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彈性用人 政府擬機關進用契約人員/蘋果日報
2017年04月23日11:37
為使行政機關彈性用人,並將目前政府機關的約聘僱人員制度化,銓敘部研擬《契約人員
人事條例》草案,明定政府機關可進用契約人員,以一年一聘為原則,但限制各機關進用
契約人員名額不得超過機關預算總員額10分之1,預料將是政府進用公務人員制度的重大
變革。考試院會日前已將此案交付全院審查,由考試委員討論。
依據草案規定,契約人員並非考試用人,因此以公開甄選為原則,雖然原則規定各機關比
例不得超過預算總員額10分之1,但又規定「因應國家政治經濟環境變遷、國內重大災害
,或處理突發、特殊或新興的重大事務」,可專案核准進用人員不受10分之1限制。同時
契約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以免影響常務人員的升遷管道。
銓敘部也特別設計契約人員的人事制度,將根據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依據不同職責程度
將契約人員分為聘用一等至聘用五等,例如最高的聘用一等契約人員必須具備博士學歷,
且有相關工作經驗3年,或碩士學位有相關工作經驗7年,可擔任相當公務人員簡任10職等
職務。最低的聘用五等契約人員須專科畢業,或高中畢業,且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可擔
任相當公務人員委任1至3職等職務。
此外,為避免機關首長進用自己人,也設有迴避條款,並規定契約人員必須辦理忠誠查核
,以及未曾犯過內亂、外患、貪汙等重大犯罪紀錄,且已屆齡退休人員,也不得以契約人
員再進用。不過,為擴大延攬優秀人才,草案也放寬在本國不易覓得的特殊專長或技能,
且擔任不涉及國家機密的職務,可開放不是本國籍者出任。(徐珮君/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23/1103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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