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谷阿莫512字聲明全文 6分22秒主張二次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7-04-24 23:39:02
※ 引述《kodwsg (無)》之銘言:
: 蘋 果 日 報
: 谷阿莫512字聲明全文 6分22秒主張二次創作權
: https://goo.gl/qUAeyW
: 網路紅人谷阿莫靠著幽默方式「X分鐘看完電影」系列影片,以重製電影方式爆紅,但也
: 引發版權爭議,今天KKTV和電影公司「又水整合」證實對他提告「侵權」,他稍早在自己
: 的YouTube頻道拍攝6分22秒談短片辯白,稱是基於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揚言「不會輕言
: 退出」,形同向片商開戰,同時也向媒體發出512字聲明,強調是否侵權「由法官判定」
: ,聲明將進行後續法律程序「還谷阿莫一個清白」。(郭妤/綜合報導)
: 谷阿莫著作糾紛聲明稿
: 針對本公司(知識糖果數位社群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藝人「谷阿莫」,近期因製作「X
: 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網路短片並提供給網路使用者免費觀看,遭少數電影公司提告違反
: 著作權並經警方要求協助調查乙事,本公司在此表示將全力協助谷阿莫進行後續法律程序
: ,還谷阿莫一個清白。
那麼KKTV告谷阿莫《W-兩個世界》,谷阿莫又怎麼自圓其說?
【谷阿莫】11分鐘看完960分鐘的韓劇《W兩個世界》 (不喜誤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x4TEAyrit8
KKTV告谷阿莫的理由是使用兩個世界的影片未事先告知
然後谷阿莫的解說又扭曲韓劇原先腳本
讓獨家買下該劇播映權的KKTV火大決定提告
我是沒看過《W-兩個世界》啦,不知道谷阿莫是怎麼解說到能讓代理商火大就是
不過巧合的是,谷阿莫這個片段居然在他的YOUTUBE頻道找不到
反而在他對岸的頻道才能看見.....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6-04-24 23:39:00
垃圾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7-04-24 23:40:00
韓劇的預告片都超短 我看他要怎麼說是用預告片來剪
作者: brokenXD (雜碎王)   2017-04-24 23:40:00
據說這家超硬 表示一定要吉到底
作者: gaduoray (☆嘎多魯蛇★)   2017-04-24 23:41:00
趕快告死他 超想看他踢到鐵板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4-24 23:42:00
谷阿莫表面上可囂張的
作者: ivla8432 (ivla)   2017-04-24 23:42:00
吉死他
作者: Amara (Snow)   2017-04-24 23:42:00
如果你有想看的影片 千萬不要看古阿莫 他真的很有本事讓人不追劇
作者: dank0506 (qqbow)   2017-04-24 23:42:00
活該
作者: CMPunk (GTS)   2017-04-24 23:43:00
其他的公司快尬廣跟上啊
作者: leonian (......)   2017-04-24 23:43:00
應該要備份的阿 現在應該都在動手腳了XD
作者: soria (soria)   2017-04-24 23:43:00
拜託 他剪了一堆韓劇 那些都沒預告
作者: cst02 (綽號暱稱)   2017-04-24 23:43:00
應該備分好了 沒備分律師也不用當了
作者: Czar (滅修乾魔)   2017-04-24 23:43:00
告死他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4-24 23:44:00
片商告谷,順便讓這部片知名度提升。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7-04-24 23:45:00
這部目前緯來在播不是?
作者: pizzafan (七情三想)   2017-04-24 23:48:00
怎麼沒人同情cdpro2 ? 幫cdpro2平反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7-04-24 23:49:00
這垃圾現在才被告真是對他太寬容
作者: priestwhite   2017-04-24 23:49:00
w我有看,現在才看到這介紹,真的是…會讓人倒彈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17-04-24 23:52:00
其實截取少量內容用於評論確實是合理使用,不然書評都不能引原文了,只是谷阿莫這樣恐怕不算少數
作者: kaodio (WOLRD)   2017-04-24 23:53:00
片商用這種理由告才讓人覺得科科
作者: raincole (冷魚)   2017-04-24 23:53:00
而且這聲明最後還自稱"二次創作",這就不打自招是改作而非評論了,上法院應該穩輸吧
作者: chris44099 (chris)   2017-04-24 23:54:00
就標準慷別人之慨
作者: womenpigQQ (母豬哭哭)   2017-04-24 23:55:00
吉死他吉死他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7-04-24 23:56:00
這樣律師還打不贏 台灣以後應該也不用管著作權了
作者: cyshowen (嘉義秀伊恩)   2017-04-24 23:57:00
cdpro2當時也是轟動一時啊~ 還有一個 一隻藍咖啡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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