg
他推出的時候早就已經上映多久了..
: 分裂
: http://i.imgur.com/x41K9vZ.jpg
還好當初沒看.不就跟他做不做無關了嗎?
: 海洋奇緣
: http://i.imgur.com/UtxU6zV.jpg
: 同場加映:
:
: 谷阿莫5分鐘看《丹麥女孩》 反遭網友砲轟
: http://www.nownews.com/n/2016/02/26/2008633
丹麥女孩這議題..我覺得他講述劇情過於詳細了
而且用過於輕挑的口吻講述嚴肅的議題
其實這問題再度凸顯了台灣現在社會的問題
未審先判
你宣判前有先吻過嬸嬸嗎?
搞的好像谷已經被定讞判刑一樣
明明就是還在調查偵訊階段的東西
搞得像是他已經有罪 罪該萬死一樣...
實際上不過就是電影代理公司的手法罷了
電影公司若真的覺得被侵害
直接提告民事侵權求償就好了
不管最後宣判結果如何
谷阿莫在現在這個階段就已經被一堆人判有罪了
還有一堆名人跳出來砲轟他搞錯重點...
我想這些名人法學專家才真正搞錯重點了...
谷阿莫的法律代表早就展開手段要谷阿莫拍片強調
法官說了才算
不是這些什麼電影公司名人名嘴說的算
目的就是把民粹的風向導回法律的攻防
否則所謂的網紅就算之後勝訴,在這一波的侵擾下
剩餘價值也會歸零
至於判決結果..
我想他有罪就有罪...
沒罪呢??應該也會有一票人說司法已死 台灣不注重著作權一類的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