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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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老闆低報工資反GG 國稅局先查他的稅
2017年04月17日08:42
更新:新增網友看法
勞資糾紛型態多,檢舉雇主反而害到自己的案例卻不常見。財政部所屬北區國稅局表示,
日前有民眾檢舉慣老闆低報員工薪資,懷疑公司逃漏企業所得稅,但國稅局認定「扣繳申
報不實,尚無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行為」反而回頭追查公司的員工實際領取多少薪資,補
罰該公司員工漏報的綜合所得稅。
稅官指出,雇主給付員工的薪資可以認列為雇主的營業費用,若低報員工薪資,等同少報
營業費用,反而應報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將增加,因此,雇主低報員工薪資尚非逃漏營利
事業所得稅行為。
不過,雇主如果沒有依照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89條規定按扣繳稅款申報及依限填發扣(免
)繳憑單,員工仍應按實際領取薪資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免遭國稅局補稅處罰。
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收到雇主填發扣(免)繳憑單與實際領取薪資所得不符時,仍應按實
際領取薪資所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以免遭國稅局查獲補徵稅款外,須按所得稅法第110
條規定處以3倍以下罰鍰。民眾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若有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
-000321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陳瑩欣/台北報導)
有網友留言表示,如果常態性加班行業,通常勞健保報一般最低薪資是常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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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