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賴素如條款 羈押被告律師有閱1

作者: Edifiel (尖頭麵)   2017-04-21 15:15:47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三讀賴素如條款 羈押被告律師有閱卷權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因涉嫌收賄遭羈押,其辯護律師要求閱卷遭拒,大法官會議認定此規
定牴觸憲法對人身自由和訴訟權的保障,現行法條文將於4月28日失效。為此,立法院院
會今天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新增「賴素如條款」,未來檢察官聲請羈押,被
告律師有閱卷權,並可抄錄、攝影,讓被告受正當程序保障,且被告律師持有這些證據資
料,不得公開、揭露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
立委認為,修法後可望解決過去羈押過程中,被告不知道檢察官聲請羈押依據、武器不對
等的問題,對辯護權是很大進步。不過,三讀條文也規定,若檢方有足夠事實認定部分卷
證遭閱後,將有滅證、串證、變造或危及偵查目的、他人生命、身體之虞者,可先行分卷
說明理由,請求法院限制或禁止被告及被告律師查閱。此外,這次修法也增訂羈押時強制
辯護制度,若偵查中檢方聲請羈押,必須有律師到場,但等候逾4小時律師未到,或被告
表明不需律師者,不在此限。此條文自107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不過這次修法僅限開放被
告律師在羈押審查程序中閱卷,立委認為應該通盤檢討偵查及審判中的被告律師能有否有
閱卷權,因此立院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法務部在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後2個月內,對此召
開公聽會,就閱卷及使用範圍廣納意見,在10月底提出專案報告,並送修正條文至立院審
查。(曾盈瑜/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21/1102509/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7-04-21 15:17:00
可以,這很清廉
作者: coolron (RR)   2017-04-21 15:19:00
很好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7-04-21 15:20:00
goo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7-04-21 15:24:00
心虛才不敢讓人看
作者: VOLK11 (VOLK)   2017-04-21 15:24:00
這個法案贊成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7-04-21 15:27:00
贊成,不黑箱了,但不想給原po推文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7-04-21 15:30:00
重視人權的修法,是好事。
作者: lunarblue ( )   2017-04-21 15:32:00
都違憲了,當然要修法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4-21 15:35:00
屁咧....是跟好搓掉就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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