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不禮貌鄉民團 : 談陳為廷 談我自己

作者: Divya (豬微雅)   2017-04-23 15:54:30
: FB連結:
: https://goo.gl/fXYP5v
: FB內容:
: 【 談陳為廷 談我自己 】
: 昨天看到陳為廷的臉書,已經正式宣佈結束替代役生涯
: 將會到時代力量擔任助理一職
: PTT上的網友們也給了不同程度的褒貶
: 一位朋友私底下問我有何感想,我說沒什麼感想
: 不過就是一個年輕人投入政壇,這很平常不是嗎?
: 『但他之前曾經有過前科...』 朋友如此的疑慮著
: 是啊,他有過前科...
: .
: .
: .
: .
: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
: 其實,我也曾經是一個偷竊慣犯
乖乖,為了護航陳為廷,所以承認自己是偷竊慣犯,這情操真的很偉大!!
: 在這裡待久一點的鄉民應該曾經聽我說過
: 我老家當年是一間還蠻有人氣的宮廟,前來燒香拜拜的信徒很多,我的父母就是人家說的
: 『廟公』、『廟婆』
: 但小時候母親不給我們零用錢
偷竊慣犯說明偷竊的理由
: 不是給不起,是怕我們亂花養成壞習慣
: 看到隔壁鄰居的小朋友有糖果和漫畫
: 我和弟弟也想要,就只能想辦法去偷錢
: 家裡有個很大的香油錢櫃,出口有點寬
: 但箱子太深了,我們的手溝不到
: 於是我用飛壘口香糖綁在線上,釣下去沾黏鈔票
: 通常可以沾黏到50塊的紫色鈔票
: (有點年紀的應該知道以前的50塊是紙鈔)
: 有時候運氣好,可以黏到大張一點的
: 偶爾也可以黏到蔣中正上來
偷竊慣犯說明偷竊的方法
: 就這樣,我的童年時期不缺錢
偷竊慣犯說明偷竊的結果
: 後來長大一點,父母離異
: 我們兩兄弟隨母親搬到外地去住
: 可是我還是想要看漫畫
: 家裡卻已經沒有香油錢給我偷了
: 所以我改成直接偷漫畫
偷竊慣犯再次說明偷竊的理由
: 在那個監視器還不普及的年代
: 一般漫畫店或柑仔店都是用玻璃鏡來看客人
: 於是我和弟弟兵分二路
: 弟弟去櫃台附近吸引老闆的注意力,我則趁機把漫畫塞進自己的書包或大衣裡,再假裝買
: 兩瓶飲料走出來
: 前前後後我得手的次數應該超過上百次,偷到後來書櫃放不下,我還拿去跳蚤市場賣掉
: 那幾年,我從沒失手過
偷竊慣犯再次說明偷竊的方法
: 唯一一次失手,是在我國三時
: 那天我弟不在,是我自己一個人動手,而且我那天偷的還不是一般漫畫,是成人限制級的
: 漫畫
: 我當時很緊張,有點喘不過氣
: 『不會有問題的,跟往常一樣,走出去就沒事了』
: 我一直這樣告我自己
: 然後若無其事的拿一瓶飲料走向漫畫店門口
: 但結帳時,老闆卻說
: 『拿出來吧,我都看到了』
: 當時我腦袋一片空白,也不知道怎麼辯駁或裝傻
: 當下連甩頭逃跑也不會,就乖乖的把那本漫畫交了出來
: 我的家教一向都很嚴格
: 父母打我時從不手軟,打到出血也是常有的事
: 當下我很害怕
: 如果老爸老媽知道這件事,我該怎辦?
: 只記得當時那份恐懼感,讓我幾乎快跪了下來
: 老闆最後開口說
: 『看你年紀小,給你兩個選擇
: 第一,把書放回去,我當做沒看到
: 第二,我請你爸來把這本書買回去』
: 聽到這裡,我彷彿得救一般
: 一直掉下眼淚謝謝老闆,趕緊把書放了回去
: 當下不斷的感謝老闆,並發誓再也不敢了
: 最後我平安的回家
偷竊慣犯再次說明偷竊的結果
就是之前偷的都可以不用計較
只要最後一次被抓到的時候,把偷的東西放回去就ok惹~
以下廢文恕3
本肥只是想說,本肥在摸奶慣犯的事件剛爆出來時
也覺得「不會吧,這該不會是在騙人吧?」
後來看一看之後,發現「哇靠,原來是真的」
隨後,本肥想到的第一個念頭是
「這孩子從小就沒有父母,獨自一個人面對這些檢討他的聲音,承受得起嗎?」
後來本肥還發了一些文幫這位摸奶慣犯說話
想當初也被八卦臭肥宅噓得一塌糊塗
anyway,反正一切都過去惹,本肥也不會跟你們這些臭肥宅計較
那時候本肥的想法跟現在也沒有不同
那些時代力量裡的大人
如果真的知道怎麼疼愛這個認為自己已經改過的年輕人
就是讓讓他遠離這一切,最好是出國去讀書,去做除了政治之外的工作
他需要的是「時間」來證明自己是真的改過
而不是自己用「嘴巴」說說,或是「別人用嘴巴」說說他已經改過!!
看是十年,還是二十年,他真的還很年輕
還有大把的時間證明自己是真的不會再犯
結果呢?
一堆人急著跳出來 幫 他 說 他 不 會 再 犯
我說你們這些人是怎麼回事
我都沒辦法控制自己肚子餓的時候不吃飯
你們怎麼有辦法去控制別人肚子餓的時候,不會去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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