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教授看了PTT一位小朋友去參加法律系面試的文章,
對這位小朋友大加嘲諷,然而...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fref=ts
有人(不是那位在FB上公然譴責我忝為人師的成大法律系學生)寫信和我說,
我不應該霸凌高中生,他們還只有十七八歲,怎麼會懂得那麼多,苛求他們是不對的。
我沒有霸凌的意思,如果引起誤會,那我只好抱歉了。
我曾接受採訪,談到面試。我認為不可能在幾分鐘之內理解參與面試者的本意,
但可以在數分鐘之內揭穿漏洞。所以我認為參與面試者,除了要做功課外,
還不能不懂裝懂,懂多少就說多少,不要勉強,不要瞎掰。
好,那麼PTT上原po到底犯了什麼錯?
首先,只要看看法源網頁就會知道這是個非常專門的網頁,一般人大多看不懂,
更遑論透過網頁獲得法律知識,所以面試者才會說「我們都是被迫將法源設置成首頁」。
其次,如果真的是主動觀看法源網頁,設定為首頁,努力去理解內容,
然後對法律產生興趣的話,那麼就不會有這麼「一般化」的「檢察官使命」的回答了。
面試者合理的懷疑是,接受面試者其實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法律或法律的社會功能,
設定法源為首頁一事,僅是瞎掰,或裝樣子,所以繼續問「法律能實現正義嗎?」
藉此戳破假象。此際,接受面試的人竟然回答「現在不行,將來可以」。
很勵志,但空洞,可見沒有好好思考過這個問題。
據以上分析,我認為如果我是面試者的話,
我會認為這位接受面試的同學根本就沒有思考過要如何在面試的時候,
表現自己,讓別人接受現在的自己。如果有其他更合適的受面試者的話,
應該不會選這位沒將自己的優點表現出來的同學。
以上無關法律知識的淵博還是膚淺問題,而只牽涉到一般生活上的邏輯。
高三的學生應該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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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嚴肅地說:
如果要高三的學生倒背一堆正義論,或者把桑德爾的東西全部倒背出來,
那才是"瞎掰",或者說是填鴨。
回答"現在不能,但將來可以",這是一種信念的表達,
難道法律系的學生不能有表達自己理念的自由嗎?
表達理念就要被說成"空洞"嗎?
我認為李茂生這樣嘲諷那個小朋友是不對的,
把理念說成是"空洞",這就更不對了。